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时间:2013-08-27
1、提倡支持教师进行各种业务进修、岗位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文化水平。学校教师在职进修以岗位培训为主,学历教育为辅。
2、教师必须有一年教龄,胜任教育工作,工作表现好的,经校长批准,有计划少量的同意参加业余学历进修。
3、进修科目要和所任科目对口,为小学教育工作服务,尽量做到教什么,学什么,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进修学习。
4、进修为了更好工作,做到进修和工作两不误,在进修和学习冲突时以工作为重。因进修影响工作,群众反映大的,学校有权停止教师进修。
5、学历进修期间,学杂费、卡籍费原则上自理,对工作学习都表现好的同志在毕业后由领导评议,发给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