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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春季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帮助学前教育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市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杭州市西湖区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现将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的有关政策告知家长,希望家长朋友们能够了解此政策并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一、认定类型 根据浙教财〔2020〕15号《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类型,分为“特殊群体”学生和“其它群体”学生两类。 (一)特殊群体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 (二)其他群体主要包括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或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资助对象须拥有西湖区正常学籍且在校。 二、资助项目及标准 (一)保育费减免:对特殊群体类和其他群体类学生资助其所读幼儿园全额保育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生按同类、同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予以资助。 (二)幼儿园课后服务费减免:对公办幼儿园参加幼儿园课后托管服务的困难资助生,减免其幼儿园课后服务费。 三、监督投诉 三、办理流程和咨询电话 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学生可在到学校报到注册时,向学校领取并如实填写《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同时提供包括学生本人信息,且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件,即可向就读学校申请获得相关项目的资助。其他群体类学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提供必要辅助说明材料,由学校依据本校管理办法,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认定。或者通过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线上申请。未成年学生由监护人作出书面承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就读学校资助工作联系电话:0571-88857361 ,联系人:施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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