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留下小学2018年学龄儿童入学报名咨询服务指南
一、2018年新生入学年龄范围:
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常住户籍适龄儿童
(一)提供的材料要求:
1.房户均在本校教育服务区的适龄儿童家长在现场报名时请携带:
家庭户籍本(父母不在同一户口下提供结婚证)、父母身份证、预防接种卡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2.适龄儿童有本学区户籍但房户不一致的家长在现场报名时请携带:
家庭户籍本(父母不在同一户口下提供结婚证)、父母身份证、预防接种卡的原件、目前家庭住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如果房产所有人非孩子监护人,需提供与孩子相应关系的材料;如果属于非亲属搭户,需提供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3.实际居住在我校教育服务区的杭州市区(不含余杭、萧山、富阳)集体户适龄儿童家长在现场报名时请携带:
家庭户口页(父母不在同一户口下提供结婚证)、父母身份证、预防接种卡、目前家庭住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
4.实际居住在我校教育服务区的杭州市区(不含余杭、萧山、富阳)拆迁家庭适龄儿童家长现场报名时请携带:
家庭户籍本(父母不在同一户口下提供结婚证)、父母身份证、预防接种卡、有效的拆迁协议、我校教育服务区的家庭房屋所有权证或过渡房屋的租赁协议等相关资料的原件。
5.实际居住在我校教育服务区,家长双方或一方为杭州市各类引进人才的适龄儿童家长现场报名时请携带:
家庭户籍本(父母不在同一户口下提供结婚证)、父母身份证、预防接种卡、《浙江省人才居住证》、目前家庭住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的原件。
以上各类适龄儿童,如遇离异、单亲家庭需要出具孩子的监护权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以监护方的条件来判断表别。
6. 适龄特殊儿童等入学
(1)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本学区户籍的适龄智障儿童(达到中等及以上智障程度的)原则上由“紫荆花学校”接收入学;本学区户籍盲童向区教育局教育科或区残联报名就读省盲人学校;聋人儿童向杭州聋人学校报名就读。
(2)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都必须按时依法入学,确因身体特殊原因需推迟入学的西湖区户籍儿童,家长须持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本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经户籍所在地学校和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一)报名条件
根据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求,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居住证办理且实际居住在翰墨香林社区、石马社区、小和山社区、屏峰社区、横街社区、留下社区、茶市街社区、东穆坞村,可到我校进行新生报名。
(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孩子本人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 (原件)
2.家庭户籍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父母不在同一户口内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3.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⑴在本校教育服务区内有家庭自购房产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⑵租房的,提供经公证或由房地产中介公司认证的有效租赁合同;在村、社区租房的,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有效租房协议(原件)。
4.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卡。(原件)
在现场报名时,如申请人申报的信息与网上核查反馈信息不一致时,家长需向学校提供与录取相关的必要材料。
如在现场确认时适龄儿童还未领出居住证,但预计8月31日前能领出,请家长现场确认时带上孩子居住登记告知单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如遇离异、单亲家庭需要出具孩子的监护权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以监护方的条件来判断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四、录取办法
遵照《杭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根据西湖区教育局《二○一八年西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精神及要求,我校在完成学区内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任务的前提下,如尚未超过区教育局核定招生计划时,我校将在计划学额内努力满足符合条件的随迁适龄儿童的入学要求。对无法接纳所报名登记且符合条件的随迁适龄儿童,学校将这些对象的相关材料上报西湖区教育局教育科,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学校将严格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实际居住情况进行入户核实,如存在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情况不符,在招生报名中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其子女不予录取。
五、入学咨询电话:0571—87657826
电话咨询时间安排: 周二、周五 下午1:30——4:00
杭州市留下小学
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