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湖区教育局通知,现将2024年我园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符合西湖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登记范围
西溪名庐、西溪正庐、中海西溪华邸
三、现场确认时间
2024年6月1日——2日 (周六、周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30
四、现场确认地点
西湖区西庐幼儿园小班部(西湖区双龙街380号)
五、计划招生班级数
小班:7个
六、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一)本区户籍儿童现场确认时,须随带儿童家庭户口本、房产证。市区集体户儿童另需提供本区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市区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本区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二)非市区户籍儿童现场确认时,除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符合西湖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的居住证原件。暂未持有居住证,但预计2024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应在报名现场单独预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补交居住证等材料核验,由西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西湖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西湖区的儿童,家长需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驻西湖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家长需提供军官证、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4.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西湖的下列儿童少年: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民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和英雄模范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符合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等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的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市区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持有属地为西湖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引进人才的子女,工作地为西湖区的回归和引进的浙商子女,家长需提供省、市相关部门核发的人才证明或人才码。
6.在西湖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长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材料。
(三)未进行网上预登记、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请携带户口本、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登记点现场提交。
(四)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及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录取。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如登记点幼儿园登记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时,由西湖区教育局统筹调剂至相对就近的幼儿园入园。
八、招生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电话:18966177931 联系人:郑老师
九、幼儿园等级
浙江省二级幼儿园(杭教办基〔2020〕57号)
十、收费标准
(一)保育费:580元/月;
(二)伙食费:14元/天;
(三)代管费:100元/学期。
西湖区西庐幼儿园小班部
2024年5月24日
温馨提醒:
1.招生录取与现场确认先后无关,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分散前往,避免拥挤;
2.确因特殊情况6月1-2日未能现场确认的家长,可于6月8日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3.6月17日前幼儿园将逐批向家长告知录取情况,请保持手机、短信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