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留下小学桶装水饮用卫生安全管理的通知
根据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局联合下发的《西湖区桶装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工作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班级学生饮用水的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每班设立一名饮水管理员,负责桶装水的领取与更换,做好饮水机的保洁和积水槽的清理,负责加热电源的开关。
2、饮水机放置于教室后侧,注意防尘和通风。
3、每次换桶装水时,应同时开启两个接水龙头,将饮水机的积水放完,直至新桶装水内约有2毫米降位。
4、桶装饮用水启封48小时未用完作销毁处理,启封后连续24小时内没有饮用的水作销毁处理,已过保质期的桶装水必须即刻销毁。
5、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水习惯,保持杯具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使用。班级内不得配置公用饮水用具。
6、正常上学时段中午12:30至1:00,各班凭空桶到桶装水储藏室换领,每次限领一桶,并做好登记。班级内不得放置备用桶装水。
7、为防止二次污染,各班在领取桶装水时不得将外面包装袋撕毁,待放置到饮水机上时再除去包装袋。严禁在取水途中将桶装水在地面翻滚。
留下小学总务处
2013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