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坞幼:杭州市西湖区龙坞幼儿园学后托管服务实施方案(龙门坎园区)
发布时间 : 2025年02月19日

为进一步优化幼儿离园后服务工作,有效落实“双减 ”政策,坚持“ 以人为本 ”的教 育理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解决部分家长接送时间冲突的问题。根据上级部门文 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现就做好 2024 学年第二学期杭州市西湖区龙坞幼儿园学后托管服务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孩子难的问题,全面提升幼儿综合发展,提高教育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学后托管工作操作流程

(一)成立幼儿园学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2  16 日)

课后托管服务工作是国家推进的教育民生工程之一,为统一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园长为首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有序、有效、平稳地推进该项工作。

组长:赵娜(园长)

副组长:施晓燕、汪子彦、史浩杰、朱方琴(副园长、办公室主任)

组员:陈桃英、陈玲玲、沈丽芳、包蕾、杨鑫璐、葛虹斐、何国琴(各园区行政、保健)

(二)制定完善的实施方案(2  17 日—2  18 日)

1.班子共同讨论确定初步方案。

2.办公室草拟方案,班子讨论商定,并完善通过幼儿园学后托管方案。

(三)平台发布并报名统计(2  19 日—2  24 日)

1.通过钉钉平台向全园幼儿发布“龙坞幼儿园关于学后托管告家长书 ”。

2.按照应知尽知原则做好宣传工作,家长根据自主自愿原则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

3.有意向的家长填写《西湖区课后服务参加协议书》。 

4.根据西湖区课后服务平台报名情况编制班级。

5.根据报名情况,落实带班教师等管理人员。(附人员安排表)

(四)开始实施(2  24 日—2025  6  20 日)

1.2  13 日-2  21 日做好有需求托管幼儿的照护管理,2  24 日起落实周一至周五每天开展主题性活动。

2.定期召开反馈会议,听取家长意见,优化托管方案。

3.完善学后托管实施细节。

三、学后托管具体方法

(一)学后托管时间

2025  2  24 日至 2025  6  20 日,每周一至周五16:30——17:30(夏令时最迟到18:00)

(二)学后托管内容

为了保障学后托管的优质服务,每日活动内容注重动静交替、合理有效,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学习能力,具体安排如下:

(三)报名办法

1.根据自愿原则,家长在 2  24 日前通过西湖区课后服务平台完成报名,并按照要求签订协议(详见附件一)。

2.报名以学期为单位执行。

(四)编班以及人员配置

(五)学后托管费用收取标准及办法

(六)学后托管薪酬支付

1.根据成本核算,对参与学后托管的人员(教师、保育员、保健医生和行政管理等),结合上级文件指导意见,根据所承担服务工作绩效计发薪酬。

2.托管费用含幼儿在托管期间的材料等活动费。

(七)学后托管场地安排

根据方便性原则,将托管场地设置于一楼教室,具体安排如下:

四、学后托管实施细则

1.严格防疫,持久落实。严格落实学后托管服务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服务期间除本园教师以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出幼儿园。活动前当天值班教师和保育员做好托管 场地的安全检查,管理好教室的物品,注意保持卫生整洁,困难班结束后要将场地打扫整理干净并做好卫生消毒工作。托管期间出现发烧等现象,按照幼儿园疫情防控安全预案执行。有发生手足口、咽颊炎、流感等传染病的班级,无条件遵从隔离要求,停止参加学后托管。有疫区旅居史或者相关人员接触史,按照上级部门指示做好防控工作。

2.细化管理,提升服务。严格交接制度,建立托管班名册及家长联系方式。班级教师将幼儿送入托管班时要和值班老师做好交接工作并进行记录。值班老师做好班内幼儿的考勤登记,根据要求认真组织各类主题活动、游戏活动等,提前做好活动内容和材料的准备,在活动中关注每一个幼儿,确保幼儿的安全。值班教师做好幼儿离园、与家长的交接工作,有特殊情况须第一时间联系原班级教师,并妥善处理。

3.安全保障,制度明确。制定我园学后服务安全工作方案,细化值班领导职责,加强 工作指导与监督;与托管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托管任务。将参加学后托管幼儿纳入校方责任险,班级内如发生突发事件,教师需第一时间联系行政值班老师、保健医生和幼儿家长,做好应急措施。如园区托管幼儿较多,将提前与街道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强沟通合作,尽到安全保障责任,确保服务行为规范,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管理有序。

杭州市西湖区龙坞幼儿园

2025年2月18日

 

附件一:

西湖区课后服务参加协议书

甲方(受托方):杭州市西湖区龙坞幼儿园 乙方(委托方):

乙方在自愿的前提下,将现就读于杭州市西湖区龙坞幼儿园    园区

年段    班级的被监护人(以下简称幼儿)交由甲方,接受甲方提供的托管、用餐等服务。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期限

甲方同意接收幼儿在 2024 学年第二学期自 2025  2  24 日至 6  20 日的周一到周五正常放学后(不含节假日、春游), 由甲方履行对幼儿的托管 责任,为幼儿提供的各项服务。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建立家长联络制度,如遇特殊情况,应随时通报。

2.甲方应高度重视幼儿的安全问题,甲方工作人员须认真检查幼儿参与、离开的登记情况。

3. 甲方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工作举措,指定并落实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密切关注幼儿身体健康。

4. 甲方应制定课后服务相关管理制度并要求家长严格遵守,对于拒不配合的家长,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取消其被监护人的托管资格,

5. 甲方在接受报名时,可向乙方收取托管及代办费用,用于托管、在校餐费、服务人员报酬等相关费用支出。甲方负责购买园方责任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与甲方共同承担教育幼儿的责任。配合甲方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习惯,教育幼儿遵守课后服务期间的有关规定。原则上,入托期间幼儿不得无故缺勤或参加其他线下聚集的培训、出游等活动。在甲方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情况幼儿发生意外伤害,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

2.幼儿如有先天性疾病(如心脏病、癫痫等),传染性疾病或药物、食物过敏史以及体温异常等特殊健康情况乙方必须及时告知甲方,并在幼儿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因乙方刻意隐瞒情况造成幼儿本人或他人人身受损的,后果应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积极主动保持与甲方的联系和配合,如果发生地址、单位、电话等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对甲方的管理有建议和监督权。

4.乙方须教育幼儿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若因幼儿保管不善丢失物品,非甲方管理责任原因的,甲方应积极帮助幼儿寻找。如缺乏线索找寻未果,方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5.课后服务期间,乙方不得为幼儿佩戴任何贵重首饰,携带贵重物品及 危险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金饰、项链、手链、刀、剪、有毒及具有危险性的玩具和用具等,否则,若发生贵重物品的遗失或危险物品所造成的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6.乙方作为幼儿监护人,应对幼儿损坏或破坏学校的公共财物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负责课后服务结束时的幼儿接送。

7.乙方应于报名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课后服务费用,逾期则视为放弃,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为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

三、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乙方有义务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如甲方已尽到管理义务而发生安全伤害情况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幼儿接受托管期间甲方不提供代喂药服务。课后服务期间若出现较重疾病或其它需要紧急救助情况的, 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许可的情况下协助进行应急处理。

3.托管期间甲方已尽到管理义务时,幼儿之间发生的对他人或自身的伤害事故,其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当天 8 点前通过请假平台递交申请的,按收费标准退还相应的托管费,退费在每月进行。

5.因传染病防控需要,甲方有权临时取消托管或要求乙方暂停托管。

6.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循法律途径解决。

四、其他

1.本协议自甲方代表人、乙方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捺印之日起正式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杭州市西湖区龙坞幼儿园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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