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6  

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文

杭西子湖〔2023〕 11

    签发人黄家欢

 

 

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教职员工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又能使公务用车高效、节约。学校签订了公务用车协议,并于2020年正式开始实行根据用车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细则,请教职员工按照执行。

1.公务用车平台为绿色公务APP,是曹操专车的对公出行平台。

2.本着低碳节约的原则,公务用车时同一出发地和目的地几人用一辆车。

3.教师因培训、会议需要用车90学时培训除外),可以自行使用绿色公务软件叫车,选择软件中的日常出行。日常出行中出发地和返回地必须是两校区中某一个,才能顺利出行工作日使用时间为7:30——17:30。每位教师每月限额100元,超出部分需自付。

4.出发地和目的地不在本单位的公务出行,确实需要用车,用审批用车,填写出行相关内容。相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即可顺利出行。

5.带学生活动比赛出行,用公出用车,不限时间地点,无限额。

6.如乘坐人数大于4人小于6人时,可用滴滴出行提前天预约商务车,下车结算时APP中使用公务卡,凭发票到总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7.如事出紧急,所处地没有曹操专车,可使用滴滴出行等其他平台叫车,结算使用公务卡,凭发票到总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8.本通知自202351日起施行。

 

杭州市西子湖小学总务处

2023年5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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