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一年杭州市星洲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杭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杭教初〔2014〕13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77号)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0号)、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1〕3号)《关于印发二〇二一年西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配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教发〔2021〕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严格执行杭州市各项招生政策,保障本学区适龄户籍儿童、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及根据有关政策需在我学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按时入学。
2.工作原则。一是“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按公布的教育服务区范围接受报名和招生。二是“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当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按照“房、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录取。三是“阳光招生”原则。通过公开招生信息、严格招生程序和规范录取办法等制度,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对象
1.本学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2.《浙江省居住证》签注且实际居住在本学区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儿童;
3.国家、省市政策规定可在本学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备注:
1.适龄儿童指的是: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或经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本学区户籍儿童。
2.学区范围:东至古墩路,南至文二西路,西至紫金港河,北至余杭塘河。
3.学区范围内小区有:高教新村、华苑公寓、嘉南公寓、骆家庄西苑、香墅、星洲花园、阳光地带花园、紫荆欣苑、紫林公寓、新金都城市花园、桂花城、林语别墅、紫荆雅苑。
三、报名办法
1.6月15日-18日通过浙里办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关键词,找到“西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条目,点击“在线办理”,填报相关信息并完成报名。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7月7日-8日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核对,如对部门核查反馈的居住证、居住登记、房产等信息的准确性有异议,应在系统中递交复核申请。
3.7月10日-11日现场核验
杭州市星洲小学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