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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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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18 13:10:34     作者      阅读:1260次

为切实加强我校的安全管理,有效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使安全工作具体化,根据区教育局有关安全教育的文件精神,特制订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对班主任及分管该班的科任教师所承担的安全责任进行了具体的划分与考核。

一、考核方式

1.由后勤服务中心在学校校长室领导下具体执行。

2.安全管理按百分制量化考核。期末计入班主任工作考核中,考核分前30%为优秀,中间40%为良好,后30%为合格。

3.每次检查时,发现问题按项扣分,本项扣分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二、相关细则

1.班科协同教育工作:(10分)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共同负责该班的安全工作,对学生做好有关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科任教师协同班主任共同管理好班级。

2.班主任宣传、教育工作:(10分)班主任利用班会做好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醒学生安全文明的休息与课间活动,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好杭州市安全教育平台的教学工作,做到参与率100%,未达到100%者期末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

3.家长爱心护学岗:(10分)班主任负责组织爱心护学岗工作,按要求按时将班级护学岗名单上交后勤服务中心。(家长未按时到岗,一次扣1分;缺岗扣2分。)

4.签定责任书:(10分)全体教师每期必须按时签定一次相关的安全责任书,责任书签定后就履行责任书所规定的权力与义务,共同管理好班级,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校园。(未签定责任书的,本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

5.履行安全义务:(20分)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必须履行安全义务,随时随地注意是否存在安全事故的隐患,并按时进行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检查,如发现隐患,能及时处理的必须马上处理,再告之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或修缮;如不能处理的要马上报告安全办,及时进行相关的处理。(发现隐患后既没有及时处理又未报安全办的,一次扣10分;造成安全事故的,本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

6.应对与处理:(20分)全体教师都应该对突发的学生安全事件采取积极的应对与处理措施,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及解释工作。(发现人或知情人未处理或置学生不顾,未造成较坏影响的20分全扣;处理不及时的,造成家长的不理解或较坏影响的扣5分;处理方法不得当,造成较坏影响的,本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参加评优评级评先时一票否决。)

7.课堂安全:(20分)全体教师应认真组织课堂教育教学,保障学生课堂安全。(因组织不善导致或不在岗位而出现安全事故或学生伤害事故的,本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

8.值班教师站岗期间,因迟到、空岗出现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9.本制度从宣布之日起实行。

10.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

2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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