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各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激励广大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区教育局决定开展2018学年区级小学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各校要坚持公开和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好学生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浙江省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和《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
2.品德良好、诚实守信;热爱劳动,勤俭节约;举止文明、言行得当;关心他人、爱护公物;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孝敬父母。
3.学习勤奋,各门功课成绩良好以上,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研究性学习、科技、体育、劳技、文艺等活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含竞赛中获奖)。
4.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卫生习惯,心理健康,坚持每天至少锻炼一小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
非本校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区三好学生候选人。
二、先进班集体条件:
1.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师生言行文明,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浙江省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和《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2.班风学风良好,学生勤奋好学,团结向上,充满活力,学习成绩优良或在原有基础上有显著提高。
3.积极开展文艺、科技、体育等活动,积极组织探究性学习、兴趣小组、学生社团等活动,学生个性特长得到健康发展。
4.全班同学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公益性活动等。
基本符合以上条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可优先评为先进班集体。
三、名额分配和表彰办法:
2018学年全区共推荐区级三好学生1554名,区级先进班集体161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1,各校均不得自行增加名额。区级三好学生每班1人,年级间或班级间不得调剂安排;区先进班集体名额控制在全校班级总数的10%(按四舍五入处理),各校均不得自行增加名额。
评选、推荐工作由各校负责,根据学校制定的学生各项荣誉评选方案进行。要求成立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要有统一的评选标准,规范的评选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评选结果要求在校园网或公告栏公示三天(工作日)。区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由区教育局统一授予荣誉证书或奖状。
公示期满,各校将《2018学年西湖区小学区级三好学生登记表》、《2018学年西湖区小学先进班集体名册》和《2018学年西湖区小学先进班集体推荐表》纸质稿(一式两份、盖公章)和电子稿(钉钉)于7月3日前送至普通教育科宋雪莹老师处,联系电话:87965055。
附:
1.《2018学年西湖区小学区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2018学年西湖区小学区级三好学生登记表》
3.《2018学年西湖区小学先进班集体名册》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2019年6月10日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 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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