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 : 2020年12月04日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市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杭州市西湖区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现阶段我区学前教育段资助项目为保育费减免。

一、认定类型

根据浙教财[2020]15号《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类型,分为“特殊群体”学生和“其它群体”学生两类。

(一)特殊群体。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

(二)其他群体

1.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

二、资助对象及标准

1、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特殊群体类学生资助其所读幼儿园的全额保育费;

2、对其他群体类学生资助其所读幼儿园50%以上保育费,由所在幼儿园视具体情况确定;

3、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困难学生按同类、同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予以资助。

三、所需材料

(一)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特殊群体学生需提供:与群体类型相关的证件。证件中应体现学生本人姓名,且在有效期内。未体现有效期的证件可采用系统比对,与帮扶责任人联系等方式辅助确认。

2.其他群体学生需如实填写《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由学校按实事求是原则认定,无需去社区、乡镇、家长工作单位等开困难证明。

(二)相关申请及确认表格:

特殊群体:《西湖区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其他群体:《西湖区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

(三)注意事项:

1.只要在西湖区拥有正式学籍的学生,不论户口所在都可以申请资助。

2.学校应成立资助认定小组,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好学校资助认定工作,对原始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可靠性做出审核。

3.保育费减免原则上要求统一采取绿色通道制度在开学时直接减免,不采用先收后退的形式。

4.审核完成以后,学校应汇总本单位的情况,填写《XX学校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认定报告》、《西湖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资助审批表》、《西湖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资助受助学生名册》,上报区资助办公室;

5.本学期无申请资助的学校必须上交《学校无家庭困难学生情况说明》。

6.单位资助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有更换的情况下,须报送:《学校教育资助管理人员信息变动说明》,并做好资助管理群的进退交接工作。

四、宣传报道

采用告家长书、微信公众号推送、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和跟踪报道工作,确保每个学生家长都了解相关政策,并妥善保存相关的记录和回执。

五、台账及系统管理

学校应重视台帐管理工作,对资助申报、审批及资助款项的收支材料按照学期归类整理,存档备查。

六、监督交流

负责学生资助的具体操作人员必须加入“西湖区学生资助工作群”以便能及时了解学生资助工作动态。入群前请电话联络资助办公室做好确认工作。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杭州市西湖区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取得联络,联系电话:0571-87327953,联系人:郑轶男。


西湖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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