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子湖小学场地开放管理人员评优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文体设施和活动场地对外有序开放管理,激发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特制订《杭州市西子湖小学场地开放管理人员评优细则》。
一、评比对象:杭州市西子湖小学场地开放管理人员
二、评比时间:每年12月初
三、评比要求:
1.本年度管理人员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2.本年度场地管理过程中无安全责任事故。
3.按时到岗,无迟到、早退、缺岗等情况发生。
4.场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登记标准、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置。
5.场地管理过程中态度端正,严格按要求操作。
四、奖励办法:
1.根据签到台本、年度表现等综合评价,评出优秀奖2名,良好奖2名,分别奖励金额1000、800元。
2.奖励经费来源自上级拔发场地开放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本奖励办法自制订之日起实行,其他不属于学校管理的场地开放人员奖励由相关单位自行制订评比,奖励经费经由相关单位告知学校后由学校拔付,奖励上限原则上根据每校区3人按比例拔付。
2.具体奖励金额由学校场地开放领导小组讨论后实施。
杭州市西子湖小学场地开放领导小组
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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