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象山幼儿园
杭州市西湖区象山幼儿园教职员工慰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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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西湖区象山幼儿园教职员工慰问制度

一、宗旨

    为了让广全体象幼教职工感到幼儿园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全体象幼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幼儿园“送温暖活动”,同时更好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根据上级推进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二、内容

 慰问代表组织的关怀,应由学校行政或工会代表组织看望,不以个人名义用公款慰问职工。根据教育局相关廉洁制度规定,校级领导班子成员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慰问。

具体慰问内容包括以下三类:

1.教职员工发生个人疾病住院病治疗、因公受伤(医院建议休息或者住院治疗)、见义勇为

2.教职员工婚嫁庆贺

3.家中发生重大变故:教职工去世;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去世(不隔代)

4.节日慰问类:教师生日、教师节、各种传统节庆日

5.教职员工退休离岗慰问

6.献血等公益行为慰问

三、操作

1.因公受伤;住院治疗;见义勇为类

1)因公受伤以及住院治疗期间

    幼儿园领导班子进行慰问。同一职工在同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公款慰问。慰问标准:每人1000及以内的现金慰问;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的。慰问标准:每人3000及以内的现金慰问。2)见义勇为

我园教职员工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社会影响,经政法机关认定。幼儿园领导班子对其进行慰问。一次性慰问标准:每人1000元。

2.婚嫁庆贺

1)根据上级廉政制度规定,凡象幼在职教职工婚嫁分娩慰问标准:每人500元内的实物慰问。不进行现金、礼卡等形式慰问。

3.丧事慰问

    教职员工家中发生重大变故,如,教职工去世,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去世(不隔代)。由幼儿园领导班子上门或派代表代表行政与工会进行慰问。慰问形式为赠送花圈,并进行1000元以内的现金慰问。

4.节日慰问

1)教职员工生日

慰问时间:教职员工生日当月,如遇寒暑假则延后

慰问方式:由园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慰问。慰问品:300元价格生日蛋糕

2)传统节日

慰问时间:法定节假日: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其余节日:三八节、教师节等。

慰问方式: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及其它部门慰问要求操作。

5.教职员工退休离岗慰问

1000元以内的纪念品慰问。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单位,不发放纪念品。

6.献血慰问

慰问时间:教职员工献血当天

慰问方式:发放休假1张,实物慰问品及园长奖励基金中500元奖金。

四、要求

1.购买慰问品的发票必须有税务印章,符合标准,发票的背面说明看望的职工姓名,由经办人签字,经工会组长同意审批后方可报销。

2.各项慰问必须把握好时间节点,让受到慰问的教职员工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五、本制度自教代会审议表决通过后实行,本制度解释权归象幼工会。

六、幼儿园内其他制度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自幼儿园工会二届五次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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