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市学军小学党委发布时间:2024-06-16
1.学校新生入学依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执行。
2.按照学籍管理办法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
3.转学:由家长提出申请,经教学校批准,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办理转学手续。
4.插班:由家长提出申请,验证户口及原校品德学习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插班考试。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办理插班手续。
5.休学:家长提出休学申请,交验市级以上医院休学有关证明,经班主任签署意见,由学校审查批准,报上级教育部门备案,休学以一年为限,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办理休学手续。
6.复学:休学期满,家长向学生发展中心申请复学,并交验有关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批准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复学手续。
7.毕业:学生在学校学习期满,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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