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港学前教育集团疫情期间特殊请假制度

作者:   发表时间:2022-12-09

莲花港学前教育集团疫情期间特殊请假制度

根据2020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幼儿园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疫情期间特殊请假制度具体如下。

1.非个人原因被管控隔离无法来园正常工作导致请假的情况。如所住小区被划定为“三区”或上级文件要求,正常上下班途中交错等。隔离人员需根据幼儿园安排完成线上相关工作回园后按要求归还工作量,不影响月考核和学期考核。

岗位

0.5-3天

3-6天

6天以上

备注

教师

归还相关顶班

人员满工作量

归还相关顶班

人员3天满工作量

归还相关顶班人员

隔离期间一半工作量

顶班代课由幼儿园安排,无法归还的工作量由幼儿园发放补贴

后勤

归还寒暑假值班

满工作量

归还寒暑假值班

3天满工作量

归还寒暑假值班

隔离期间一半工作量

2.个人原因被管控隔离无法来园正常工作导致请假的情况。如个人自行前往某一区域被临时隔离,前往外地途中或在目的地被隔离等。隔离人员需根据幼儿园安排完成线上相关工作回园后归还满额工作量(教师归还相关顶班人员,后勤归还寒暑假值班)满额工作量归还后,不影响月考核和学期考核。此外,个人原因被感染需要隔离治疗,无法来园正常工作按病假处理(参考请假制度中的“病假”相关规定)。

3.工作原因被隔离或感染需要治疗无法来园正常工作导致请假的情况。按上级部门规定隔离期,隔离人员需根据幼儿园安排完成线上相关工作不影响月考核和学期考核。超出隔离期因自身原因申请延长请假时间,按病假处理(参考请假制度中的“病假”相关规定)

4.个人因违反防疫政策造成被隔离或感染导致请假的情况。不服从园方要求上级部门要求签署了个人承诺书后,根据承诺书相关规定,按事假处理(参考请假制度中的“事假”相关规定)

5. 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恶意违反园区管理制度或多次提醒拒不改正,如未签署个人承诺书,私自外出等,按旷工处理,评优评先等一票否决,不发放期末考核奖金;情节特别严重(如造成疫情传播等),予以解聘。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