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不能是学生生活的简单翻版,课程的意义在于对学生生活的探究和体验,使他们的生活更具有意义。学生的品德和社会性源于他们对生活的认识、体验和感悟,学生的现实生活对其品德的形成和社会性发展有特殊的价值。
【案例《知法守法 依法维权》】
课中教师先让学生将课前搜集的相关校园欺凌资料进行汇报交流,最终得出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有:打(打架、斗殴)、毁(损坏受害者的书本、衣物等个人财产)、骂(辱骂、中伤、讥讽、贬抑受害者)、传(网上传播谣言,人身攻击)。最后教师出示案例:当校园欺凌发生的时候,除了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可能还存在第三类角色——被动参与欺凌者或旁观者,他们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呢?说说自己的观点。
六年级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已经触碰到许多生活情境,对于日常生活事务有一定的经验想法。但是当权利受到侵害时,遇到纠纷时很难甚至不会运用法律维护权利。
课中教师结合学生课前的自主探究,学生知道了我国颁布的与少年儿童有关的法律、法规,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简要认知重要的民事权利,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定保护,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的的观念,建立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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