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缓解部分小学生家长接孩子难的实际困难,解决家长在学习日下午孩子放学后存在接送难、监管难的实际问题和后顾之忧,保障学生健康安全,按照《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行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西湖区小学学后托管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以下简称学后托管服务,不含其它各类组织和机构在校外举办的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方案。
二、服务对象
1—3 年级在学习日下午放学后存在正常放学时间家庭无法及时接回或者无人接回,独自回家存在安全隐患,监管“空档期”、在家无人照顾等问题,对托管有刚性需求的的学生,由家长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根据家长接回孩子的困难程度,确定可参加学后托管服务的学生。
三、服务时间
2018 年9月 10 日——2019 年 1 月18日
1. 周一——周四:
一年级、二年级:15:30—17:30
三年级:15:40—17:30
2. 周五:一、二年级:15:00——17:00
三年级:15:10——17:00
四、服务内容
主要是对托管学生提供看管照顾服务。不上课,不开展集中补课辅导,不加重学生学业负担。
五、组班原则
根据托管学生人数,跨班级、跨年级组织,原则上托管班每班人数≦40人。
六、申请程序
1.申请。9月3日根据学校的申请标准和要求,由家长自愿提出参加学后托管服务申请,提供无法及时接回孩子的证明材料,递交各班班主任。如果在托管时间段,其中的某一天需提早接走参加校外培训班的学生,学校不接受托管申请。
2.审核。学校领导小组对家长的申请与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服务对象。
3.签约。符合参加托管服务标准的学生,由学校与家长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学生、家长、学校各方的权利、责任、义务。
4.参加。完成上述手续,由学校通知家长和学生参加本学期的学后托管服务。学校于2018年9月10日开始提供托管服务。
5.沟通。学后托管服务结束后,请家长及时来接回学生,对多次无故不及时来校接学生的家长,或学生不遵守托管班纪律的,学校可酌情取消其托管资格。
七、管理人员
1.学后托管服务带班管理教师以本校在职教工为主。每40名学生至少配备一名服务管理人员。
2.学校中层及以上行政人员担任值班管理。
3.学校校医和保安人员担任辅助工作。
八、筹备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孔庆根
副组长:施惠德 葛裕田 袁德法 劳静
组 员: 仰毅明 郑书利 孙平 吴振瑜 沈月川 葛文忠 姜潇航 钮雪峰 唐玲颖 支杭菲 顾若晨 郑瑶 毛静萍 蔡笑红 瞿婷婷 白丹
2.制定实施方案
学校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和制定整体工作的推进计划。
3.召开专题会议
由校长主持召开专题校务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布置工作任务。
由校长主持召开全校教师专题,宣传工作意义,传达上级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布置工作任务。
4.发布服务信息
各班主任向学后接回困难的家庭家长发布放学后学校提供管理服务的信息。
5.全面摸底调查
由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联合,下发《杭州市留下小学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告家长书》,负责对全校1-3年级学生放学后无法及时接回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对情况信息进行统计汇总,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6.启动家长申请
由各班班主任负责完成家长书面申请和资格初步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审查。
7.签订服务协议。
由各班落实完成与家长的学后托管协议签订工作。
8.召开学生会议
由学校教导处组织召开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会议,进行相关教育。
9.正式启动实施
2018 年 9 月 10 日,学后托管服务正式开始。
10.安全保障工作
学后托管期间,学校保安室(警务室)要严格学生进出校门查询、登记制度,校园监控视频系统要正常实施监控视频录像和保存工作。
九、《杭州市留下小学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告家长书》
杭州市留下小学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告家长书
为解决家长在学习日下午孩子放学后存在接送难、监管难的实际问题和后顾之忧,保障学生健康安全,按照《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行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西湖区小学学后托管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文件精神,我校出台学后托管服务工作方案,家长根据学校的申请标准和要求,自愿提出参加学后托管服务申请。
一、服务对象
1—3 年级在学习日下午放学后存在正常放学时间家庭无法及时接回或者无人接回,独自回家存在安全隐患的学生,由家长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后可参加学后托管服务。
二、服务时间
2018 年9月 10 日——2019 年 1 月18日
1. 周一——周四:
一年级、二年级:15:30—17:30
三年级:15:40—17:30
2. 周五:一、二年级:15:00——17:00
三年级:15:10——17:00
主要是对托管学生提供看管照顾服务。不上课,不开展集中补课辅导,不加重学生学业负担。
三、组班原则
根据托管学生人数,跨班级、跨年级组织
四、申请程序
1.申请。9月3日根据学校的申请标准和要求,由家长自愿提出参加学后托管服务申请,提供无法及时接回孩子的证明材料,递交各班班主任。如果在托管时间段,其中的某一天需提早接走参加校外培训班的学生,学校不接受托管申请。
2.审核。学校领导小组对家长的申请与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服务对象。
3.签约。符合参加托管服务标准的学生,由学校与家长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学生、家长、学校各方的权利、责任、义务。
4.参加。完成上述手续,由学校通知家长和学生参加本学期的学后托管服务。学校于2018年9月10日开始提供托管服务。
5.沟通。学后托管服务结束后,请家长及时来接回学生,对多次无故不及时来校接学生的家长,或学生不遵守托管班纪律的,学校可酌情取消其托管资格。
请家长将下面的《回执》填写好撕下由学生于9月3日交给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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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学校发放的《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告家长书》我已收悉。我(申请 不申请)
学后校内托管服务。
申请理由:
( )班学生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十、《杭州市留下小学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协议书》
杭州市留下小学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协议书
甲方:杭州市留下小学
乙方: _____________( 班学生 家长签名)
为满足学生学后托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困难,创新完善社会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按照《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行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西湖区小学学后托管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文件精神,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乙方子女参加放学后托管服务(以下简称学后托管服务,不含其它各类组织和机构在校外举办的放学后托管服务)。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学校依据文件精神,聘用合乎条件的学校教职工或社会相关专业人员参加托管服务,并制定托管实施方案,建立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
二、学生在校学后托管是指上学期间的周一到周五,学后托管服务从学生正常放学后开始,托管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小时,周一到周四至17:30结束,周五至17:00结束。托管服务内容主要是对托管学生提供看管照顾服务。不上课,不开展集中补课辅导,不加重学生学业负担。
三、家长依据自身家庭需要,自愿申请,对服务过程中不满意的地方及时向校领导小组反映,校领导小组应及时解决并回复。
四、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确保学生往返途中安全。学校要加强对托管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履行托管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学生在往返学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无任何责任。
五、学后托管服务结束后,请家长及时来接回学生,对多次无故不及时来校接学生的家长,或学生不遵守托管班纪律的,学校可酌情取消其托管资格。
六、协议期限:2018年9月——2019年1月
七、为保证学生回家安全,请家长选择学生托管后回家方式:
①1—2年级托管学生必须有家长接送回家;
②3年级托管学生(选择打“√”):学生自己回家( )
家长接回家 ( )
甲方:杭州市留下小学 乙方:(家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学 生 姓 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所 在 班 级: ____________________
2018年 9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