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制度

来源:发布时间:2013-08-27

 

1、教工完成本职工作好及全勤者,每月发给奖金。年终评估工作认真达到出勤标准的给予年终奖励。全年满勤给予奖励。
2、教工对学校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记功或奖励。
3、教工指导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成绩显著,为校争光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4、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中和出显著贡献者,给予记功和奖励。
5、凡受到社会、家长来信表扬者,进行全校表扬并记入教师档案。
6、教师违反学校制度给予批语教育,严重的应受到纪律处分。
7、教职工旷的,除扣除工资奖金外,要进行批评、警告,情节严重的要处分。
8、对教工的失职事件和体罚学生的行为,要责成当事者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要进行处分。
9、违反师德,损坏学校荣誉者,应受到批评教育,情节后果严重的要进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