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管理制度
作者: 来源:杭州市文溪中学 时间:2020-01-14

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1.分类编号,登记建账。根据学校财产种类繁多、规格不一的特点,按照一定的标准,把校产分为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三大类,固定资产不论是购入、自制、调拨的,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编号,逐项登记、造表册。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分类账及明细账。坚持每月底会计根据保管员的验收入库单及报销单登记入账,做到账物相符。

2.建立《库存材料明细账》,进行核算管理,学期末会计与保管员核对余额,并互相负责。

3.购物验收制度。凡购进货物,需带实物和发票经保管员验收登记签字,领导审批,出纳才能付款,以防弄虚作假,特殊商品及另有规定的除外。

4.领发登记制度。凡领物必须办理领物登记手续并签字,以明责任,防止校产的漏洞和遗失,掌握校产的去向及用途。

5.保管责任制度。各组室需要的办公用具,炊事等必需的工具,学生的课桌凳等均应在期初办理交接手续。把保管责任落实到班级、组室及个人。

6.赔偿制度。凡是损坏、遗失校产者,须按规定赔偿。

7.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8.学校财产主要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时间较长,单位价值较大,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物质资料。认定固定资产的标准一般为:

①使用时间在1年以上。

②一般设备单价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1500元以上,批量设备5000元以上。

③耐用时间1年以上的成批种类财产(如课桌椅、家具、图书、录像带、录音带和磁卡等)。

1)固定资产的分类一般为:

①房产。

 ②家具设备:办公桌椅、课桌椅、柜架、实验桌椅、会议桌椅、沙发、床铺、空调等。

③教学设备:教学仪器、标本、模型、电教设备等。

④图书(包括声像资料)。

⑤文体设备:体育器材、乐器、服装等。

⑥炊具器皿。

⑦生产劳动设备,指机械和工具等;交通运输工具:机动和非机动车辆等。

⑧文物陈列品,医疗器械。

⑨办公与事务用品:电气设备、打字机、速印机、复印机、计算器等。

⑩其他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材料设备。

9.做好日常检查维修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课桌椅、体育器材、家俱、房屋、门窗、灯光、水管等,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及时维修,供电线路和电源开关要注意检查,防止失火,触电事故的发生。

10.教职工在离校(指调出我校、辞职、退休等离开单位的情况)前需把自己所保管的学校财产交还给总务处,由总务处出具财产交割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