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 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5-17 14:15:00】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单位),省、市委托单位: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浙人社发〔201676号)、《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5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32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433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下同)、业学校教师和教辅人员(教育管理、实验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评价标准,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形成评价科学、导向正确、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为先导向。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申报推荐的首要条件,强化对教师职业操守的考察,引导教师增进敬业精神、法治精神,提升责任意识、服务意识。

    (二)坚持教学中心地位。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教育信息化的新要求,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特点,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实绩,全面实施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多选切实改变五唯倾向。

    (三)坚持分类评价标准。从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等方面,按教师系列和教辅系列岗位要求,完善各学段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等分级评价标准完善职称申报要求和评审标准,实施分类评价

)坚持五育并举方针。完善德育、思政、劳动教育等职称评审体系,将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活动等工作纳入德育专项,鼓励支持教师在一线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保障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教师在职称评审(含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研究成果鉴定)方面与其他专任教师享同等待遇。

(五)坚持落实政策倾斜。对长期在偏远农村和欠发达地区任教的教师,申报晋升高级教师职称,可在教科研业绩、教育教学专业理论考核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对出色完成支教工作的教师,以及长期担任一线班主任长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或承担多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予以政策倾斜。

三、申报对象、条件、材料要求

    (一)申报对象

    杭州市范围内符合相关条件的在职在岗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高中、中专、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及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等,下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各系列职称申报推荐条件按《2024杭州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职称评审申报推荐要求》(详见附件1)执行。

申报材料

申报对象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现任职称证书、聘用(劳动合同、各级各类获奖证书、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申报人员信息一览表

学校(单位)提供申报对象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记载卡、工资变动审批表、班主任年限及折合情况表、教师支教考核鉴定表、下企业鉴定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专用)、党员教师鉴定意见表等。

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等获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8月底,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获奖或发表截止时间20246月底。

委托评审的学校(单位)填写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印制的《送评报告单(委托书)》。

四、工作流程

计划发布。各地各校(单位)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职称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提交职称评审申报计划,包括申报条件申报方式、评审方式评审标准、材料要求和起止时间等信息。根据管理权限,经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职称评审申报计划正式对外发布。

个人申报申报对象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网址:http://jiaoshi.zjedu.gov.cn/selfservice/index维护人相关信息数据,再登录省职称平台,选择对应职称评审申报计划进行申全国系统中的信息数据一般可在信息维护后的次日省职称平台自动提取

    (三)学校审核学校(单位)评审小组组织人员对申报对象进行听课,并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客观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对象后,在本学校(单位)醒目位置公示推荐对象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省工资系统)中完成岗位设置栏目下的职称计划申报(非事业编制的申报对象无需申报),审核通过后上报。

(四)区县推荐。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省职称平台上进行中、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审核、推荐经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将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对象评审报送至市教育局。相关公示、公布等流程按省职称平台规定执行。

(五)市级评审。市教育局组织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并在“省职称平台”上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正式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严把标准关口。各地各校(单位)要严把推荐标准,确保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申报对象和送审学校(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评审推荐工作,确保职评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职称评价标准和要求、岗位结构设置不得违反省、市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二)严肃申报纪律。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考试舞弊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凡有相关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评审结果,情节严重的,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并纳入教师职业生涯服务平台个人诚信档案。如发现各地各校(单位)在教师职称申报、推荐、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或擅自降低政策要求、减少评审程序等情况,将责令整改并追责。

)强化实绩导向。各地各校(单位)要坚持竞聘择优、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运用业绩考核、民主评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推荐;各级评审组织要充分尊重用人单位的考核推荐意见,加大学校(单位)考核结果在评审中的运用,促进评价与使用相结合。

)完善岗位聘任地各(单位)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推荐工作优先满足教师系列岗位设置与聘任,并与年度职称初定工作统筹开展,实现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的统一;科学、合理使用好高级岗位结构比例,统筹使用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教辅人员申报参加图书、档案、统计、财会、卫技等以考代评系列的职称资格考试,须占岗位数额并在省工资系统进行职称计划申报,取得资格后及时办理聘任手续。

(五)推进数智评审。各地各校(单位)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聘委员会)统一在省职称平台进行职称评和推荐,不得采取线下评审线上登记的方式,否则评审结果无效。各地各校(单位)要切实把全国系统中教师信息维护作为教师电子档案库建设的日常工作,督促每位教师及时更新个人业绩档案,从源头打通教师个人到学校、区(县市)、市级、省级等不同层级的信息开放和兼容,实现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一网通办

、其他事项

    1.纳入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的学校,按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各学校(单位)工勤系列岗位,原则上单独设置高级技师岗,由主管部门统筹进行设置对已取得技师资格、符合技师聘用条件并在工种对应岗位工作的人员,由学校(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确定聘用人数。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杭州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职称

         评审申报推荐要求

          2.2024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职称评审工作

             日程安排

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评审申报岗位信息表

4.申报人员信息一览表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516

 


附件:


免责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