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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用电规定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8/01/05 08:29:37  点击数: 0】

为了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对我校师生的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制定以下制度。

1.爱护学校所有的电线、电器设备,不得擅自修理和改动。必要的修理、改动均由校总务处决定,由电工负责进行。

2.教室、办公室,在可能情况下要节约用电,不随意使用和教学无关的电器,反对能源浪费,如教室光线充足或学生离开教室上音乐课、体育课或午休应及时关闭电灯,做到不开无人灯,不开长明灯。

3.教室内安装的日光灯开关、电扇调速器,要轻开轻关,严禁学生以开关、调速器为玩物,使电器设备寿命缩短,影响使用。

4.严禁集体宿舍内擅自拉接电线或超负荷使用电器,人在离开宿舍时应切电源,预防火灾,保证用电安全。集体宿舍使用的电费由教工按电表数字支付。

5.教室、宿舍需正常维修,需要调换电器零件,及时同总务处联系。

 

杭州市紫金港中学

2016年8月


附件:安全管理制度1—学校安全用电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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