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学年第1学期西子湖小学优秀班队干部及优秀少先队员,行为规范示范生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激励广大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决定开展2019学年第1学期西子湖小学优秀班队干部及优秀少先队员,行为规范示范生的评选活动。各班级、中队要坚持公开和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少先队员、行为规范示范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浙江省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和《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
2.品德良好、诚实守信;热爱劳动,勤俭节约;举止文明、言行得当;关心他人、爱护公物;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孝敬父母。
3.学习勤奋,各门功课成绩良好以上,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研究性学习、科技、体育、劳技、文艺等活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含竞赛中获奖)。
4.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卫生习惯,心理健康,坚持每天至少锻炼一小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
5.积极参加各项少先队活动,每月争章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
二、优秀班队干部
符合优秀少先队员各项条件,并能在班级中队中以身作则,勇于承担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名额分配
各班级(中队)推荐2名优秀班(队)干部,5名优秀少先队员(35人以上班额的班级可推选6人)。
一年级未成立中队,因此推荐5名行为规范示范生(35人以上班额的班级可推选6人)。
评选、推荐工作由各班主任、中队辅导员老师负责,根据学校制定的评选方案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评选结果在校园网或公告栏公示三天(工作日)。
杭州市西子湖小学
2019年12月30日
本页发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