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港党支部: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作者:徐飞盈   发表时间:2016-04-25

2015年10月30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5年12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颁布了《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这次实施的《条例》对各个文明行为的细节作了规范,主要涉及四大类文明行为:公共场所方面、交通出行方面、居家生活方面、家庭成员方面。翁卫军指出,制定施行《条例》是市委、市政府落实依法治国要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法制化、制度化,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举措。莲花港党支部学习了《条例》的细节,各位党员根据对条例的学习进行讨论。

最后,作为党员,更应该带头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并明确自己的责任义务。

图文作者:徐飞盈

党支部认真学习记录

 对《条例》的学习

党员对《条例》的分析

党员对《条例》的学习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