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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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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4-21 13:27:54     作者  田巧玲    阅读:1260次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

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补充规定

 

为加强我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全面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有序健康的向前发展,从而更好更快地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有关规定。

一、严守教师学习会议制度

1.全体教师要按照规定备有学习资料(包括政治与业务两方面)。

2.要充分保证学习时间,每周五3:30――4:30为全体教师集中学习时间。

3.凡学习和会议,参加人员必须记好笔记,讨论积极发言,提高会议学习效率。

4.开会学习时间,一律不准批作业、看其他书报、讲话及做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

5.每个教职员工必须备有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会议笔记本,期末交学校检查登记。

6.政治学习、会议时间,任何人不得缺席,非特殊情况不准假,无故缺席或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每次扣一分。

二、严把学校廉政建设制度

1.全体教师和领导,时刻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得以权谋私和损公肥私。

2.健全和完善监督制度,建立举报箱,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认真查处。

3.建立公开办事制度,提高透明度,实行“四个公开”,即调资晋级公开;评定职称公开;经费预算决算公开;招工招生公开。

4.不准违反财政纪律;不准巧立名目滥发钱物、私分和挪用公款;不准滥发奖金和补助,坚决杜绝乱收费、乱办班、乱招生等现象。

5.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严守师德,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侮辱女学生。

6.团结务实、实事求是,反对浮夸、汇假报、虚报成绩、骗取荣誉。

三、严肃教师干部办公制度

1.教职员工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和作息制度。

2.行政领导人员,工作上要以身作则,为人表率,执行制度与群众平等,不搞特殊化。

3.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有要事或有病必须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经领导批示同意后方可离岗。先斩后奏者则按旷工论处。

4.上班时间,不得串岗,聊天、打扑克、打字牌、打麻将、下棋、网上购物、网上游戏等,或外出做其它与本职无关的事,上课不准会客,不准随意离堂,上述现象如被发现,以教育教学事故处理,年级组群体师德一票否决。

5.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按时、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各种会议及各项活动。

6.班主任必须严密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或班上举行的各种大会和各项活动。

7.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备好课,上好课,批改好作业,按时圆满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8.行政人员、各种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四、严格执行上课制度

1.上课前做好上课准备,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

2.注意教师形象,不穿背心、拖鞋进课堂上课。

3.上课不准会客,不准吸烟,不准接听电话,不准坐着上课。

4.课务调整必须上报教科室报备,以维护全校教育教学的秩序。

5.严禁体罚学生、变相体罚。

6.严禁排挤后进学生。

7.教科室随时进行查堂,迟到、离堂或提早下课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以教学事故论处。

五、

切实解决社会、家长关注的实际问题,开拓渠道,搭建更为良好的交流平台,

1.校长和学生共餐:

2.校长接待日:每周

3.设立校长信箱: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

                                             201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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