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9-15  

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统计工作,根据《统计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统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各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学校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同级监督。

二、学校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制度。

1. 公室是学校统计工作的管理部门。学校各类统计资料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上报;上级单位下发至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报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填报,经校领导审核后上报。

2. 学校各部门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各专、兼职统计员必须按时、如实的提供统计资料。

3. 各部门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本部门统计工作,检查、督促并协助完成本部门统计任务。

三、各有关人员必须加强自身学习,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完成统计任务。

1.各专、兼职统计人员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各类统计资料及数据,并不得伪造、簒改;部门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资料及编造虚假数据,不得强令、授意专、兼职统计员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不得对拒绝、抵制簒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专、兼职统计员进行打击报复。

上述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办公室收集的统计资料,各部门专、兼职统计员在填报时须签字,经部门负责人审阅、签核、盖章后报办公室。办公室有关人员在统计汇总资料上签字后交校长签批后方可报出。

3. 各部门上报的统计资料应做好保管、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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