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杭州市中小学项目化学习案例评比活动的通知
杭州教研(2021)第63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教研室,
直属普高: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等要求,进一步探索项目化学习,经研究,决定组织杭州市中小学(含幼儿园)项目化学习案例评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项目化学习是基于课程标准,围绕驱动性问题展开深入、持续实践并创造性解决问题的学习方式。(项目化学习关键要素见附件1)。本次征集的项目化学习案例,须是学校已经实践过的跨学科项目化学习、学科项目化学习等。
二、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案例应能反映学校或教师组织学生开展项目化学习的策划思路、简要过程与典型成果。案例报告包括正文和附件。正文一般包括学习目标、项目实施过程、项目学习成果与评价、项目成效和反思(体例要求可参见附件2)。附件主要包括学生项目学习成果,上报时请同时提供Word和PDF格式文档。
2.报送方法
请以设区、县(市)为单位统一报送。报送名额分别为:各区、县(市)10个。直属普高各1个。
请各区、县(市)负责人将项目案例文档、附件2、附件3、附件4( PDF扫描件)分别存放四个文件夹上交。并于2021年7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453951469@qq.com,联系人:萧琪,联系电话: 0571-28026022,13957101810。
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