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职业高级中学信息公开制度
杭州市西湖职业高级中学信息公开制度
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教育厅教育部关于推荐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的精神,落实学校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规范办学行为,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自觉接受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学校的工作效能和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组长:张德成
副组长:王靖宇、徐民华、翁明华、丁玲丽、章彩淼
组员:何哲瑾、朱燕芝、程飞虹、梁甘冷、李灵铭、徐灵杰、钱柘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学校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校公开的信息;(三)组织编制本校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四)对拟公开的学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五)上级和本校规定的与学校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二、学校信息公开的原则
1.信息公开遵循公正、公平、公开便民的原则。
2.信息公开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3.信息公开所发布的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4.公开发布的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5.信息公开不得涉及学校师生的个人隐私。(经利益关系人本人同意的除外)
三、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凡是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管理密切相关和直接涉及到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和师生员工、家长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问题,都要在一定的范围、规定的时间、按程序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一款: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行使的职能和服务的事项。包括岗位职责,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分管事项等。
2.办事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学校的规章制度等。
3.办事程序。包括办事的具体步骤和手续等。
4.办事纪律。包括办事要求、有关纪律等。
5.监督投诉渠道。包括举报电话、举报箱、意见本、信访等。
第二款:校务公开涉及的主要事项
1.学校政务公开。包括学校的办学思路、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规章制度、重大决策、重要决定等。
2.招生事务公开。包括招生计划、招生政策。
3.学生管理工作公开。学杂费减免、资助、奖学金发放、学生转学、休学、评优评先、奖惩等方面的制度、办法和实施结果等。
4.收费公开。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文号、各级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教材的采购各项收费严格实行收支管理。
5.财务管理公开。包括财务预决算、财政拨款使用和管理。
6.组织人事工作公开:干部任免程序和办法、拟任人选名单;组织发展程序、条件、拟发展对象;人事工作改革方案;教职工的聘任、职务晋升、进修、工作调动;职称评审条件、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的选拔等。
7.教职工奖惩公开。包括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对违法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8.民主评议干部和干部的选拔任用的公开等。
四、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定
1.网站发布的各类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列》等有关国家政策、法规规定。
2.学校有专人负责,落实上网信息审查,上网信息来源由各组员负责,由分管校长审核后上网公布。重大信息必须请示校长或书记。
3.保密审查工作人员应严格开展保密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密工作任务的完成。
4.违反本规定,导致严重后果或安全隐患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依据条例申请公开信息的管理规定
1.属于学校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以外的信息,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若有特殊需要,可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人员代为填写学校信息公开申请。
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2.对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工作人员答复规定: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本校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五)工作人员认为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共安全,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
3.申请公开学校信息的审核规定 (一)校长办公室负责对所申请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严肃。 (二)各项申请公开信息必须经过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上网。
六、学校信息公开时限各类应当公开的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七、本校信息公开联系方式
工作机构:杭州市西湖职业高级中学 联系电话:0571-87098479
第九条:其他说明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执行。今后上级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杭州市西湖职业高级中学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