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浙江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职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选择“举报平台”进入举报系统留言,提供举报线索。填答人可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
调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1.发布到相关网站。各部门和学校收到本通知后,要及时将二维码在部门和学校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对满意度调查信息公开情况要进行监督检查。
2.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飘窗”等形式在部门和学校官网首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保留到10月20日。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广泛知晓和参与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
3.严禁弄虚作假。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西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