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时间:2013-08-27
1、教工完成本职工作好及全勤者,每月发给奖金。年终评估工作认真达到出勤标准的给予年终奖励。全年满勤给予奖励。 2、教工对学校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记功或奖励。 3、教工指导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成绩显著,为校争光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4、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中和出显著贡献者,给予记功和奖励。 5、凡受到社会、家长来信表扬者,进行全校表扬并记入教师档案。 6、教师违反学校制度给予批语教育,严重的应受到纪律处分。 7、教职工旷的,除扣除工资奖金外,要进行批评、警告,情节严重的要处分。 8、对教工的失职事件和体罚学生的行为,要责成当事者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要进行处分。 9、违反师德,损坏学校荣誉者,应受到批评教育,情节后果严重的要进行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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