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新小学食堂食品原料
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范采购食品原料行为,提高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两校区食堂均应以教育局组织招标产生的食堂供应商为原料供应商,不得私定供货商,供货内容服从投标标项内容。
二、两校食堂管理人员应根据集团统一制定的菜谱,每周五通过纸质或网络等形式发给供货商并确认。食堂负责人为总务管理人员,审核人为学校卫生保健教师,填表人为食堂班长或厨师。(各校管理人员可根据学校校情适当调整需求,但需将改动情况及时告知菜谱制定人。)
三、学校食堂采购粮油、调味品、蔬菜及鲜活类农产品、肉类及冰冻类禽类产品、豆制品等均须在送货时让供方完整填写采购采购验收单
四、验收物资时,食堂管理人员应3人在场,同时签字验收,同时食堂组织应及时做好进行食品索证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五、实行定点采购,严把食品采购质量关,杜绝腐烂、变质、变味、发霉、过期等不卫生食品流入学校食堂。
六、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七、采购的粮油调味品等,在入库或使用前应做好出入库登记工作。
杭州市文新小学
2021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