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校务公开是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大举措,其根本目的是对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群策群力办好教育。为使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行,保证校务公开的质量,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校务公开的原则:
依法治校,民主公开;
突出重点,实事求是;
周密健全,积极稳妥。
二、 校务公开的内容:
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不干预学校领导行使正当的管理职权。主要内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的办学方向与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近、远期发展规划。2、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办学思想、重大改革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
3、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改革意见、重要规章制度、奖罚条例等。
4、干部、党员述职报告和教代会、党员大会的民主评议结果、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5、上级单位及学校的表彰奖励、批评、通报。
6、财务收支、预决算情况。
7、学校基本建设,校园环境改造,重大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8、教职工工资晋升,职称评定,评优选好,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年度(学期)教育教学考核结果。
9、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
10、教职工聘任(用)实施方案,聘任结果及津贴发放办法。
1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体”、“班队干部的评选推荐”。
12、学籍管理情况。学生入学、转学、借读、留级、毕业、休学条件、程序,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布。
13、学生的学杂费及其他收费项目标准的执行,为特困学生捐款,使用分配情况,书杂费减免情况,为社会募捐以及上缴情况。
14、教职工和社会群众、学生家长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其它需要公开的问题。
三、校务公开形式:
(一)各类会议
1、由学校工会负责,依照教代会有关规定每年召开1―2次。由学校行政校长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大决策、办学思路、改革方案等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由教工代表分别向全体教职工传达教代会精神。
2、办公室负责人会。通报学校贯彻上级精神,学校实施教代会决议情况。
3、校务会或行政扩大会。有党政、工、团、队主要负责人或有教研组长参加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通报工作进程、主要工作活动,布置安排近期工作,学校管理情况。
4、教职工大会。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公布有关学校改革成效,财务收支,内部情况,征求解答教工疑惑以及校务公开的情况。
5、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大会。宣讲国家政策法规,收费项目、标准,学校发展方向和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取得的成绩及面临的困难,学生校内外教育配合协助的要求。
6、党员大会。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通报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党员干部民主评议结果,公布党内事务。
(二)公告栏
在学校橱窗里设置校务公开栏。主要公开学校工作目标、任务和学校重大事项,最新工作动态,收费项目标准,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等相关事项。
(三)教职工、学生家长来信来访
1、设置校务公开信箱或意见箱,收集教职工及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校园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建议和意见,放在固定位置,由专人定时开启、收集、汇总。
2、对收集上来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及时研究解决,做到对教职工、家长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
四、办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镇党委、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等。
五、办事纪律
1、端正办事态度,做到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2、对分管的工作,必须有计划,提高办事效率。
3、公开办事结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4、规范办事程序,严格按职能程序办事,不准以权代法,以情代法。
5、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处处为人师表。若有违反师德的严重行为,在职评、提干、聘任等问题上,采用一票否决。
6、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7、对来信、来访的家长,除热情接待外,负责调处或及时转告有关职能部门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
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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