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你们好!
首先感谢各位家长长期以来对我校的支持和信任,感谢您对我校工作的大力配合和帮助。在此,向您深表感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建立文一街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一、适用对象:
杭州市文一街小学全体教职工
二、负面清单内容
负面清单全文如下:
(一)违反政治原则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或有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法规和政策、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行。
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串联煽动闹事,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非正常上访等活动。
(二)违背公序良俗
不遵守社会公德,不文明、不检点、行为失范,有参与色情、赌博、吸毒、斗殴、酒驾等违法行为,或在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中展示有违教师身份的言行。
参与邪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
捏造事实,恶意诋毁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不实举报。
(三)侵害学生权益
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的言行,或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对学生实施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或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
(四)谋取不当利益
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营利性活动,向学生推销、代购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和其他商品,利用学生及家长资源进行微商活动或拉选票、圈粉。
假公济私,违规使用科研等专项经费,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擅自以学校名义或利用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进行营利活动,或利用岗位、职务便利非法侵占集体、他人财物或知识产权。
组织或参与违规借贷、非法集资、传销活动。
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
不按照聘任合同约定履行岗位职责,违反职称评审、荣誉推荐、人才评定中的个人承诺事项。
(五)违规有偿补课
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有偿补课,参与其他教师、家长或以家长委员会等名义组织的违规有偿补课。
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课兼职,向学生家长推介校外培训机构,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六)学术失范不端
伪造学历、学位、资历、成果等。
抄袭剽窃、不当署名、买卖论文,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在招生考试、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教研科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七)教育教学失职
不按教学计划、教学规范进行备课、上课、批改作业,敷衍教学,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在线下线上公共场合公示学生考试成绩排名。
发现校园欺凌现象,未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和处置,或隐瞒不报或偏袒一方,致使学生伤害加重。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
在命题、考试和招生中,泄露国家秘密或相关重要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后果。
违反考勤纪律或外出请假纪律擅离职守,在工作时间进行炒股、打牌、玩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或无故不承担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或拒不接受分配的工作,消极怠工。
三、处理办法
(一)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上述清单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年度师德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二)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在年度考核、评优奖励、岗位聘用、职务评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晋升等方面一票否决,撤销荣誉称号和奖励,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教师有上述师德负面清单行为,且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实施处罚。
四、有关要求
各教师要充分认识师德建设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职能机构和人员,细化考核方案和办法。强化师德监督,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开设网络投诉平台、聘请社会人士担任师德监督员等方式,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监督平台。学年度结束,学校要根据师德考核情况准确填写《杭州市文一街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并存入个人师德考核档案留存。
杭州市文一街小学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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