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2018年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我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根据《杭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杭教初〔2014〕13号)和省市区中小学招生文件精神,切实推进“阳光招生”,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坚持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的原则,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全局观念,依法招生,规范操作,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根据【西教发】2018年招生文件精神,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田巧玲
组员:冯卫芳、章杰、叶萌、楼冠群、胡轶倩
(二)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冯卫芳
组员:章杰、楼冠群、胡轶倩、毛辉、朱碧华、金舒曼、汤丽娜、吴俊丽
(三)招生监督小组
组 长:叶萌
组 员:许颖、葛亚平、章奇华
三、招生计划
2018年新生计划招收4个班
四、招生对象
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学区范围内的户籍儿童和持有学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五、招生时间安排及服务区范围
时间 |
2018年6月23日 |
6月24日 |
6月30日 |
上午:8∶30―11∶00 |
下午:1∶30―4∶00 |
上午:8∶30―11∶00 |
上午:8∶30―11∶00 |
服务区范围 |
东至古荡农灌河,南至文二路,西至古翠路,北至文一路(除翠苑五区外)。 |
1.翠苑五区。
2东至冯家河,南至高技街―毛家桥住宅区东侧围墙―毛家桥住宅区北面围墙,西至毛家桥住宅区东面围墙―毛家桥路,北至西斗门路。
3. 融信“杭州公馆”住宅小区。 |
补报、补交材料 |
补报、补交材料 |
报名地点 |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高技街6号) |
六、报名登记需带材料
完成网上登记的招生对象随同家长并带相关材料,凭登记码及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校进行现场报名。
1.杭州户籍学龄儿童到学校报名时,须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父母身份证、②家庭户籍本(不在同一户口下需附结婚证)、③孩子的疫苗接种卡。④适龄儿童最近一寸彩照1张。(如果房产所有人非孩子监护人,需提供与孩子相应关系的材料;如果属于非亲属搭户,需提供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2.杭州市区集体户适龄儿童到学校报名时,须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父母身份证、②家庭户籍本(不在同一户口下需附结婚证)、③家庭有效居住证明材料、④孩子的疫苗接种卡、⑤适龄儿童最近一寸彩照1张。
3. 杭州市区拆迁家庭适龄儿童到学校报名时,须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父母身份证、②家庭户籍本(不在同一户口下需附结婚证)、③有效的拆迁安置协议、④家庭有效居住证明材料、⑤孩子的疫苗接种卡、⑥适龄儿童最近一寸彩照1张。
4. 持人才证家庭适龄儿童到学校报名时,须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父母身份证、②家庭户籍本(不在同一户口下需附结婚证)、③父或母的人才居住证或认定文件(签发地为杭州)、④家庭有效居住证明材料、④孩子的疫苗接种卡、⑤适龄儿童最近一寸彩照1张。
5.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儿童到学校报名时,须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家庭户籍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不在同一户口下需附结婚证)、②孩子本人的IC卡式的《浙江省居住证》、③家庭有效居住证明材料、④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卡、⑤适龄儿童最近一寸彩照1张。
6.离异、单亲家庭除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要出具孩子的监护权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一方亡故证明等)。
7.在现场报名时,如申请人申报的信息与网上核查反馈信息不一致时,家长需向学校提供与录取相关的其他必要材料。
8.目前尚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在2018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也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预审通过后学校将该生设定为待确认,待孩子的居住证领取后分别于7月30日或8与20日再到学校进行补确认。
七、招生录取办法
1.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房产三者一致,均在学区内(房产以父母或父母与适龄儿童享有百分之百份额所有权为依据认定);或学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并和父母居住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家 [房产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享有百分之百份额所有权的房产为依据认定],父母在市区内无房产。
(2)学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并和父母居住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家[房产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享有百分之百份额所有权的房产为依据认定],父母在杭州市区内另有房产。
(3)学龄儿童有杭州市区户籍且符合在西湖区就读条件的,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杭州市区户籍,但符合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西湖区就读的条件。
2.同一顺序学龄儿童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录取办法,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执行。符合条件而未被学校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3.报名过程中提供假证明、假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凡实际居住与居住证不符的学生不予录取。
5.对不符合杭州市就读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学校不接受报名,请尽快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八、注意事项
1.为确保服务家长、校园安全,避免拥挤和等候时间过长,请家长按照《招生通告》要求,在规定时间来校报名,材料审核。每位学生只由一位家长(父亲或母亲)陪同,并随带规定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笔,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2.报名顺序号(报名当天,家长根据通告时间段在校门口领取的号码),顺序号只用于审核材料的先后顺序,与孩子是否入学无关。因此家长只需要按通告上的时间正常排队即可。
3.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要推迟入学的须持申请报告和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来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4.适龄智障儿童向紫荆花学校报名入学;适龄盲童向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适龄聋哑儿童向杭州市聋哑学校报名入学。
九、招生工作投诉电话、投诉信箱
招生工作投诉电话: 0571―89930826 叶老师
招生工作投诉信箱:sjysfx@126.com
十、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0571―89930849 楼老师 0571-89930829 胡老师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
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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