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发布时间:2011-03-15  

杭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杭州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满足公众的教育需求,更好地提升公民素质和生活品质,更好地服务全市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序言

教育关系着每一个人的生存与发展,关系着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关系着社会的进步与和谐,关系着民族振兴与国家崛起。教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工程,是培育人才、促进经济成长、引领文化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石;教育是开启生命发展各种可能的桥梁,是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升人的生活品质的摇篮。

从百年前现代教育制度在杭州建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教育体系逐步确立,杭州教育为近现代中国的进步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改革开放以来,杭州教育事业发展进入了最好最快的时期,特别是进入21世纪,杭州教育发展伴随着城市化进程驶入了快车道,教育现代化步伐大大加快。国民教育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十五年基础教育率先普及,正朝着高标准、高质量的优质均衡方向不断迈进;职业教育开启以就业为导向、工学结合发展的新局面;高等教育从大众化迈入普及化。国民教育的基本普及,促进了杭州城市与市民生活品质的持续提升。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日新月异,城乡社区教育全面开展,成人教育快速发展。教育创新大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快速增长,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办学水平整体提升,教育公平与优质均衡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免费义务教育的实施、学生资助体系的构建、随迁子女就学服务体系的构建、名校集团化的探索、中考中招改革、第二课堂的创新、教育培训券的发放等,均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学在杭州”品牌正在打响。

杭州教育尽管发生了有目共睹的历史性巨变,并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但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时代进步对教育提出的更高需求。当前,杭州教育发展的主要矛盾是优质教育资源供需矛盾,即优质教育资源满足不了公众的需求和现代化进程的需要。具体表现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上:均衡发展中存在难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依旧突出,教师整体水平仍有待提高,师德师风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发展中存在短腿,公共教育投入不足,资源总量性短缺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压力持续增大,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对民办教育的鼓励、规范相对滞后,终身教育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全面发展中存在缺陷,应试教育倾向和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仍然突出存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有待于进一步更新,创新型人才培养、高校毕业生就业以及教育如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许多新挑战、新课题;开放办学中存在短板,教育国际化程度亟待提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战略关键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社会管理方式、人民生活方式快速转变,国家之间、地区之间争夺人才的竞争将更为激烈。公众对包括教育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其质量标准有更多更新的期待,对精神文化的多层次多元化个性化需求也不断提升。加快推进经济社会转型,进一步提升市民生活品质,不断增强城市竞争力,将更多地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升。杭州的科学发展与现代化建设,关键靠人才,核心是创新,基础在教育。在这一进程中,努力建设与之相匹配的一流的教育,构建优质均衡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是时代赋予杭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以及杭州教育的历史重任。

杭州教育发展已经进入以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主题的“后普及时代”,即全面提升教育品质,进一步凸显人本性、社会性、开放性的教育现代化新阶段。在这个新阶段,对优质、公平和多样化、个性化教育的需求日益成为主导,以提高质量为中心统筹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的复合性发展目标日益成为主导,依靠内涵提高、质量提升的发展方式日益成为主导,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角度评价教育竞争力、贡献力日益成为主导。杭州教育发展的使命就是: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让教育发展与学习型、创新型、生态型城市建设良性互动,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持,为学生的幸福人生奠定基础。

二、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把握杭州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教育现代化为主线,以优质均衡发展为主题,以全面提升教育品质为主旨,共建共享品质教育,实现教育的现代化转型,为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方针

坚持优先发展。优先发展教育是科学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基础。教育是公共事务,是惠及全民的公益性事业。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升,必须依靠教育。围绕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的战略蓝图,充分发挥好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把教育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优先方面,完善体制和机制,落实教育地位优先、规划优先、财政投入优先、公共资源配置优先,适度超前发展教育,化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

践行育人为本。教育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育人为本是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以人为本,把教育和人的幸福、尊严以及社会进步等核心价值联系起来,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学校教育的终极目的是从生命深处唤醒人的自我意识,唤醒人的创造力、生命力、价值感,教育学生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会生存。把学校、家庭、社会教育联为整体,把提高学生的现代素质同提高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成员的素质有机统一。

推动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源泉与动力,其目标指向是实现教育的现代化转型。以更加广阔的思想境界和发展视野,更好把握教育规律和阶段特征,把握世界教育发展潮流,更新观念,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促科学和谐发展。坚持普及与提高、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教书与育人的统一,推进教育思想、体制、模式、手段创新,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扩大开放,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重构学校教育的育人模式,实现学校教育的转型升级。

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是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价值,是政府提供教育服务的基本职能要求,是教育作为民生之首的核心体现。全面统筹城乡教育,加快发展农村教育,让教育的阳光温暖所有弱势群体子女,确保每一个孩子人生起点的公平,让所有孩子同在蓝天下共成长。促进不同区域、不同学校、不同人群之间的教育均衡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让公共教育资源惠及每一个受教育者,并且在教育发展中努力实现动态的优质均衡。

提升教育品质。教育品质是教育工作的生命线,是教育现代化达成度的核心体现。追求优质教育大众化、终身化,推进优质教育体系构建,促进教育整体优化,实现学有优教;追求教育服务多样化、个性化,促进学校自主、特色和多样发展,提升办学品质,建设品质学校,满足社会多元教育需求;追求教育国际化、信息化,推进教育改革,拓展视野,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努力实现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两方面的有机契合与良性互动,全面提升教育现代化内涵品质和公众的教育满意度。

(三)战略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成优质均衡的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初步形成学习型城市框架,夯实人力资源强市基础。到2020年,建成优质均衡的杭州特色现代教育体系,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建成学习型城市,率先进入人力资源强市行列。

到2015年,市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有序开展,全市3~5岁儿童入园率达到98%,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90%,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75%;义务教育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9%,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9%以上,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有机渗透,全市优质高中段教育覆盖率达到85%。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58%。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构建,市民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7年。

到2020年,全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普遍开展,3~5岁儿童入园率达到99%,全市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95%,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80%;义务教育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9%,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9%以上,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有机渗透,教育的优质性、特色性和选择性更加明显,全市优质高中段教育覆盖率达到90%。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65%。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市民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4年以上。

表:杭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预期目标

序号

指 标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1

学前教育入园率(%)

97.4

98以上

99以上

2

全市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

87.5

90

95

3

全市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率(%)

62.7

75

80

4

义务教育巩固率(%)

99以

99以上

99以上

5

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

99.91

99以上

99以上

6

高中段教育入学率(%)

99.10

99以上

99以上

7

全市优质高中段教育覆盖率(%)

78.53

85

90

8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53.58

58

65

9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1

11.5

13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19.3

21

23

10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2.7

13.7

14

其中:受过高中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

70

90

95

11

全市标准化中小学校比例(%)

75

86

96

12

全市中小学建网学校比例(%)

99.2

100

100

13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个)

45

80

100

14

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中留学生比例(%)

1.4

3

7

15

全市中小学与国(境)外学校签约缔结友好学校比例

7.6

26

33

16

全市聘有外教高中学校比例(%)

14

42

56

三、发展任务

(一)学前教育高起点均衡发展,让更多的儿童拥有奠定人生基石的快乐童年。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和科学性,为所有儿童幸福和发展实施快乐的启蒙教育,基本满足0~6岁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对学前教育指导服务的需求。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推进托幼一体化,高起点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2015年,全市所有的区、县(市)均成为杭州市学前教育达标县,70%以上的区、县(市)成为杭州市学前教育强县;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总在园幼儿总数的70%左右。

重要举措:

完善杭州特色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强化政府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职能,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健全“地方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合作”的管理体制;健全早教指导中心的鼓励与规范机制。

加快推进幼儿园建设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和加快建设公办幼儿园,支持鼓励民办幼儿园发展;调整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设置规模标准,落实公建配套园所建设;完善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农村办园模式;2015年完成一个乡镇一所达到省一级标准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建设任务,人口较多的乡镇按照实际需要举办多所公办幼儿园。

实施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战略。深入推进名园集团化办园,全面推进城乡幼儿园互助共同体建设;推行以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为龙头,中心园与其分园和教学点在经费使用、设施设备配备、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统一管理模式。

实施幼儿园内涵发展促进行动。完善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和幼儿园等级评估制度;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幼儿园开展以儿童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形式、丰富多样、富有创意的学前教育活动,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二)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让更多的少年儿童获得公平而高质量的教育。坚持公平优质的价值取向,提高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水平,增强每一所学校的活力,为学生提供生存、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使每一个少年儿童得到全面而充分的发展。在保障入学机会公平基础上,关注教育过程的公平,面向全体,因材施教;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学规律,创设有利于学生积极参与的教学环境,保护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主动学习;深化课程改革,减轻课业负担,提高教育质量。到2015年,全市实施小班化教育的小学、初中分别达50%、45%;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基本实现小班化。

重要举措:

全面实施区域均衡发展战略。建立并完善教育公共财政制度,推进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化,基本实现区(县、市)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拨款标准、教师收入标准、学校配置标准、教师队伍配置标准“四统一”;科学调整教育布局,整合、扩大、优化义务教育资源;以集团、联盟、共同体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名校集团化办学,探索集团学区化;全面实施城乡中小学互助共同体建设,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

全面推进中小学发展性评价。建立健全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相配套的学校评价机制;以学校编制发展规划为起点,通过规划实施的过程监督和达成度评价,促进学校形成自主、持续发展的内在机制。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以促进学生终身发展、全面发展为宗旨,指导和规范学校完善课程设置,全面落实课程方案;深入开展“轻负高质”教改实践,关注学习兴趣和生活经验,倡导参与、探究和动手,提高教学效益;推进小班化教育,班级学额控制在小学每班35人以下、初中每班40人以下,创造有利于学生全面和个性发展的学习环境;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初中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和发展机制。

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减负”机制。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和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课时计划和课程标准,控制作业量和考试难度;建立市、县两级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情况通报制度以及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建立学校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学校、家庭、社会协作联动,打造“家校进步共同体”,严格规范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

(三)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多元发展,为学生的人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全面保障高中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发展,实现学校发展与城市发展、公众需求满足间的共赢。坚持均衡发展与特色发展相结合、强化基础与发展个性相结合、知识传授与创新能力培养相结合,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促进学校多样化发展,提高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化程度,形成“高质量、多样化、有特色、可选择”的普通高中教育格局。到2015年,全市95%的普通高中达到优质高中标准,优质特色高中达到50%;到2020年,基本实现高中小班化,10%的普通高中学校跻身全国一流名校行列。

重要举措:

实施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工程。科学调整学校布局,扩大、优化教育资源,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与小班化教学,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内涵发展和优质化进程;深化课程改革,推进课程校本化建设,推进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推进“轻负高质”教改探索,着力改善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行为,促进有效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开展普通高中教育选择性试验。实施学分制,推进选课走班;拓展学校课程资源,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引导学生选择适合个人兴趣爱好和未来发展需要的课程;引进国际通用课程;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方面开展指导。

深化培养模式多样化试验。实施因材施教,分层教学,探索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有效机制和载体;鼓励大学特别是市属高等院校向高中开放课程、实验室等教学资源,为部分学有余力的高中学生开辟学习发展的新途径;探索建立高中和大学以及海外教育机构的有效合作机制,拓展学生发展路径;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关爱行为有偏差学生的健康成长。

实施优质特色高中建设计划。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增强学校管理能力,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推进高中学校依托传统和优势,多形式开展特色学校建设,形成一批人文、数理、科技、艺术、体育、外语等特色高中;推进学校发展性评价,打造学校特色品牌,提升学校办学品质。

(四)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化协调发展,为学生搭建技能型、应用型人才成长平台。建立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升级需求,合理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加强专业现代化和实训基地建设,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产教结合”,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推动多样化、差异化发展,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以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导向,有效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大力培养职业道德、职业技能、文化素养、职业能力兼备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到2015年,全市70%以上包括中专、职高、技校在内的中等职业学校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重点职校办学标准,创建省级示范专业50个和省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人才培养基地35个,职业教育的吸引力明显提高;到2020年,基本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小班化,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5%以上,10%的中等职业学校跻身全国一流名校行列。

重要举措: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围绕行业发展统筹职业教育办学资源,扩大、优化职业教育资源,创建一批国家和省改革发展示范职业学校,进一步扩大国家级重点中等职校数量。

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示范工程。调整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实施特色专业、新兴专业、骨干专业品牌建设和示范实训基地建设;推进课程和教学改革,探索职业学校专业化管理,推进专业小班化教学;强化职业院校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和技能竞赛。

深化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合作。组建多形式的职业教育集团,推进职业教育集约发展;制定并实施推进校企合作的政策,以就业为导向,深入开展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探索“产教结合”的合理运作机制;推进“社会复合主体”建设,构建与地方产业结构调整、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的特色办学模式。

推进中高职一体化改革。深入探索中高职课程、培养模式、学制贯通等方面的有效衔接途径,打通技能型人才深造发展渠道。

(五)高等教育跨越式内涵发展,让学生更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为关键,以增强知识创新和知识服务能力为重点,着力加强市属高等院校内涵建设,建设若干所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市属高校,建成布局合理、结构科学、错位发展的市属高等教育体系。加强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深化教学改革,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在杭高校与地方互动发展。推进产学研政合作,推动科学普及、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文化传播。到2015年,市属高校建成市级重点学科32个,重点实验室23个,重点专业、特色专业20个,重点实训基地10个;其中,市属高等职业院校创建省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20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和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5个。

重要举措:

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推进杭州大学城建设,推动杭州师范大学建设全省一流综合性大学和国内一流创业型大学;完善独立学院管理,促进健康发展、办出特色,推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继续领跑全国同类学院并建设创业型大学;创建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推动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达到全国同类院校的一流水平,推动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达到全省同类院校的一流水平,不断提高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等其他市属高校的办学水平;支持在杭省部属高校发展,支持五县(市)引进高校。

实施市属高校内涵建设工程。加大投入,开展市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专业、特色专业、重点实训基地、精品课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海内外高水平领军人才,加大中青年教师培养力度,设立“西湖学者”岗位,实施以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学科带头人、优秀创新团队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项目;推进市属高校创新基地、产学研合作平台、战略研究中心等建设。

实施市属高校人才培养创新行动。加强实践教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创新人文社科学术评价体系;推动杭州师范大学实现博士学位授权点设置;增强市属高职院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城市化进程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合理设置专业,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服务,面向社会开展职工技术培训。

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建设,建设全国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完善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在税收、资金、销售、土地、人才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实施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培训工程;加强大学生创业就业网络体系和创业园等平台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提高创业园和创业实训基地的服务水平;加强大学生职业能力培训,鼓励大学生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六)特殊教育全纳型持续发展,让所有残疾学生享受更多的关爱和公平的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残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学生职业教育,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坚持特教与康复相结合,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与自立、自强的能力。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到2015年,各区、县(市)均建有1所智障特殊教育学校;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免费教育。

重要举措:

完善特殊教育三级办学体系。按照“盲教育以省为主、聋教育以市为主、培智教育以县为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与落实特殊教育三级办学体系;因地制宜发展社会福利院、聋儿康复中心等从事教育的工作机构成为特殊教育学校或教学点;加快智障特教机构建设;推进特殊教育集团化办学,以集团化办学模式引领杭州都市圈有关学校发展。

推进资源教室建设和融合教育。完善普通幼儿园、小学、中学和大学残疾学生的“随班就读”制度,促进残疾学生和正常学生的融合;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推进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提升随班就读教育质量。

实施特殊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促进特殊教育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开展咨询服务、教研指导和师资培养;加强残障儿童早期诊断,完善筛查—检测—建档—转介—安置—综合干预的运行机制,建立医教结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促进特殊教育可持续发展。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上岗资格制度和在岗教师正常性培训制度,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加大表彰奖励力度;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

(七)继续教育终身化全面发展,为成人发展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智慧源泉。建立健全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倡导全民阅读,推动全民学习,建成学习意识普遍化、学习行为终身化、学习组织系统化、学习体系社会化的学习型城市。以提升人力资源能力为核心,积极发展岗位培训、社区教育、农村成人教育和老年教育等继续教育,推进终身学习网络和公共平台建设,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大力提升劳动力素质和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升社会文明水平和市民生活品质,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到2015年,建设市级示范社区学校(分院)80所、省级示范性成校50所,建立50个校企合作职工教育培训基地。

重要举措:

构建终身学习网络和激励机制。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成覆盖城乡的数字化终身学习网络;建设现代开放大学,形成开放式教育体系;拓展市民卡功能,实行市民终身学习卡制度,建立学分积累、转换与认证制度;完善“学分银行”制度,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互认与衔接。

全面提升社区教育功能。完善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学校和村(居)民学校四级网络,实施社区学校等级评估工作,全面提升社区教育功能与办学品质;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建立老年教育网络体系。

全面推进“双证制”教育。实施“双证制”教育,逐步由城区向农村推进,由业余培训向全日制教育推进,由职业院校向普通高校推进;加强农村成人教育基地建设,提升能力建设和服务水平;加大城乡成人继续教育资源整合力度,探索成人继续教育共同体建设模式;推进杭州特色成教课程建设和成教实验项目建设。

实施社会培训促进工程。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形成政府宏观调控、中介机构有序运作、学校自主运营、学员自由选择的培训业格局;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依法规范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评估和资质认证,健全监管体系;推进民办培训学校特色品牌建设项目工作。

四、改革创新

(一)推进教育人本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合力育人机制,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全面实施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转变应试教育倾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绿色”升学,促进学校教育的转型升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品德操守教育,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努力使学生正确体认人与自我、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激发学习兴趣,锻炼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促进个性发展,提高综合素质,造就知情意行统一的健全人格,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主要项目:

推进德育创新。建立学校全员育人机制,激活学科的德育内涵,全面实施学科德育;以生命、生活、生态教育为载体,创新德育观念、内容、模式、途径、方法及其机制,将理想信念、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公民意识、公民道德、文明礼仪、可持续发展、民族团结、法制、国防、劳动、安全等教育有机融入学科德育;完善德育工作者选拔、培养和管理机制,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全面实施中小学家校联系计划。

实施学生健康促进行动。严格落实艺术、体育等课程;以体验美感、提升艺术鉴赏水平为主要目标,将艺术熏陶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全面实施“阳光体育”,完善学生体质健康评价、监测和公布制度;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保证所有学校均设置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室)并配备合格的专兼职教师,建立和规范大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制度,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

深化教育评价和招生制度改革。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中小学生“减负”有效机制;推进高中学校、高等院校学生评教制度;大力构建和完善多元评价、多途径录取的各类高中招生制度和办法,减少参加统一考试的人数,完善学校提前自主招生、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和招生体育考试办法,降低和严格控制文化考试试题难度,更加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影响作用,严格控制升学加分项目和分值,规范招生录取程序和行为,完善高中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在“减负”和推进素质教育中的正面导向及激励作用。

实施学生社团建设和社会实践能力培养计划。严格落实综合实践活动、技术等课程;合力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行动计划,推进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建成覆盖全市的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网络,全面提升社会实践活动功能和质量;实施“优秀学生社团”扶持计划,推进大中小学校园学生社团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大中小学生参与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服务、评价、认证和激励机制。

(二)推进教师专业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严格教师资质,健全教师管理和教师教育制度,探索和完善基于优化配置的用人机制、基于均衡发展的教师流动机制、基于职务聘任的管理机制、基于绩效考核的评价机制、基于优胜劣汰的激励机制、基于专业发展的培训机制。保障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加大教师教育投入力度,确保各地按不少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3%、各中小学校按不少于学校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总额10%的比例提取安排培训经费。以提升教师育德能力、创新精神、专业素质和研究能力为重点,在教师中推进“学习的革命”,建立教师学习共同体,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增强教师服务意识和终身学习的积极性,践行学生为本、实践取向、授人以渔、平等对话、教学相长等理念,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主要项目:

健全教师人事管理制度。实施国家教师准入制度和教师资格证书定期注册登记制度,重点完善幼儿园、民办学校教师准入;全面实施全员聘用(聘任)制,强化合同管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深化教师资源合理配置试验。顺应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根据小班化教育推进程度,动态调整教职工编制,实行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标准,科学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完善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核编和配备;开通职业教育高技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完善职业教育专任教师聘用(聘任)和培养制度,建立完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探索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建立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干部县域内合理有序流动机制。

健全师资激励保障机制。改革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制度,实施教师晋级考核制度;健全教师绩效考核与工资分配挂钩机制;对长期从事特殊教育、班主任等特殊岗位工作,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逐步提高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师德档案,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职务聘任、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健全师德监督机制,严格考核管理与奖惩,表彰先进典型,惩戒学术不端及腐败行为。

实施教师专业化发展促进计划。推进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完善教师培训网络;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实施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加大面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教师培训力度,加大适应小班化教育的师资培养力度;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园)长、管理干部研修制度;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深入推进开放式培训,大力开展教师在线培训,优化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教科研及其转化推广,实施校本培训示范项目建设工程。

(三)推进学校标准化,改善优化办学条件

适应城市化发展和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人口分布变化的趋势,落实教育项目规划优先权,以适度超前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布局规划,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和幼儿园规划、交地、经费、建设四项保障机制,加快学校改造和建设,倡导现代学校建筑设计理念,推进中小学校、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优化学校环境,全面改善办学条件。

主要项目:

实施新一轮基础教育布局调整。各区、县(市)实施新一轮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全面实施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全面实施市区高中布局规划,完成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改扩建项目;进一步调整、完善全市高中段学校布局规划,新建一批高中段学校,扩大高中段学校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优质教育资源。

全面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基础教育场所“三同步”。在实施旧城改造、新区建设时,对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当地教育部门管理使用,以满足小区居民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的需求。

实施基础教育场所标准化建设。各区、县(市)深入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使农村、山区新建校舍成为当地最好的建筑之一;推动学校建筑创新设计,提升校园建设的文化内涵;全面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

实施学校设施设备标准化建设。完善教育教学仪器设备配备与更新;实施学校卫生条件、体育场馆、实验室、图书馆标准化建设,完善寄宿制学校卫生室配置标准。

(四)推进名校集团化,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深化集约办学模式,重组、整合和优化教育资源,以中小学名校集团化与幼儿园名园集团化作为一体两翼,城区教育集团的组建和城乡互助共同体的缔结构成两轮驱动,推动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增长和均衡化,缩短学校和教师成长周期,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有效缓解“择校”矛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教育和社会培训事业,支持民间资本兴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和社会培训机构,构建多元办学、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办学新格局,满足公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整体规划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加快发展大众化、多样性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稳定发展选择性、高质量的民办中小学,有序发展多层次、有特色的民办高等学校,引导发展各类紧缺性、实用型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

主要项目:

深入推进名校集团化办学。拓展集团化办学领域,推动中小学名校集团化办学向其他各类教育延伸,加强名校(园)在县(市)的辐射和带动;推动“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向新开发区域有效辐射;完善集团化管理运作机制,强化核心学校的引领示范作用和成员单位间的契约关系与互动合作,探索集团、联盟、共同体等多类型集团化办学效能提升机制;优化集团化成员资源配置,完善集团内教师、干部定期流动制度和激励机制;完善名校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

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探索多种形式,提高办学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调整街道办幼儿园的管理体制,由区、县(市)政府直接举办和管理,满足公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机制。进行民办教育地方分类立法,建立健全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制度和行业管理机制,制定和完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设置标准及退出机制;逐步理顺民办培训业管理体制,促进民办培训业规范、特色、健康发展。

完善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促进机制。探索公共资源支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发展机制;落实人才鼓励政策和公共财政资助政策;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金融、产权政策,完善税收政策和鼓励政策;实施民办学校教师、管理者培训资助计划;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制度;规范办学秩序,建立健全民办学校信息公开与信用记录公示制度;建立民办学校风险保证金制度和学费监管制度;健全民办教育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

(五)推进管理科学化,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改变政府对学校的管理模式,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责任,更好地提供教育服务。推动学校依法治校,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学校内部管理运作机制,提升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主要项目:

改革政府管理方式。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及其部门发挥统筹规划、依法监管、政策引导、行业准入、资金拨付、信息服务等方面作用,进行宏观管理;建立政府与教育公共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契约关系,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形成监管有力、竞争有序、激励有效的教育公共服务机制。

完善学校治理结构。中小学、幼儿园完善校(园)长负责制,实行校(园)长资格准任制度、公开选拔制度和任期目标考核制度;完善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学校制度文化建设;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各个环节,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民办学校规范董(理)事会成员结构、运行方式和决策程序,理顺董(理)事会与校行政关系,确保校长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逐步推进监事制度。

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完善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等机构职能,引导社区和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

构建多元评价体系。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建立教育服务多元评价体系,实施政府监督与社会民主评价、专业机构认证、中介组织评估相结合的制度。

(六)推进校园人文化,培育学校文化精神

构建学习共同体,弘扬科学精神,营造和谐、民主的校园文化氛围和尊重、平等的新型人际关系,培育充满人文底蕴的校园文化生态,建设学习型学校,教学相长,促进校、师、生三重价值的共同实现,在文化传承与时代精神有机结合的基础上再造现代学校文化,建设师生共同的精神家园,实现师生素质现代化。在进行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同时,促进学校保持竞争活力,推动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扩展学校教育功能,办出特色,树立品牌,为学生个性发展营造更为广阔的空间,保证学校教育真正面向每一个学生,提供更为平等、优质、多样的学习机会。

主要项目:

建设学习型学校文化。完善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的制订,使之成为提炼共同愿景、达成共同约定、发布品牌宣言的契机与动力;推动教育教学与学校管理方式改革,完善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民主管理的机制,营造弘扬学术精神的良好氛围,倡导民主平等、互动相长的现代师生关系,增进师生现代公民意识。

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完善文明学校建设工作;挖掘校本成才楷模,弘扬师生优秀事迹,树立身边师生榜样,激励师生自我发展;活跃学生社团活动,打造学生展示才华、锻炼才干的平台;发挥校报、校刊、校园网、校园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实施“校园文化一校一品建设计划”。

实施学校特色创建行动。支持学校立足学校传统和优势,创新育人模式,形成学校特色,创建一批特色学校;保护教育历史物证遗存,发掘和弘扬学校优秀文化传统;切实加强创新教育,培养独立思考、追求新知、敢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推广精细化管理,提升学校教育服务品质。

实施教育品牌建设战略。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提升校园人文环境建设层次,使校训、校歌、校徽、校标更具学校特色;激励教师积极探索和实验,推进教学改革,形成不同的教学风格和特色;通过建设品牌教师、品牌学校、品牌项目,进一步提升杭州教育品质。

(七)推进教育信息化,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以教育信息高速公路建设为基础,以数据集中、设备集群、应用集成为发展方向,全面改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和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构筑教育信息化体系,夯实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基础。以数字化校园为建设目标,进一步发挥网络在学习型组织建设中的功能,推动师生互动方式乃至教学观念的变化,为实现自主学习、优化教学流程、提升教育质量奠定物质基础。到2015年,全市所有市属高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实现“校(园)校(园)通”,所有中小学实现“班班通”,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中小学信息化全覆盖,多媒体班套比为1:1,生机比为5:1,90%的学科教师能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活动,多媒体教学普遍开展。

主要项目:

实施教育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工程。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及时更新和完善;深入实施教育网络应用平台、数字化学习资源库、教育信息化评估项目;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强化网上优质资源共享,强化网上培训、教研、专业咨询等服务,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推进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综合性政府教育政务信息系统和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和途径,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建立综合教育门户,构建信息发布平台,增强教育改革发展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推进在校园网上实现万维网服务、电子邮件服务、文件传输服务、远程登录服务、信息查询服务等基本网络服务;实施数字化校园示范校建设。

推进基于信息技术应用的新型教育模式。完善数字化学习资源库,建设教师教研网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和教科研成果推广;加大网络优质课程资源建设力度,实现优秀教学成果互通共享;探索使用电子书包,推动学生运用信息技术丰富课外学习和研究;推进自主选择课程;加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加强师生媒介素养教育,增强正确理解、合理运用大众传播媒体等信息网络的能力。

(八)推进教育国际化,完善教育开放体系

努力提高杭州教育的国际化水平,发挥教育国际化在促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作用。加大地方外交力度,进一步加强国际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进一步加强与香港、澳门、台湾的两岸四地教育交流合作,以国际视野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的创新优化,并提升杭州教育的国际认同度和影响力。充分发挥杭州的地域优势,积极开展长三角以及杭州都市圈教育合作,积极开展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实现互补、联动、共进。积极推进学校、家庭、社会的互动发展,以开放的体制鼓励社会积极参与教育,推动学校面向社会开放和积极参与社会文明进步进程。

主要项目:

实施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战略。开展以实质性合作为主的教育项目外交,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海内外高校领军人才,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推进中小学与国际(港澳台)学校“百校结对”行动计划;实施市直属学校“校校有外教”计划;开展国际(港澳台)中小学生交换生项目,开展“课程、学科、管理”国际合作项目;加强国际理解教育,推动跨文化交流,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建立健全杭州中小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检查评估机制;建立健全教师海外培训基地,实施“教师海外培训”计划。

实施教育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开展“留学杭州”工程,继续实施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计划,扩大来杭留学国际(港澳台)学生的数量和规模;新建国际学校,满足在杭外籍人士子女的教育需求;深化外语教学改革,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学校数量,鼓励中小学和幼儿园招收境外人员子女就学;举办国际(港澳台)专题论坛;发挥杭州教育、文化优势,推进海外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建设,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推动大中小学参加国际教育研究和国际教育质量认证。

开展长三角以及杭州都市圈教育合作。参与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进程;推进杭州都市圈教育合作;推进与浙江大学等的战略合作;探索区域教育合作新形式、新模式、新途径,逐步建立区域内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等机制,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等领域开展项目合作,确定一批干部教师培训、学生交流、实习实训等共建共享的基地。

探索学校、社区联动发展机制。建立公共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全社会各类校外公益性教育设施免费向学生开放;推进学校资源中各类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区开放,使学校成为构建学习型社会的重要载体;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务委员会制度,吸纳社区代表等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社区提供服务范围内未成年人的课余活动指导。

(九)推进服务均等化,健全教育普惠机制

着力强化政府教育公共服务职能,统筹经济困难家庭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边远地区儿童以及残疾儿童等弱势群体子女的教育问题,健全教育普惠机制,使公共教育资源惠及每一个受教育者,促进教育公平。支持民族教育,积极援助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

主要项目:

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完善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学生资助体系建设,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完善低保家庭、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入园的教育资助券制度;逐步推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制度。完善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低门槛、双通道、一站式、多平台”服务;探索建立与居住证制度相适应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保障体系。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形成以特殊教育学校(班)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家庭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实现残疾学生教育与康复的有机整合,促进残疾学生全面发展。

完善教育帮扶和支援机制。探索促进与欠发达区域、边远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交流协作的有效途径和机制;完善教育帮扶机制,推进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化;实施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市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推进“双语”教育。

五、保障措施

(一)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健全稳定增长机制

落实政府优先发展教育、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健全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保障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建立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

依法加大政府对教育的经费投入。年初预算以及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确保教育经费依法实现“三个增长”;确保全市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达到省对杭州市核定的比例要求,并力争逐步提高,到2015年达到25%(?);确保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比例。征足用好国家、省地方教育费附加,统筹安排用于教育事业。

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行预算单列;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筹措经费的机制。各地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并逐步提高区域内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建立稳定增长机制。健全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完善学校债务化解机制和债务风险控制机制,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积极化解公办学校基本建设债务。

加大教育经费投向的调整力度。公平配置城乡学校资源,增加教育基础性标准化设施设备、教育科研、师资培养等方面的投入比重,加大对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

健全教育经费监管机制。建立教育投入绩效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将教育投入纳入各级政府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建立教育经费预算和决算执行情况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公报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经费及资产管理制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经费支出结构,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健全教育经费审计、监察制度,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管理。

(二)深化教育法治建设,强化依法治教氛围

弘扬法治精神,注重制度创新,促进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效能,健全教育督导,不断提升教育法治化水平。实现教育依法行政体系建设与党风廉政反腐体系建设两轮驱动,一体化推进,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健全学法制度,开展普法教育。与时俱进推进地方教育立法。健全教育决策机制,推进教育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程序规范。建立健全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的校内救济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畅通教育法律救济渠道。建立规范教育秩序的长效常态管理机制,落实教育监督问责制度。推广依法治校示范校模式。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惩治腐败。全面推进政务、校务信息公开。强化行政监督,确保权力阳光运行。强化学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强化教育督导职能。深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开展国家义务教育县域均衡、浙江省现代化水平教育强县创建督导评估。继续推进杭州市学前教育强县、杭州市现代化标志性教育强镇、学前教育先进乡镇督导评估。深化学校发展性评价,完善责任区督学制度。实施教育专项督导,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三)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创造和谐发展环境

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关心和支持教育,凝聚师生员工和全社会的力量,推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密切结合,形成教育社会化的大教育网络,做到区域统筹、部门协调、和谐发展,营造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氛围,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为《纲要》实施和学习型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强化对《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教育宏观决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把《纲要》实施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综合管理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好职责,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全力支持,紧密协作,形成合力,提出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各级政府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并充分听取政协及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各级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加强改进党建和宣传工作。把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应有作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建设学习型领导团队,提升政治素质、法治理念、科学精神、人文修养、创新能力和办学治校能力。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对知识分子的凝聚力,加强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加强教育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形成理解支持教育改革、协力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

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依法妥善处置各种事端。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人防、技防、物防、群防体系,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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