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子湖小学资助工作制度
根据根据《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市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杭州市西湖区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更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成立杭州市西子湖小学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并开展相应工作。
一、组织机构:
组长:黄家欢
职责:全面负责资助工作,对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负责。
副组长:金小红
职责:负责召开资助工作会议,部署资助工作开展,引领资助文件学习。
成员1:洪亮 郑美萍
职责:资助经费的拔付、资助经费的下发。
成员2:陈妮娜
职责:参加上级资助会议、资助工作的宣传、资助材料的下发和收集、上报。
成员3:各班班主任
职责:资助工作的宣传、资助材料的下发、收集,资助材料的初核。
二、工作制度:
(一)资助对象:分为特殊群体和其他群体
特殊群体: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所有证件应在当期有效期内并有相应部门盖章,否则无效。)
其它群体:1.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2.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爱心营养餐和义务阶段义务教育段学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
爱心营养餐:对象为特殊群体和其他群体,按所在学校的实际收费情况,最高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义务阶段义务教育段学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对象为特殊群体和其他群体,标准:小学250元/生/学期。
(三)资助程序:
1.学校通过《告家长书》、微信群、钉钉群等发布资助公告。
2.如有符合条件家庭需申请相应资助,下载《名胜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交至班主任处,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上交(学校确认后归还原件)。(申请表也可向班主任领要)
3.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上报。
4.上级审核通过,拔付经费,由资助工作小组相关人员下发,家长笔签《名胜区中小学、幼儿园享受教育资助情况确认表》,领取补助经费。
5.相关材料由财务部门存档备案。
杭州市西子湖小学
2021-09-01
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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