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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第一实验学校 校级学科带头人评选实施方案(试行)

发表于:2024-06-17 09:26:11   作者:

杭州市西湖第一实验学校

校级学科带头人评选实施方案(试行)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名优骨干教师队伍,加快推进学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的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办学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作为推荐校级学科带头人的重要依据。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师专业化成长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动并形成以促进全体学生终身成长为核心教育教学研究新风貌。

二、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修养;

2)具有较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学科专业过硬,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突出;

3)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高质量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中层以上干部须按规定上课,现所教学科与最高职称评审时任教学科相符。

4)按教导处要求,认真、规范的完成过程性记载,严格遵守学校各项教学常规要求,无违反教学常规的情况出现。

5)按要求每学期撰写和上交论文、课题。

6)学科老师必须带社团特殊情况除外

7该学年请假时间累计超过30天及以上(不含产假、丧假、婚假、护理假等法定假期),不参加该学年校级学科带头人推荐。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职称,近3年在区级及以上开过公开课或作过专题讲座,且获区级三等奖及以上教科研、德育类成果(论文)奖励。

2)近三年,曾获区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教师教坛新秀、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

3)获得区优质课等奖及以上、业务类在区级及以上形成特色成果成绩显著的、曾获得区教育质量奖。

三、总名额

校级学科带头人推荐人数不超过在职在编教师总数的20%,最终评选人数不超过在职在编教师总数的10%中小学按比例分配

五、报送材料及评分细则

1.师德师风   20分

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如违反师德师风现象,以有效投诉为准,一票否决。

2.教育教学研究业绩   50分

1)教学能力 (25分)

讲座、公开课

开设省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计4 分;市级计3分;区级计2分,校级计1分。

市区级讲座、微课、共享优课等按相应级别折半。

优质课评比

获市优质课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

获区优质课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参加不获奖计1分。

获校优质课一等奖计1.5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奖计0.8分。

优秀教案、说课、教学案例等教师技能比武等获奖

获市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5分。

获区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5分、三等奖计1分。

获校一等奖计0.8分,二等奖计0.6分,三等奖计0.4分。

2)科研能力 (25分)

教科研论文获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

省级及以上专题论文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获市级专题论文一等奖计6分,二等奖计5分、三等奖计4分。

获区级专题论文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送评计1分。

获校级论文评比一等奖计1.5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奖计0.8分。

备注:第一作者分,参与者不得分。学会论文获奖按区级获奖折半计算,单项论文按相应级别减半计分,同一内容文章只计最高分。

科研成果获奖

省级及以上课题成果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获市级课题成果一等奖计6分,二等奖计5分、三等奖计4分。

获区级课题成果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

备注:课题负责人或执笔人全分,参与者不得分。

课题立项与结题

获省级立项计3分,市级立项计2分,区级立项计1分,校级立项计0.5分。

获省级结题计3分,市级结题计2分,区级结题计1分,校级结题计0.5分。

    教科研成果发表

上级职称评审部门或行政部门认可的刊物或平台,发表教育教学成果或音像教材,每篇2分;校级刊物发表每篇计0.5分。(备注:第一作者加分,参与者不得分)

4.教师培养    10分

1)师徒结对期内,完成各项基本任务的师傅加2分;

2)徒弟课堂教学或教学技能评比获得区级奖项加2分,市级奖项3分所属学科方向一致)

3)徒弟论文、科研成果评比获得区级奖项加2分,市级奖项3分所属学科方向一致)

4)教研组(备课组)团队成员课堂教学或教学技能评比获得区级奖项,主要参与指导者加2分,市级奖项3分

同一系列教学活动,同一内容教科研评比、发表等成绩按最高分计,不同系列按实计分。

5.个人获综合荣誉    10分

该学年(截止评选前)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政府颁发的教育教学荣誉称号,每项计3,区每项计2,相同荣誉只计最高分。

6. 教学成绩(附加分)  20分  

小学部:

①语数英科教学成绩

A.有区抽测

区抽测排名在全区前30%的执教老师得20分,;

区抽测排名在全区前50%的执教老师得15分;

区抽测排名在全区前70%的执教老师得10分

区抽测排名在全区前85%的执教老师得5

区抽测排名在全区后5%的执教老师扣5

B.无区抽测

学期教学质量考核为A得3分,考核为C扣3分。如是当年新接班班级,在原有基础上成绩有明显提升,考核小组讨论后再酌情加分。

其他学科

区抽测有排名反馈按照排名赋分:

区抽测排名在全区前30%的执教老师得20分

区抽测排名在全区前45%的执教老师得15分

区抽测排名在全区前60%的执教老师得10分

区抽测排名在全区前75%的执教老师得5

区抽测排名在全区后5%的执教老师扣5分。

如区抽测无排名反馈,以A、B、C、D为准,A得20分,B得5分,C扣3分,D扣5分。

初中部:

①语数英科社教学成绩

学期教学质量考核为A得20分,考核B得5分,考核为C扣3分。如是当年新接班班级,在原有基础上成绩有明显提升,考核小组讨论后再酌情加分。

②其他学科

区抽测有排名反馈按照排名赋分:

区抽测排名在全区前30%的执教老师得20分;

区抽测排名在全区前45%的执教老师得15分;

区抽测排名在全区前60%的执教老师得10分;

区抽测排名在全区前75%的执教老师得5分;

区抽测排名在全区后5%的执教老师扣5分。

如区抽测无排名反馈,记为B得5分,考核小组讨论后再酌情加减分。

注:其他学科部分如无区抽测项目,则由考核小组根据过程性记载、教案、随堂听课、完成任务、参加比赛等情况集体商议,酌情给分;从20%推荐名单到确定10%获选名单时,若分值相同或接近时,第6项教学成绩(附加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六、操作程序

1根据杭州市西湖第一实验学校校级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为依据,进行校级学科带头人申报,未及时申报者等同于放弃评选。

2)申报教师根据本方案自评,并提交该学年相关佐证材料

3)办公室、教导处、德管处、体艺处、师训处等部门根据材料负责初审。

4)考评领导小组评议,审核公示。   

5)凡该学年评上校级学科带头人的教师,从当选校级学科带头人该学年开始计算,在本校至少服务满3年,方可申请调动。

6)如该学年校级学科带头人在考核中被定为“不合格”,则不能参加第二年校级学科带头人的申报。

学校将成立本方案评审及监督小组,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校学科带头人评审小组。                                                  

 

杭州市西湖第一实验学校                                                               2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