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杭州市西湖第一实验学校推荐
杭州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体现“面向全体,全面发展,张扬个性,培养特长”的办学思想。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2〕2号)、《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杭州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办基〔2022〕33号)等文件精神,制订本推荐办法。
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杭州市西湖第一实验学校2022年杭州市初中毕业生分配推荐工作,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和西湖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杭州市西湖第一实验学校2022年杭州市初中毕业生分配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荐监督小组。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彭盛芳 副组长:向颖
组 员:朱桂娜 郭美群 屠琦琦 叶汝香 李垚 卢哲 项鹏
推荐工作监督小组名单:
组 长:来利彪 副组长:袁德法
组 员:徐交龙 黄钧军 刘昌梅(初二家委会代表)
二、推荐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推荐工作做到办法与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
2、全面性原则
综合考评学生的全面素质,鼓励学生在学好文化课的同时,拓展各项素质。按照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表现,推荐品学兼优、学有特长的学生。
三、推荐条件
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浙江省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身心健康,学业优良,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全部合格且其中获得优秀(A等)项数3项及以上,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良好及以上;符合杭州市高中招生条件、具有本校在册学籍号并在本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四、分配预选生推荐程序
根据区教育局发的《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对我校2022年杭州市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及其领办分校的分配生工作做如下安排:
第一阶段:4月23日~4月28日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分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书记领衔的监督小组。
2、公示杭州市教育局有关普通高中分配生推荐工作的文件。
3、制定本校《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核盖章。
第二阶段:4月29日~5月8日
1、公示经教育局核准通过的《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不少于3天,不含节假日)。
2、公布学校和区教育局的咨询、监督电话号码,确保九年级毕业班学生及其家长人人知晓相关信息。
第三阶段:5月9日~5月12日
1、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报名。
2、学校印发、公布学校分配生推荐办法及程序,并收回家长签字的回执。
第四阶段:5月13日~5月18日
1、学校对符合条件申请分配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评分高低排定所有申请分配生的先后位次,并向申请分配的全体学生及其家长公布全部申请分配学生综合评分的构成、结果和排定的位次。
2、申请分配的学生依次自主选择学校并签字确认。
第五阶段:5月19日~5月23日
校内张榜公示拟推荐结果(排名序号、姓名、所选重高或特色示范学校),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不含节假日).
第六阶段:5月26日9∶00—5月27日15:00
各校通过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本校确定的分配推荐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第七阶段:5月27日后
分配生录取工作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确定的分配推荐生须参加杭州市高中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五、分配生综合评分及加分排序办法
(一)综合评分
1、根据市教育局规定,分配生文化课成绩不少于95%,其他加分成绩不大于5%的要求,实行文化课成绩、德育及特长综合量化评定分数的办法进行,综合分数的评定参照《分配生推荐综合评分表》。
教导处按照学校存档的相关材料和评分办法进行评定,经报名学生核对签字确认,公示无误后,确定为该生的综合评分。
学生最后根据文化课考核成绩和德育特长分相加即为最后考核得分。
分配生推荐综合评分表
一级指标 | 权重 | 二级指标 | 权重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学 业 分 数 | 95分 | 七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 | 10% | 将报名学生中三年六次成绩累加,总分的最高分折算成95分,其折算系数作为文化课得分的折算系数,每个学生的分值乘以该系数后的分值,即为该生的文化课得分。 | ||
七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 | 10% | |||||
八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 | 10% | |||||
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 | 10% | |||||
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 | 30% | |||||
九年级第二学期区一模考试成绩 | 30% | |||||
德 育 及 特 长 分 数 | 5 分 | 荣 誉 | 1.获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 2.获校级三好(五好)、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 3.获得校“四星级”美丽学生的加3分,获“五星级”美丽学生的加5分。 | 1.只适用初中期间获得的荣誉,上限为10分。 2.荣誉分乘以10%计入得分,例如10分按得分1分计入。 | ||
实 践 | 1.参加区级及以上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非学科类竞赛类的比赛活动获奖的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1分,集体项目减半加分。 2.初中阶段完整(一次届任)、认真担任学生会工作加10分;初中阶段完整(一次届任)、认真担任班长加10分;初中阶段完整(一次届任)、认真担任卫生委员、学习委员、宣传委员、课代表工作加5分。 | 1.只适用初中期间参加的实践活动,上限为10分。 2.实践分乘以10%计入得分,例如10分按得分1分计入。 | ||||
体 育 | 1、参加区级及以上运动会个人项目获:1~2名加10分,3~4名加7分,5~8名加5分。未获名次,认真参加集训且上场比赛者加2分。集体项目减半加分。 2、参加区级及以上各类体育比赛获一等奖(第1名)加10分,二等奖(第2,3名)加7分,三等奖(第4,5,6名)加5分,集体项目减半加分。集体项目中的非主力队员加分为主力队员的一半。 | 1.只适用初中期间参加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运动会获奖,上限为10分。 2.体育分乘以10%计入得分,例如10分按得分1分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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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 术 | 参加区级及以上艺术节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0、7、5分,集体项目减半加分。 | 1.只适用初中期间参加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活动获奖,上限为10分。 2.体育分乘以10%计入得分,例如10分按得分1分计入。 | ||||
科 技 | 参加区级及以上科技节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0、7、5分,集体项目减半加分。 | 1.只适用初中期间参加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活动获奖。按教育局有关精神,学科类竞赛获奖不加分,上限为10分。 2.科技分乘以10%计入得分,例如10分按得分1分计入。 | ||||
注:其中道德与法治以及历史与社会成绩按总分的50%计入。
评定量化分值:文化课所得分+德育及特长加分。
(二)选择学校
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学校(若同分,则学业分数高者优先选择),选定学校,学生和家长签字确认后,再由后一位学生选择。如学生自愿放弃推荐和选校的,由学生和家长签字确认。
七、投诉与举报
本校咨询电话:56195437;本校纪检投诉电话:56195395
西湖区教育局:教育咨询电话:87965058、87965065;纪检投诉电话:87965088。
杭州市西湖第一实验学校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