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嘉绿苑小学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迅速消除安全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及排查
1、隐患: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3、隐患排查:我校以《浙江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手册》为蓝本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安全隐患排查手册,并按部门、年级组、教研组各岗位进行分类,每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填写好排查手册记录。
二、隐患整改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谁存在事故隐患”和迅速、及时、彻底完成彻底隐患整改原则;
4、实行隐患部门(教导处、总务处等中层部门,教研组、年级组等)及主要负责人(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等中层,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三、隐患整改
1、师生的不安全行为整改,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整改原则,对师生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消除师生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维修、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
3、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及时限要求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采取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
四、奖惩
学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力求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隐患整改,特别是重特大隐患整改及时、彻底的,各部门将上报学校给予年级组通报表扬,并在月年级组考核中给予加分。对存有隐患,尤其是重特大安全隐患瞒报、整改措施不利、或久拖不改、或不按规定及时整改到位的部门,对因整改不彻底而酿成事故的,在月年级组考核中给予扣分直至从严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杭州市嘉绿苑小学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