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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象山幼儿园教职员工慰问制度
杭州市西湖区象山幼儿园教职员工慰问制度 一、宗旨 为了让广全体象幼教职工感到幼儿园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全体象幼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幼儿园“送温暖活动”,同时更好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根据上级推进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二、内容 慰问代表组织的关怀,应由学校行政或工会代表组织看望,不以个人名义用公款慰问职工。根据教育局相关廉洁制度规定,校级领导班子成员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慰问。 具体慰问内容包括以下三类: 1.教职员工发生个人疾病住院病治疗、因公受伤(医院建议休息或者住院治疗)、见义勇为 2.教职员工婚嫁庆贺 3.家中发生重大变故:教职工去世;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去世(不隔代) 4.节日慰问类:教师生日、教师节、各种传统节庆日 5.教职员工退休离岗慰问 6.献血等公益行为慰问 三、操作 1.因公受伤;住院治疗;见义勇为类 (1)因公受伤以及住院治疗期间 幼儿园领导班子进行慰问。同一职工在同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公款慰问。慰问标准:每人1000元及以内的现金慰问;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的。慰问标准:每人3000元及以内的现金慰问。(2)见义勇为 我园教职员工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社会影响,经政法机关认定。幼儿园领导班子对其进行慰问。一次性慰问标准:每人1000元。 2.婚嫁庆贺 (1)根据上级廉政制度规定,凡象幼在职教职工婚嫁、分娩。慰问标准:每人500元内的实物慰问。不进行现金、礼卡等形式慰问。 3.丧事慰问 教职员工家中发生重大变故,如,教职工去世,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去世(不隔代)。由幼儿园领导班子上门或派代表代表行政与工会进行慰问。慰问形式为赠送花圈,并进行1000元以内的现金慰问。 4.节日慰问 (1)教职员工生日 慰问时间:教职员工生日当月,如遇寒暑假则延后。 慰问方式:由园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慰问。慰问品:300元价格生日蛋糕券。 (2)传统节日 慰问时间:法定节假日: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其余节日:三八节、教师节等。 慰问方式: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及其它部门慰问要求操作。 5.教职员工退休离岗慰问 1000元以内的纪念品慰问。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单位,不发放纪念品。 6.献血慰问 慰问时间:教职员工献血当天 慰问方式:发放休假单1张,实物慰问品及园长奖励基金中500元奖金。 四、要求 1.购买慰问品的发票必须有税务印章,符合标准,发票的背面说明看望的职工姓名,由经办人签字,经工会组长同意审批后方可报销。 2.各项慰问必须把握好时间节点,让受到慰问的教职员工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五、本制度自教代会审议表决通过后实行,本制度解释权归象幼工会。 六、幼儿园内其他制度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自幼儿园工会二届五次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杭州市西湖区象山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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