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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学年教职工聘用方案
作者: 来源:教导处 日期:2024-07-21
2024学年教职工聘用方案
根据《杭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做好西湖区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用人制度改革,优化人力资源的配置,经校务会研究,特制订《2024学年教职工聘用方案》。
一、聘用工作基本原则
1.双向选择原则。聘用工作坚持平等自愿,学校对教职工可以聘用或不聘,教职工可以应聘或拒聘。
2.以岗定人原则。学校根据教育局核定的教职工控编数,结合学校组织管理、教育教学、后勤服务的工作要求,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按部门需求设置岗位,并在编制实际使用数内聘用教职员工。
3.择优聘用原则。在从教职工德、能、勤、绩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岗位工作需要,择优聘用。
4.统筹兼顾原则。实行教师定期流动制度,每年骨干教师不少于4%,坚持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兼顾个人发展与学校发展,优势互补,提高整体效益。
5.契约化原则。经过双向选择,凡聘用的教职员工应签定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严格执行。
6.民主集中制原则。教职工的聘用与否,由学校聘用工作小组和考核评议组进行集体讨论,由聘用工作小组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编制与岗位
(一)编制
2023学年杭州市秀水小学班级数32个,在编教职员工73人。2024学年教育局核定班级数33个,预计2024学年我校在编人76人,其中教师编制75人,教辅编制1人。
2023学年杭州市政苑小学班级数27个,在编教职员工62人。2024学年教育局核定班级数27个,预计2024学年我校在编人员65人,其中教师编制64人,教辅编制1人。
(二)岗位
1.校级领导6人,由区教育局党委考核任命。
2.中层干部12人。
岗位 | 秀水小学 | 政苑小学 |
办公室 | 1 | 1 |
教导处 | 1 | 1 |
德育处 | 1 | 1 |
教科室 | 1 | 1 |
总务处 | 1 | 1 |
大队部 | 1 | 1 |
3.“三长”岗位。
岗位 | 秀水小学 | 政苑小学 |
教研组长 | 12 | 12 |
年级组长 | 6 | 6 |
备课组长 | 12 | 12 |
4.班主任岗位。秀水小学班主任33名、副班主任 33名。政苑小学班主任27名、副班主任 27名。
5.主要学科岗位。秀水小学语文33名、数学18名、音乐4名、体育8名、美术3名、科学3名、英语4名、信息技术2名等。政苑小学语文27名、数学14名、音乐4名、体育6名、美术4名、科学3名、英语4名、信息技术2名等。
6.教育服务岗位。两校包含以下教育服务岗位各1名,电教网络维护、器材管理(相关学科若干名)、图书管理、档案管理、卫生保健、文印管理、财务出纳。秀水小学包含校车司机1名。
(三)岗位设置说明
1.班级管理岗位。班级是学生最基本的组织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建设的负责人,学校高度重视每一个班级的健康发展,安排关爱学生、认真负责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这一重要岗位,同时配备得力的副班主任共同参与班级管理。
2.“三长”(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岗位。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是教师最基本的组织单位。加强和重视“三长”配备,在教师群体中发挥着领导和带头作用,增进教师团队凝聚力。
3.“一人多岗”的实施要求。按照教育局规定实施“一人多岗,专兼结合、互相兼职”。根据学校工作实际,所有教学岗位在担任教学任务的同时,需兼职管理岗位。从事教辅岗位同时要求兼相应的课务。
4.“教师交流”的实施要求。根据西教发《关于做好西湖区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学校教师交流比例达不低于教师人数的4%,其中在当前学校连续任教满12年及以上的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该条件教师数的20%,综合类教育联盟学校间教师交流每校不少于1人。根据西教发〔2017〕218号《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中有关支教规定》,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要求“曾在农村学校、欠发达地区学校,或西湖区内偏远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参加跨省、省内市外援建项目教师,全职支教1年视同2年支教经历”。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教师申报一级教师职称时,应符合“有两校工作经历或集团化办学内部校区之间流动经历1年及以上”。参加援藏、援疆、援青支教的职称评审倾斜政策按照省厅有关文件执行。
鉴于两校实际情况,教师工作地包括政苑、秀水两个学校,教师应聘校区和岗位在参照本人志愿基础上由学校统筹安排,中层岗位根据任期考核结果与学校发展需要整体考虑。每位教师要有到两个学校工作的思想准备。
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育计划和不同学科课程的特点及学校实际,对各聘任岗位工作量作出如下规定:
(1)具有教师职称的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都要求兼课,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每周兼课数根据区教育局的规定执行。
(2)专任教师的周任课时数:语文、数学周任课时数14—16节,音乐、体育、美术、科学、英语、劳动与技术、信息技术、思想品德16—18节。教师除完成规定的周任课时数外,还有责任和义务承担学校交给的其他经常性工作任务:(1)担任正(副)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2)参与学生午餐、困难班管理,值日管理;(3)指导学生社团、培训文艺体育科技等团队;(4)根据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履行指导培养教师、开展课题研究、进行教师专业化发展等义务。
(3)学校其他职工和教学辅助人员在完成本职岗位工作外,学校视实际情况安排其它有关工作。
(4)学校缺编编制将安排紧缺学科的岗位需求。
5.完善退出机制的要求。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工资分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能力水平与所聘岗位任职条件不匹配,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教职工,予以低聘或转聘到其他岗位。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得评先评优,并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低聘或转聘岗位的教师,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以新聘岗位按规定确定工资待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低聘或转聘到其他岗位:
①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符合担任教学工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解聘:
①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②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经教育不改的;
③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④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⑤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⑥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⑦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⑧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⑨年度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⑩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三、聘用工作基本程序
1.学习领会政策。学习西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西湖区2024学年在编教职工聘用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学校行政、党支部、办公室、纪检部门、工会及教师代表组成的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评议小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
(1)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沈国荣
组员:陶洁、冯卫芳、沈洁、王生祥、诸俊伊、别旭阳、章雅黛、杨佳佳、张冬萍。
(2)考核评议小组
组长:陶洁、冯卫芳
组员:沈洁、王生祥、诸俊伊、许海燕、谢晨宇、郑燕婷、刘楠。
(3)人事争议调解小组
组长:陶洁
组员:沈洁、冯卫芳、吴绣清、杨宸洁、张甜灵、傅楠
3.制订学校2024学年教职工全员聘用方案,交组织人事科备案。
4.7月6日,教职工根据学校岗位要求和本人的情况提出应聘申请,教职工向学校填写“胜任岗位意向调查表”上交各校区校长,最迟截止到7月7日。
5.学校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初审。
6.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教师学期考核通知》学校聘用工作小组、考核评议小组对教职工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考核,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学校聘用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受聘人员,并予以公示。
7.学校的聘用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由校长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并签署师德承诺书。在职在编教职工的聘用合同文本为市人事局制定的统一文本。
8.原聘用人员合同期满续聘的,应重新签订聘用合同;不续聘的,学校(单位)要及时办理终止劳动关系的手续,签订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9.在职在编教师按学期办理退休手续。非教师岗位人员和固定工、合同工身份的人员,聘期签至法定退休时间,次月办理退休手续。
10.新晋中高级职称和获得区及以上综合荣誉的老师签订三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对新聘用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签订1年的聘用合同(含见习期)、2024年7月31日后调入人员和因个人原因提出申请的人员签订1年的聘用合同。
1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受聘人员提出签订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与该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至退休的合同:(1)在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25年的。(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12.聘用合同期满,岗位需要、本人愿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四、教职工对学校聘用情况有争议的,按以下程序处理
1.先向学校聘用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的意见。
2.学校聘用工作小组对教职工提出的异议进行复议,并予以书面答复。
3.如教职工还有异议的,向学校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提出调解申请,学校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进行调解,并写出书面调解结果备查。
4.如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要求调解。仍无效的,当事人可按有关规定向区人事局申请仲裁。
本方案由校务会负责修订,如有新要求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杭州市秀水小学
杭州市政苑小学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