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周浦小学学生评优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01

杭州市周浦小学期末学生评价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以“面向全体学生、落实全面教育、保障全程生长”为指导,开展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等评选,特制订以下评价方案。

一、 校五好学生

根据西教发〔2021〕38号《关于开展西湖区中小学“五好学生”评价改革的通知》精神,本学期开始学校将进行“五好学生”评比。

(一)评选基本条件

1.评选对象:本校在校在籍学生。

2.就读要求:本学期在校就读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二。

(二)评选其他条件

1.行为道德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党爱国、传承红色基因,诚实守信、团结友爱,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浙江省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本学期内,如有严重违反上述各项规定,不予推荐。

2.学业能力好。保持积极学习态度,具有学习自信心,好奇心、想象力和求知欲,具有良好的学业水平。本学期,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信息技术、拓展性课程的平时与期末等级以全面合格为前提,且低段良好率达95%、中段良好率达90%左右、高段良好率达80%左右。

3.身心发展好。有健康的生活习惯、运动能力,良好的心理素养,养成保护视力的习惯;本学期,体育学科期末综合评定等级、体质健康等级达到良好及以上。本学期期末视力与上学期期末视力比较,近视新发病者或视力下降超过0.2及以上,不予推荐。

4.艺术审美好。形成正确的审美情趣,有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本学期,音乐、美术学科期末综合评定等级达到良好及以上。

5.劳动实践好。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等;本学期,劳技学科期末综合评定等级达到良好及以上。劳动观念淡薄,经常性不完成学校值日工作;在家中不愿意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不予推荐。

6.每学期班级争章3枚以上。

7.自愿申报参加校五好学生推荐,班级推荐名额不限。

二、校优秀班干部

(一)基本条件

1.评选对象:限于本校在校在籍学生。

2.就读要求:本学期在校就读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二。

(二)其他条件

1.行为道德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党爱国、传承红色基因,诚实守信、团结友爱,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浙江省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本学期内,如有严重违反上述各项规定,不予推荐。

2.保持积极学习态度,具有学习自信心,好奇心、想象力和求知欲,具有良好的学业水平;本学期,各学科平时与期末等级以全面合格为前提,且低段良好率达95%左右、中段良好率达90%左右、高段良好率达85%左右。

3.有健康的生活习惯、运动能力,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有良好的心理素养,养成保护视力的好习惯。

4.在学校大队部或班集体中有小岗位,认真完成岗位工作,工作成效好。

5. 每学期班级争章3枚以上。

6.自愿申报参加校优秀班干部推荐,班级推荐名额不限,与“校五好学生”可同时推荐获评。

特长之星

(一)基本条件

1.评选对象:限于本校在校在籍学生。

2.就读要求:本学期在校就读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二。

(二)其他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党爱国、传承红色基因,诚实守信、团结友爱,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浙江省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本学期内,如有严重违反上述各项规定,不予推荐。

2.积极主动参加校级大型节日活动或者区级及以上各类比赛(区级及以上比赛需学校组织推荐或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校特长之星设才艺小明星(15%);运动小健将(15%);学习之星(10%);学习进步之星(10%);阳光好少年(10%)。

4.每学期班级争章2枚以上。

5.自愿申报参加校特长之星推荐,与“校五好学生”可同时推荐获评。

四、校先进班集体

1.积极参加“文明学校”创建活动,师生言行文明,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2.班风学风良好,学生勤奋好学,团结向上,充满活力,学习成绩优良或在原有基础上有显著提高。

3.积极开展文艺、科技、体育等活动,积极组织探究性学习、兴趣小组、学生社团等活动,学生个性特长得到健康发展。

4.全班同学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公益性活动等。

符合以上条件,依据班级综合考评得分排序,取年级排名前50%的班级为校先进班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