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职高学生宿舍、体育馆改造工程承包合同
杭州市西湖职高学生宿舍、体育馆改造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杭州市西湖职业高级中学
承包单位:江西省丰溪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2013年 7 月 1 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发包人(全称): 杭州市西湖职业高级中学
承包人(全称): 江西省丰溪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杭州市西湖职高学生宿舍、体育馆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西湖区转塘镇
工程内容:室内涂料、卫生间改造等。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西教修【2013】字第28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包干,超出部分按《专项条款》的相关规定,由设计、发包人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证同意,按实调整结算。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3年 7 月 1 日
竣工日期: 2013年 8 月 14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5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伍拾陆万柒仟零壹拾三元整 (人民币)
¥: 567013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询标纪要)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3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杭州市西湖职业高级中学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