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2015学年
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补员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教人〔2011〕37号)和区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求》,在原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竞聘考核办法》的基础上,进行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补员工作。
二、实施范围
2015年8月聘在专业技术岗位,但未聘在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对应岗位等级最高职级的人员(含教师、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也就是目前聘任在专技六级、专技七级、专技九级、专技十级、专技十二级岗位的人员。(以2015年8月统发工资在册为准,不含新录用或调入人员)
三、政策依据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及西湖区人事局、教育局有关规定制定我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四、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与原有岗位设置比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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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现有基本情况表(以实际工资等级为准) |
专业技术人员 |
合计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十三级 |
见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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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 |
六级 |
七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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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 |
九级 |
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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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级 |
十二级 |
现岗位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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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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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7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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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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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可聘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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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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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9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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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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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五、岗位聘用程序和形式
1、公布空缺岗位职数及聘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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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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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
中级 |
初级 |
十三级 |
见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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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 |
六级 |
七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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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 |
九级 |
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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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级 |
十二级 |
空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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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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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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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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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聘岗条件
(一)各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通用的基本任职条件为:
遵守宪法与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具体任职条件
1、五级岗位(1个)
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在高级教师岗位上工作满十年以上;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近十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六级岗位(2个)
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在高级教师岗位上工作满五年以上;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八级岗位(2个)
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在高级教师岗位上工作满六年以上;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近六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九级岗位(4个)
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在高级教师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十一级岗位(1个)
具有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在一级教师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资格或相应的初级职称工作满二年;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近二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均符合以上条件者若多于职位数,将按《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专业岗位竞聘考核办法》择优聘用排名。
同等条件下,中层及以上干部、班主任龄长者优先。
2、符合条件教师进行自我申报。
3、学校岗位聘用小组考核确定晋升补员名单(具体依据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岗位竞聘考核)
4、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或报学校岗位聘用仲裁小组进行仲裁。
5、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各项工作,负责方案设置制定,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评定人员进行审定。
六、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各项工作,负责方案设置制定,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评定人员进行审定。
组长:田巧玲
组 员:劳 静 许政频 冯卫芳 葛亚平
2、成立学校岗位聘用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竞聘人员的实绩考核。
组长:劳 静 冯卫芳
组员:许 颖 章奇华 姜艳敏 杨雅琴 郑李军
3、成立学校岗位聘用仲裁小组,负责解决、处理在岗位聘用中出现的一些投诉与纠纷。
组长:许政频
组员:葛亚平 俞建明
七、实施步骤及完成时间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5年9月13日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几个步骤实施:
1、2015年9月9 日前,公布岗位实施方案,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进行完善。
2、2015年9月10日前,组织教师竞聘,聘用工作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3、2015年9月10日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集研究体决定拟聘人员。
4、2015年9月10日―12日,完成公示。
5、经教育局审核后,报区人事局认定。
6、待教育局和区人事局认定后,从2015年10月1日后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八、备注
1. 考核年限内出现严重违反师德现象,出现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等,取消本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资格。
2. 考核年限内,病假累计达6个月、事假累计达1个月、旷工累计达1个星期,取消本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资格。
3.近几年调入人员的任职年限按取得相应职称后首次聘任的时间计算到2014年8月31日。
4、近三年即将退休人员如岗位等级还未到相应职级最高级的,又满足晋升的基本条件一般应晋升到位。
九、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专业岗位竞聘考核办法》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
2015年9月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岗位竞聘考核办法
(2011年12月教代会审议通过)
为顺利落实《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促进岗位聘用工作的正规化,以职务晋升作为促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认真学习,提高理论和业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敦促全体教师努力工作,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形成教师比学赶帮的局面,最大限度地促进教育教学和学校各项工作的发展,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
二、考核权重比例
1.资历分,总分80分。
①本岗位职务任职年限分,满分为20分。以最长年限人为满分,并计算出每一年的分值,其他人的计分方式为:任职年限×分值。
②教龄分,满分为20分。以最长年限人为满分,并计算出每一年的分值,其他人的计分方式为:任职年限×分值。非教师职称系列者以在学校工作的年限计算为“教龄”。
③工龄分,满分为20分。以最长年限人为满分,并计算出每一年的分值,其他人的计分方式为:任职年限×分值。
④班主任龄分,满分为20分。以最长年限人为满分,并计算出每一年的分值,其他人的计分方式为:任职年限×分值。担任副班主任两年相当于一年班主任龄。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的年限等同于班主任年限。
2.实绩考核分,总分20分。
实绩考核的内容分为:教师2012学年,2013学年、2014学年教师教育教学实绩情况。
具体考核办法:以教师2012学年,2013学年、2014学年年度考核总平均分进行排序,具体情况得分如下:
第一档(前20%):20分,
第二档(前21%―40%):19分,
第三档(前41%―60%):18分
第四档(前61%―80%):17分
第五档(后20%):16分
教育教学中出现如下情况者,得0分:违反职业道德、传统道德、社会伦理
的规范要求;在履行岗位职责中服务态度差,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因教学态度与能力的原因导致学生与家长集体反感;有旷工旷课论情况发生;指导学生工作中出现疏忽,管理不善,措施不力等。
三、操作办法
1.岗位竞聘的教职工向学校提出岗位竞聘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学校将按竞聘的岗位分成不同的等级,递交聘用工作考核小组考核。
3.考核小组将分别按资历、实绩进行考核,并计算出每个竞聘者的得分。
4. 考核小组将考核分合成,并按不同岗位由高到低排序,提出聘用名单。如遇竞聘同一岗位考核分相等时,以任职年限长者优秀,其次以班主任龄长者优先.再遇条件相等,视教职工民主评议情况,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5.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岗位聘用的最终名单,并将结果向全校教职工公示。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
2011年12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