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溪中学常规维修服务制度
为全面做好常规维修工作,提高常规维修效率,特制订学校常规维修服务制度。
一、指导思想
通过制度的实施,常规维修工作应该达到如下目标:
1.报修方便,维修及时;
2.科学管理,责任到位;
3.长效服务,师生满意。
二、维修申报
1.发现房屋、门窗、桌椅、水电设施、各类器材等出现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管理责任人填写维修报告单,向总务处报修;教学楼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可直接电话或口头报修。
2.维修报告人需认真填写维修报告单,写明地点、方位及需要维修的具体情况。
3.维修申报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4.总务处安排专人每天对校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对大范围的维修应在放寒暑假前作出全面计划,编造好预算,报校长室审批后,利用假期进行维修。
5.凡属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需要维修的,外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维修过程
1.总务处接到维修单后,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落实具体维修措施。
2.总务处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运转。一般维修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维修随叫随到。
3.对于学校无力承担的维修任务,应及时报告分管主任、分管校长、校长审批,外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具体业务(维修费用、完成时间、监督验收等)由分管校长指定有关人员和专业人员负责。对大型维修项目按照《教育系统基建维修管理办法杭西教〔2016〕127号》文件执行。
4.对有些维修任务,因各种原因无法马上解决的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