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校园欺凌防范安全预案
【校园欺凌】
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做好校园欺凌防范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维护未成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目的
加强校园欺凌防范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的原则,明确学校校园欺凌防范安全管理职责,使校园欺凌防范安全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认真落实校园欺凌防范培训教育,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维护未成年学生身体健
康和生命安全,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三、分工及职责
(一)健全领导机构,加强统一领导
1.领导小组
组 长: 学校校长
顾 问:法制副校长、法律顾问
副组长:学校副校级领导
成 员:全体行政、年级领导、教研组长
职 责:全面负责校园“防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学校 “防欺凌”专项工作的长效机制并对治理活动督查。治理过程中协调学校各部分的分工协作,督促宣传教育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工作小组
组 长:分管德育副校长
副组长:德育处主任
成 员:全校教职员工
职 责:服从领导,各司其职。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学校工作方案内容。
(二)学校主要部门职责
1.德育处 (责任人:德育处主任)
(1)负责完善学校“防欺凌”专项的工作方案。
(2)负责学校“防欺凌”个体工作活动方案的制定、组织和实施。
(3)负责学校“防欺凌”活动的宣传教育方案。
(4)负责与社区、派出所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
2.教导处 (责任人:教务处主任)
(1)指导学科组在教学中渗透“防欺凌”工作内容,特别是道德法治学科要将“防欺凌”内容纳入学科教学。
(2)巡视课堂、督促全校教师的工作落实。
(3)指导教师对“防欺凌”事件相关学生进行学业指导。
3.总务处 (责任人:总务处主任)
(1)做好校园“防欺凌”工作的物资保障。
(2)负责校门管理,校园安全防控和落实校园巡视。巡视的重点时段是中午午休时间。
(3)及时上报和处置相关事件。
4.办公室 (责任人:办公室主任)
(1)负责全校教职员工师德建设,利用教职工大会,提高全校教职员工的法制意识。
(2)负责新闻媒体的采访,做好正面引导,避免报道失实。
(3)负责“防欺凌”工作的技防保障。
(4)负责学校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处理。
5.心理辅导站(责任人:心理辅导站站长)
(1)做好学生的日常心理辅导工作。
(2)对欺凌事件相关学生做好学生及家长的相关心理疏导和沟通工作。
四、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一)报告程序
1.学生现场发现校园欺凌事件应及时向就近的任一教职员工报告。
2.教职员工现场发现校园欺凌事件应及时向当天值班行政或德育处主任报告。
3.学生事前或事后知道的校园欺凌线索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或德育处老师报告,也可以通过举报箱向校园欺凌防治负责人、联系人电话及时报告。
4.教职员工事前或事后知道的校园欺凌线索应及时向德育处主任报告。
5.德育主任或值班行政初步核实了解后向分管校长或校长报告,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视情况向教育局和公安局报告。
(二)应急措施
1.未发生或即将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处置:
(1)对校园欺凌线索的应立即核实真伪。
(2)与当事学生和家长取得联系,平息矛盾。
(3)学校、家长共同对当事学生进行教育和帮助,制定落实惩戒教育措施,必要时邀请心理老师和派出所共同参与。
(4)根据情况进行建档,定期跟踪回访。
2.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
(1)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继续发生。
(2)在校医指导下抢救伤员,配合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3)保护现场,固定事发过程的材料,如监控、当事学生和目击学生的书面陈述等。
(4)与当事学生和家长取得联系,稳定情绪。
(5)学校、家长共同对当事学生进行教育和帮助,必要时邀请心理老师和派出所共同参与。
(6)根据情况进行建档,定期跟踪回访。
(7)对学生医院治疗期间等因欺凌事件处理耽误的学业开展帮扶。
(8)了解欺凌事件有无拍照和录制视频,对现场录制的视频或拍摄的照片进行处理。
(9)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处理,对新闻媒体的采访,做好正面引导,避免失实。
(10)如舆情产生,主动向社会公布调查和处理结果。
(11)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检查学校设施设备和管理环节,及时整改隐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12)处置过程中,做好事态分析,如有必要联络小组联系公安、社区等相关部门协调处理,拨打报警电话“110”。
(13)如事态重大,立即启动联动处置程序,向街道、社发局和公安报告,请示上级组织和相关部门介入处置工作,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五、责任追究
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作为评价部门和教师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年级和班级进行通报、戒免谈话、限时纠办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纳入部门、班级和个人绩效考核。
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涉事教师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杭州市西子湖小学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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