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4  

       各位在编在职教职工,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做以下提醒:一定要认真学习医保办下发的通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医保政策问答》,以前我们的子女是参加市区子女统筹医保的,现在子女统筹医保于2020年12月31日取消,那么原子女统筹相关问题咨询了医保部门,现分享给大家:1.原参加子女统筹且不满18周岁的人员,自2021年1月1日起,医保经办机构会统一转换为少儿医保,家长需在2021年1月10日-3月31日期间,缴纳少儿医保费用,待遇自1月1日起享受;2.已满18周岁单仍在市区中小学就读的原子女统筹参保人员,后续操作仍待市里通知;3.不符合少儿医保参保条件的人员请按规定自行选择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其他城乡居民医保)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具体的一些操作事项可以参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医保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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