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职业高级中学物品采购制度
来源:原创作者: 管理员发表日期: 2011/11/11 04:56:12查看权限:完全公开
杭州市西湖职业高级中学物品采购制度
为了认真地贯彻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校务公开制度,搞好学校财务预算工作,使学校物品采购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制定以下物品采购制度。
一、采购工作遵循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
3、节约、实用的原则;
4、申报、审批、入库登记的原则;
5、轻、重、缓、急,量入为出,计划预算的原则。
二、操作方法:
1、学校实行请购、审批、采购制度,由使用人按要求填好请购单,经所处室负责人审查,金额在二百元以下的交总务处审批后,金额在二百元以上的交分管后勤校长审批后,由总务处确定人员进行采购。
2、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凡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物品,一律按规定报请政府采购。
3、采购人员对学校负责,杜绝伪劣产品进入学校;日常采购要勤跑多问,善于比较,力求做到学校采购用品物美价廉。
4、各处室、各系(部)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在后勤处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
5、教学设备及专业技术用品,由申请部门派人随同后勤处采购人员一起购买。
6、各种大型活动的纪念品、奖品由后勤处统一安排购买。
三、用品采购后,采购人员须凭税务部门统一发票将物品交财产保管员验收、签字,并由财产保管员记账入库。
四、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物品质量关,尽量做到所购物品物美价廉。特殊性专业技术用品,须申购部门陪同购买。
五、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单进行采购,未经批准,不得采购。
杭州市西湖职业高级中学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