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学校监控系统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作者: 林 洪    发布时间: 2014/07/27 21:10:47]

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学校监控系统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
编号:wsjyjt-2014-0726
 
 
 
 
 
 
 
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总校)
二Ο一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总校)就集团下属学校监控系统工程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具体如下:
1.采购编号:wsjyjt-2014-0726
2.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监控系统工程项目
3.采购内容: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下属4所学校监控系统工程项目,共分为2个标项,标项一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3小学透明食堂视频监控系统,标项二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文理小学安防监控系统增容。主要内容为视频监控前端设备、视频配套设备、供电和监控中心设备等,具体包括:系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系统调试、技术培训,并提供不少于3年7*24小时的售后免费现场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4.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相关项目实施的经验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领取标书时间:2014年7月27日起至2014年7月30日止(均为工作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7、领取标书地点:杭州市竞舟路111号(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文苑小学总务处办公室)。                                 
8.获取标书文件方式:到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网站(www.hzwsjtjt.com)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9.应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4年8月1日上午9时30分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地点:杭州市竞舟路111号(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文苑小学总务处)。
11.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8月1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12.联系人:文三街小学詹老师,联系电话:0571-56890702;嘉绿苑小学:吕老师,联系电话:0571-56256172;文苑小学:李老师,联系电话:0571-56877128,文理小学:黄老师,联系电话:0571-56001509。
 
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总校)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
前 附 表
条款
内容规定
1
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学校监控系统工程项目
实施地点: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下属4所学校及其指定地点
一、项目综述:
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下属4所学校监控系统工程项目,共分为2个标项,标项一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3小学透明食堂视频监控系统,标项二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文理小学安防监控系统增容。主要内容为视频监控前端设备、视频配套设备、供电和监控中心设备等,具体包括:系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系统调试、技术培训,并提供不少于3年7*24小时的售后免费现场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二、建设原则:
监控系统建设按照“先进、主流、可靠、安全、开放、实用、性价比高,符合用户单位的采购要求”的原则实施。
功能需求与性能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四、要求质量标准:
供方所供的货物是2014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经国家“3C”认证的原产地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能够与用户现有设备正常连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其功能范围内保障用户的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软件产品是原厂产品或原厂家提供许可证协议的正版软件。符合用户单位的采购要求。
五、项目实施时间:
本项目总施工期1个月合同签订后5天内对所提供图纸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等工程实施文档,向采购人提供上述文档并需经采购人审查通过,施工人员进驻现场;合同签订30天以内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到货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集成等,并完成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系统培训、试运行正常3个月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六、系统维护期(质保期):
所有设备及配件要求提供原厂商不少于3年(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24免费现场技术服务和质保,软件产品的保修执行原厂商的标准保修服务和投标人的承诺,维护内容包括免费升级、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并负责系统的开发、集成,处理、协调与各系统软件、硬件等供应商的关系
七、技术支持期:在系统使用的所有时间范围内,提供多种方式的运行技术支持,特别是新应用的添加和开发。
、投资规模:标项一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标项二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9.9万元。
2
合同名称: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学校监控系统工程项目采购合同
3
应标有效期:自应标截止日起60天。如采购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90天。
4
应标保证金数额:无
5
应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商务报价文件壹份。
6
应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1日上午9时30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应标文件递交至单位: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
应标文件递交至地点:杭州市竞舟路111号文苑小学总务处
8
开标时间:2014年8月1日上午10时30分
开标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联系人:文三街小学老师,联系电话:0571-56890702;嘉绿苑小学:吕老师,联系电话:0571-56256172;文苑小学:李老师,联系电话:0571-56877128,文理小学:黄老师,联系电话:0571-56001509。
注:1、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一、总 则
1. 项目说明
1.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1.2用户单位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4所学校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合同中的甲方),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为采购机构,自愿参加本次项目应标的公司为应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应标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
1.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等证明)。
1.4 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维护采购人的权益,发生窃、泄密事件潜在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1.6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2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3.定义
3.1  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4条
3.2 设备
系指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品、手册、安装光盘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3.3 集成
系指中标人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货物、功能和信息等软硬件设备集成到相互关联,并构建计算机信息系统,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包括应用软硬件平台转换、新增功能开发、集成和安装调试等。
3.4 培训
系指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操作使用培训、系统管理培训和其他相关培训等。
3.5 服务
系指合同规定中标人须承担的运输、装卸、仓储、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支持和交付使用后质保期内应履行的售后服务等义务。
4. 应标费用
无论应标结果如何,应标人自行承担涉及本次应标的一切费用。
5.工程服务范围
5.1设备及相关资料的提供
提供的设备及相关材料须包括以下服务工作(但不限于)内容:
1)收到中标通知电话后5天内,中标人须按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要求,进一步优化需求分析和设计(中标人所有针对原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需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出具施工图,并细化系统建设计划、目标任务书和测试验收方案等,并送交采购人审核。深化内容不调整费用,供应商必须充分考虑风险综合报价。
2)设备样本和使用操作说明书。
3)中标人须提供设备的详细成套供货清单(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检修仪表、易损件的清单等)。
4)在设备到货后采购人应派员到工地进行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更换,该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2安装
5.2.1施工职责
1)供应商必须全面执行和承担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条款,负责合同项目的施工与维护。按合同规定配备所需的人员和机械设备,保证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按期完成合同项目工程,遵守有关法令、法律及各项规定。供应商授权的代表和他委派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代表供应商处理日常工程现场施工、维护工作。在工程施工中,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委派的代表或项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有责任与采购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保持联系和合作,按时交换工程施工和设备技术数据及资料。
2)供应商在接到开工令3天内进场开工。
5.2.2施工管理
1) 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应即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
2)开工前供应商必须进一步对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核对,在充分了解设计要求和核对现场后,编制施工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工程用款计划。
3)为保证良好的工程质量、计划进度,供应商必须对每道工序进行认真的检查、测量和调试,填写好当日的施工日记和各种记录,以备工程随时检查。
4)在施工中供应商对其承包的工程范围内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由于供应商管理不善或过失造成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其责任概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支付任何费用。
5)施工中应积极配合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4所学校的其他相关建设工作,并在施工组织方案中得以体现。
6)项目经理等人员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中人员配置一致。
5.3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1)供应商应派遣有丰富同类工作实践经验(必须出具相关项目经验的证明)的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行工作,直到保证正常稳定运行。
2)在调试期间,供应商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测试、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式应由采购人认可后方可执行。供方参加测试、调试过程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3)设备试运行需在政府有关部门及采购人的工程技术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4)试运行过程中需连续72小时以上的保证测试,如果一次保证测试达不到合同功能保证的规定,供应商应在10天内自费修正/增补再次进行保证测试,如果仍无法满足合同功能保证规定的水平,采购人有权指定第三方进行修正/增补,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5)保证测试的项目,保证测试的内容应包括本采购范围内所有设备、仪表、电气等组件的正常、系统的稳定、及各项操作指标达到要求。
6)动力电缆、控制电缆以交接点为界,由供应商连接调试。
5.4验收
1)运行期满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由采购人组织或邀请相关的专业测试管理机构向供应商签发验收合格证为准。验收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2)运行结果符合合同要求。
3)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问题已被排除,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
4)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都已提交。
5)各系统及设备在交由采购人使用前要通过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检验及测试验收(验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如不能一次性通过测试验收,后续测试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6)整套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主要包括:
A.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及按国家安全检测规定批准文件等出厂报告。
B.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C.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
D.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等,包括管道、电缆接入详图。
E.      设计、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
F.      有关标准,规程规定应提交的技术文件、资料。
G.      完整的操作维护手册。
H.      竣工申请报告。
5.5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
5.5.1技术培训
投标人应对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至少4人)提供设备操作维护、机房管理等培训,具体的培训人数、时间、地点、培训内容、培训费用等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采购人有权选择是否参加。
5.5.2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为更好的做好项目的服务工作,投标人必须指定留有一名技术工程师(费用可列入报价),负责项目的现场维护,具体人员由采购人在中标人项目实施人员中指定。
2)投标人的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维修需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维修点地址,以及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如设备发生故障而驻现场工程师不能立即解决的,投标人能在接到故障通知1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现场,5小时内解决问题,24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的,必须提供备机,保证用户单位的使用。如没有按时解决问题或提供备机、备品,采购人可选择第三方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3)投标人须对合同中规定的设备提供至少三年的质保期(如厂家出厂质保期超过三年的,以厂家出厂质保期为准),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原厂证明。
4)在质保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设备常规检查和维护。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内容须在投标时说明。
5)备件供应
供应商对各种型号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并承诺此清单价格在五年内有效,以不高于清单所列价格或不低于清单所列优惠率供货。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l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l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
l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l      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
l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6.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采购机构拒绝。
7. 招标文件的解释
7.1标前会。由采购单位介绍相关情况,安排潜在投标人察看现场,解答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并向采购单位领取施工图纸,请各潜在投标人准时参加。
7.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2014年7月30日下午 16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采购单位与采购机构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7.3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和答复。
7.4 采购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5 不论采购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日期,采购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书面形式同时发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8.2 若有必要,采购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9. 投标报价
9.1 标的物
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下属4所学校监控系统工程项目,共分为2个标项,标项一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3小学透明食堂视频监控系统,标项二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文理小学安防监控系统增容。主要内容为视频监控前端设备、视频配套设备、供电和监控中心设备等,具体包括:系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系统调试、技术培训,并提供不少于3年7*24小时的售后免费现场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9.2 报价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综合单价和总价。投标人报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筑装修收费标准(2010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统一分类编码及2010年基期价格》、《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进行,经市场调查后自主组价。投标人应考虑施工技术及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因素,考虑必要的组织和技术措施等费用后自主确定投标报价。
工程总报价: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包括工程施工、施工设备、劳务、管理、设备、材料、运输、搬运、安装、调试、组织措施费用和技术措施费用、检测、验收、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总包配合与管理费、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在延误期内增加的各项费用、合同履行期间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的调整(上涨或下跌)以及供应商可以或应该预见的风险、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变化调整、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对招标文件中缺少描述的内容,请投标人在投标方案中予以充分考虑,并单独列表,报价计入工程总价。
综合单价: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设备、材料、安装直接费、税金、设备材料保管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劳动保险费、其他直接费(含供求因果增加费)、现场经费、间接费、组织措施费用和技术措施费用、检验检测费、中标服务费、利润等。投标人仅在上述费用的范围内根据企业的管理水平,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
本招标工程采取固定总价承包,未经采购人认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除以下列明的价款调整和计算方法之外,所有费用包干,不予调整。投标人应按采购人提供的要求报价,缺项、漏项和设备选型偏离视作报价已包含在其它子项中,不予以调整。允许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方案在投标价格不增加且能扩大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可提出合理化建议或优化方案,做出其优越性、先进性等详细说明。
工程价款的调整和计算方法:1)工程量按实结算。投标工程量如未实施或多计算,应按实扣回。2)投标人为优化、完善或者实施系统工程而作的深化设计所增加的内容,不予增加费用;但如造成工程量的减少,则相应扣回。 3)对于工程量(含清单工程量)增减调整:按投标综合单价套用,若原报价偏离市场价,则增减部分套用(2010)版定额(只计取规费、税金)结合市场采价(参信息价正刊)定价2
9.3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采购机构将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9.4 其它费用处理
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一旦确认某一投标人中标,除合同规定的可调整内容外,投标人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标响应函
(2) 投标(开标)一览表;
(3) 投标报价明细清单
(4) 工程量清单。
(5)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 投标产品有关证书,包括主要设备(监控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矩阵、UPS等)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 (含原厂家相关技术、服务承诺的证明书) 或原厂商授权的产品代理证书和原厂质保承诺书等证明材料;
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鉴定证书以及由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复印件网络产品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网络安全产品的有关证书;产品在设计、制造、检验、试验方面的主要标准等(如果有);
(7)廉政承诺书
(8)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
(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第3项所列的日期内有效。
12.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13.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3.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未提供。
13.2投标人需按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3投标文件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分别独立装订成册(如投标文件太厚,可分册装订),不得使用类似合页、文件夹和订书钉等形式装订建议胶装),否则,该投标文件须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13.4 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必须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投标文件的正本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处须为原件,副本可复印正本内容。
13.5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13.6 投标文件采用A4幅面,必须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提倡双面打印。
13.7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采购机构拒绝。
13.8 投标文件是投标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4.1 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必须分开装订。没有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当场拒绝。
14.2 包装封面物的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及标项号、投标人全称与地址、邮政编码,封口处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4.3 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7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15. 投标截止期
15.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6、7两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15.2 采购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
16.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修改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补充投标文件。
16.2 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如果一份投标文件有几份函件时,应注明哪一份有效,否则所作修改视为无效。
16.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均要加以说明,否则其修改将被视为无效。
16.4 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 标
17. 开标
17.1 采购机构将于2014年8月1日上午10时30分,在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开标
17.2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其他实质内容等,投标人应当及时声明或提请采购机构宣读,否则可能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由此带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7.3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8. 投标文件鉴定
18.1 开标时,采购机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投标书内容是否完整、编排是否有序、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规范以及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如投标文件被确认为无效,采购机构将及时通知该投标人。
18.2 在评标前,采购机构可组织审标小组对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投标人资格和条件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8.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细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采购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影响评标时投标人之间的相对排序。
18.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18.5 经开标后递交至评标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仍需接受相关符合性的检查,并有可能在评标过程中被判断为无效
 
六、评 标
19. 评标组织
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由3人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
20. 评标原则
20.1 竞争优选;
20.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20.3 价格合理,方案、产品先进可行;
20.4 反对不正当竞争。
21. 投标文件审查
21.1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3修正原则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21.3.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3.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1.3.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3.4以修正后的总价作为投标报价。
22. 评标办法
22.1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和服务方案、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最终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3. 评标内容的保密
23.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3.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机构和评标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要求投标人作书面澄清;投标人的书面澄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 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6. 无效标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1)投标文件没有密封包装或者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
标文件;
2)开标时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有异的;
3)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4)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或者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书面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
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
7)《投标(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清单》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的;
8)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
9)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第22.3条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
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
11)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类同或有串标嫌疑的;
12)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浙江省范围内政府采购领域中,在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存在违法以及违反政府采购供应商行为规范且情节严重的。
 
七、定 标
27. 定标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打分的方法,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评标结果报经批准,最终确定中标人。
 
八、合同签订及其他
28. 中标书
28.1确定中标人后,采购机构将在电话通知中标供应商。
28.2投标人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并签订合同后,中标通知亦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8.3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中标人即为供应商,采购机构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28.4 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罚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9. 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教育局装备中心备案后生效。
30. 货款结算方式
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30日以内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到货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集成等,并完成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并出具初步验收合格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凭采购人签字盖章的支付通知书、初验报告向采购人办理合同总价100%的款项支付手续;
31. 售后服务考核
将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和《杭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考核暂行办法》(杭财购[2008]910号),对供应商进行考核,采购中心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采购机构将视情况提请罚没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给予网上通报,禁止其在一至三年内参与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32. 采购方式改变
在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报价、售后服务承诺等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以及招标过程中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时,经批准,采购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第四十三条之规定,重新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采购。
33. 质疑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的规定,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3.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33.2 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3.3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34. 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总务处。

第三部分 项目招标范围、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特别声明
1、本次招标的项目及范围为:监控系统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按《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第三方检测、验收、交付使用、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
2、本项目为交钥匙承包项目,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项目方案、设备供货、运输、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按《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第三方检测、验收、交付使用、培训及相关服务等。
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
4工期:2014年8月30日前完成设备及材料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正式验收及交付使用,具体应与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同步。
5、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并且应达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验收规范要求。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监控系统工程
2.工程地点: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4所学校[文三街小学(上宁巷3号);嘉绿苑小学(嘉绿苑西1-1号);文苑小学(竞舟路111号),文理小学(三墩公平路文理小学)
3.工程内容:监控系统设备工程包括施工、供货、安装、调试、相关验收和维护等。
二、基本要求
1.环境条件:单相交流电:220V、50Hz;三相交流电:380V、50Hz。
室内温度0~40℃;室外温度-10℃~50℃。
2.技术标准和规范:
1)所有施工和材料所涉及的设计标准规范(如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符合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准及规范。包括: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2007
《入侵报警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4-2007
《有线电视广播技术规范》                   GY/T106--9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1-2006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2008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200-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J98-97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 50314-2004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3392003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 50312-2004
《计算机场地技术要求》                     GB2887-89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             GBJ54-8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2-82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5-94
《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           GB6650-86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                    GB9361-88
以及其他相关标准
2)投标人采用其它标准和规范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是采用何种标准,并应保证设备达到或优于国家规定的现行相关标准。
3)对国家规定有强制性规范或条例或认证要求的设备或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或材料应符合该类要求。
3、技术资格和能力
1)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和服务的经历。
2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供应商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施工设施等不符合投标文件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队伍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承诺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施工力量,供应商必须接受,如措施不力,将作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3)供应商必须按期如实支付工人的劳动工资,采购人有权监督供应商对工资的发放。
4)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提供服务的用户的产品运行状况和售后服务进行总体评估。
5)投标人须有能力在杭州市提供长期服务。
4、设备(材料)要求
1)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性能最优的,型号、性能及指标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
2)所有设备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3)设备到达现场后,供应商派人到现场与采购单位一起开箱检验。
4)设备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准确无误地表明设备之型号、规格、制造厂及生产或出厂日期。
5)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6)所有货物提供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国外生产的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证明,如原产地证明、海关报关单、商检证明等。
7)备随带资料(原件)齐全,并在工程竣工后统一移交给采购人。
8供货商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供货商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供货商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供货商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10)采购人发现供货商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供货商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供货商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供货商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采购人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12)供应商未按经采购人认可的投标材料(品牌、规格等)进行施工的,承担返工责任,相关工程费用损失不予签证,影响进度和交付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备品备件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注明随机所带备品备件和特殊工具的清单及价格目录表,此价格包括在报价总价内。
2)设备质保期后连续运行3年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采用不变价形式进行报价,此价格不包括在报价总价中。
6、数量调整
采购人保留在签约时调整部分方案及定购设备数量和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设备和服务明细报价,施工设计变更后发生的数量增减,在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
如遇本次招标没有涉及的设备或服务时,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实施。
7、运输、保管、保险
1)中标人负责设备材料货到现场或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2)设备在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
3)设备在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8、安装、调试
中标人应派经采购人认可的有经验和能力、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负责设备安装工作,在设备安装期间应充分了解设备安装进度要求,保证施工质量,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1)中标人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
2)中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服从监理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及采购人的进度安排。
3)调试所需专用工具设施物料由中标人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4)调试:按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分阶段进行调试。
5)设备的拆箱、通电、调试等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但必须在采购人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在实际实施前必须先经采购人同意方可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弱电系统安装完成后,进行调试、试运行、验收(包括负责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验收)。验收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及相关部门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设计图纸、招标文件中设备技术规格和要求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
9、资料
9.1在试运行前二周,中标人需提交包括控制、操作和维护手册一式六份,以便于采购人和相关人员能预先对将要运行的设备有所了解。至少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所有设备规格和详细操作说明。
2)主要部件常见故障说明,说明书应包括备件清单、操作和维修方法。
3)例行维修保养项目和期限的建议。
4)紧急安全措施的建议。
5)紧急维修中心电话号码、地址,维修人员的电话号码。
6)中标人应于验收后向采购人提供验收报告、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并提供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
7)中标人应按当地质监站、城建档案馆和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要求免费提供四套以上竣工技术资料(含相片、相关影像资料、竣工图)。技术资料要求贰套原件,其余复印件。如因资料不符合城建档案馆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而产生的资料整理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10、技术培训
1)中标人须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培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
2)中标人提供的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具备同类工程五年以上的工程经验。
3)技术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4)技术培训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设备的原理、构成和功能的描述。
常见故障的处理或排除。
设备(部件)的检查、调整和维护。
11、售后服务
投标人须提供经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后至少36个月的质保期(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作出更长时间的质保承诺)。在此期间,投标人应免费处理因质量发生的故障,并进行正常保养。
中标人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在 杭州或杭州附近有固定的维修服务点,能提供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
中标人服务维修人员均经过良好的技术培训,并有丰富的现场维修经验。
12、竣工后施工场地清理
工程竣工验收30天内必须全部清退完毕,否则实为拖延工期。清理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供应商不履行,采购人可自行清除,发生的费用有供应商承担,在工程款中相应扣回。
三、招标范围
监控系统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按《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第三方检测、验收、交付使用、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
采购人将从设备制造、供货、运输、安装及调试、试运行、培训、备品备件、验收、保养、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维修等各方面对投标人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考核。
中标人的工作范围需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配管预埋、桥架安装和线缆穿线敷设(预留、预埋费用应含在报价内);
(2)设备的制造与供货及提供相关资料;
(3)设备及部件的包装、保护、运输及仓储和现场内运输;
(4)设备的安装及部件的就位和固定;
(5)设备及部件的连接和检查;
(6)完成部件测试;
(7)设备与系统的调试;
(8)系统调试;
(9)系统的维护、维修措施及急修接报后的响应措施;
(10)    实施过程中与其他供应商的协调和配合;
(11)    验收(包括负责通过相关部门的整体验收,资料整理交接);
(12)    培训资料的编写和负责技术培训;
(13)    售后服务。
投标人应承担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四、招标设备明细及工程量清单
标项一: 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3小学透明食堂视频监控系统
序号
器 材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单位
数量
品牌
一、文苑小学
1
红外高清枪式摄像机
DS-2CC12A2P-IT4
9
海康
2
摄像机支架
AKL5004
9
AKL
3
12V直流电源
12V3A
6
宏泰
4
16路高清硬盘录像机
DS-7316HW-SH
1
海康
5
DVR专用硬盘
2TB
2
希捷
6
视频头
Q9-5
20
天诚
7
电源线
RVV2*1.0
450
一舟
8
视频线
SYV75-5
650
一舟
9
护套管
PVC25
300
形象
10
辅助材料
 
1
国产
二、嘉绿苑小学
1
红外高清枪式摄像机
DS-2CC12A2P-IT4
11
海康
2
摄像机支架
AKL5004
11
海康
3
12V直流电源
12V3A
7
宏泰
4
16路高清硬盘录像机
DS-7316HW-SH
1
海康
5
DVR专用硬盘
2TB
3
希捷
6
视频头
Q9-5
25
天诚
7
电源线
RVV2*1.0
750
一舟
8
视频线
SYV75-5
950
一舟
9
护套管
PVC25
400
形象
10
辅助材料
 
1
国产
 
原有摄像机维护C1
 
3
 
三、文三街小学
1
红外高清枪式摄像机
DS-2CC12A2P-IT4
8
海康
2
摄像机支架
AKL5004
8
海康
3
12V直流电源
12V3A
5
宏泰
4
16路高清硬盘录像机
DS-7316HW-SH
1
海康
5
DVR专用硬盘
2TB
2
希捷
6
视频头
Q9-5
20
天诚
7
电源线
RVV2*1.0
700
一舟
8
视频线
SYV75-5
900
一舟
9
护套管
PVC25
450
形象
10
辅助材料
 
1
国产
 
注:1、投标人可参考采购单位推荐的参考品牌和参数配置,也欢迎其他能满足或优于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推荐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
2、投标产品的主要指标不接受偏离,若有偏离,只接受参数、性能优于招标要求的配置,否则将被评标委员会技术扣分直至认定为投标无效。
标项二: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文理小学安防监控系统增容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红外枪机
威盟士
447F1
18
 
2
红外半球
威盟士
346B
10
 
3
TF
金士顿
64G
28
 
4
网线
安普超五类
 
10
300一箱
5
电源线
 
 
3000
室外阻水
6
镀锌管
 
25mm
300
 
7
PVC
 
20
3000
 
8
16口交换机
TPLINK
 
2
 
9
4口交换机
TPLINK
 
4
 
10
防水盒
 
 
6
 
11
配电箱
 
 
1
 
12
人工
 
 
7
 
13
开槽费用
 
 
3
 
 
注:1、投标人可参考采购单位推荐的参考品牌和参数配置,也欢迎其他能满足或优于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推荐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
2、投标产品的主要指标不接受偏离,若有偏离,只接受参数、性能优于招标要求的配置,否则将被评标委员会技术扣分直至认定为投标无效。
 
五、总体要求:
 
(一)具体要求
1)本项目的所有软、硬件(如线缆、软件、硬件模块等,包括未列出而系统实施又必需的软件、硬件)需配齐以构成一套完整实用系统,如有任何遗漏,由中标人免费补齐。
2)投标方案中的硬件设备如需使用特别接头、插座等,由投标人免费提供。
3)投标总价应包括运抵采购单位的运保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4)所投产品需为原厂全新产品,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原产地产品,未曾开箱使用,能够与采购单位现有设备正常连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其功能范围内保障用户的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5)所投产品及主要部件均须非停产设备,并提供备件、附件和耗材的供应。
6)所有指标项均需有对应的厂商产品彩页或官方网站链接。
7)本次采购的供货除包括上述设备外,还应包括随机的辅助设备、专用电线电缆、随机软件、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含维修网点在内的服务手册等)、设备运行所必需的随机消耗材料,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
8)验收条件:开箱验收,清点设备装箱内容符合装箱单所列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书承诺;开机验收,设备应通电开机后进行所规定时间的试验运行后方可验收。
(二)其它技术要求
1、投标产品应是目前市场上的主流产品。
2、所投产品的应详细列明投标设备的所有技术指标(包括所投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详细配置、主要技术参数、随机软件等),明确表示该项指标所涉及的软硬件是标准配置还是选择配置。同时还须包括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主要技术资料和性能的详细描述,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详细的交货时所配文件清单、主要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名和主要技术参数)等,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将是投标人的责任。
(三)服务与培训要求
1、质量保证:
1)投标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满足采购单位的使用需求,并具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质量可靠、使用安全。
2)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货物中所有预装和为本项目安装的软件均为具有合法版权或使用权的正版软件且无质量瑕疵;
3)在质保期内,如遇软件产品升级、改版,应免费提供更新、升级服务。
2、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标准服务,即与投标设备制造厂商通过网站等对外公布的有效服务标准相一致(投标人不得另行制作网页)。在标准服务基础上,投标人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投标货物制造厂商应具有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在最终供货地有直接设立或授权的售后服务机构,配备有足够的、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供应商也应就投标货物的品质和服务对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负责。
2)投标人应明确说明此次投标的服务策略,提供此次投标货物的服务计划(售后服务内容、等级、相关服务指标、售后服务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情况及其联络信息)。
3)除在质保期内提供设备标准现场保修和技术支持服务外,还应另外提供质保期满后2年服务的承诺及备品、备件支持,以满足最终用户硬件故障、升级的要求。
4)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必须为最终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热线(7×24小时),负责解答用户在设备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技术服务热线支持应是中文服务。
5)在投标货物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提供不低于7×24小时的现场质保和技术支持服务,对故障在1小时内响应,3小时以内到现场,5小时以内解决问题;不能当场修复的,必须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采购单位的正常使用。如果逾期未作出响应,采购人有权委托其他有资质单位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以及由于故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6)当投标货物发生非人为因素严重故障时,供应商应当免费在七日内将补充或者更换的货物运抵发生故障的货物所在地,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7)质保期内所有因更换或修理设备或部件而导致设备停止运行的时间应从其质保期内扣除。
8)供应商在质保期内安装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其投标设备制造厂商原产的或是经其认可的。
9)所有的替代零配件必须是新的未使用和未经修复的,除非最终用户提供书面许可,否则不可使用此范围外的其他(非新的)配件。
10)供应商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升级方案。
11)在质保期内,供应商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设备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应商仍须对因投标设备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相应责任。
3、对设备服务要求的有效响应将被视为投标人对其所投标设备的服务承诺,如果中标,须将服务承诺列入合同的设备服务条款。
4、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硬件产品包括相关附件为相应硬件厂家原装正品,软件产品为相关厂家正版软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产品具有合法的版权或使用权,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如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过程中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应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5项目所涉及的设备及软件到货时,须提供原厂商的供货证明,注明供货对象为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总校)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总校)是所有设备的最终用户
 
九、技术服务
1、投标人应确保其技术建议以及所提供的产品的完整性、实用性,保证全部系统及时投入正常运行。否则若出现因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不满足要求、不合理,或者其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系统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状况,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2、如果产品在质保期内发生产品故障,投标人应及时予以响应(免费上门服务),否则采购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对其提供的主要产品均应提供3年原厂商质保。保修期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3、特别提示:如招标文件中遗漏了必须具备的设备、配件或服务,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指出,并提出解决方案供采购人、采购机构参考;中标人有义务保证采购人系统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配件或服务导致采购人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中标人须承诺免费提供。
 
 
 
 
 
 
 
 
 
 
 
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
1.定义
1.1 “合同”即由甲乙方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合同将由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总校)(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采购机构作为合同鉴证方。以下为采购人提出涉及乙方的主要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其进行确认或拒绝。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未做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的,采购人将视作认同
1.2 “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供应商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采购人应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
1.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1.4“甲方”系指通过采购接受合同及服务的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2所学校。
1.5“乙方”系指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人
1.6“现场”系指将要进行系统安装和运转的地点。
1.7“验收”系指采购人依据技术规格规定接受合同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2.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适用与本次采购活动。项目实施范围详见附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采购设计图、承诺书等。
3.供货
3.1 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有关产品部件等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3C”认证或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的原产地合格产品。采购前需经甲方和监理单位的认可。
3.2 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列设备的名称、型号应与安装实施中实际使用的设备完全一致,都必须是报价中的产地,并提供相关证明,需原装封箱包装。如发现实物与投标报价书等资料不符,甲方有权更换,其一切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或破裂、损坏等情况由乙方负责调换或补足,并不得影响工期。
3.3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甲方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乙方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甲方所有。
3.4 乙方所提供的设备交货时间必须按照本项目的工程安装进度进场。
4.安装调试和系统接入
4.1 甲方提供堆放材料和工具场地,设备和材料的堆放安全由乙方负责。
4.2 甲方提供工程所需的水源和电源,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乙方项目实施人员须服从甲方、监理管理人员管理,项目质量纳入现场监理。乙方项目实施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4.4 乙方应根据项目情况提供安装、到货计划,安装的实施进度计划,经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后作为双方共同执行的合同条款,乙方应按计划完工交付验收,若超过计划完工日15天以上的天数按超期处罚,处罚按13.1条办法。
4.5竣工验收时必须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含管道及电缆线路图)、隐检工程记录资料、性能测试报告。非标准产品设计图(接线图)系统使用说明书、各类产品证明书等。
5.培训保修
5.1 乙方对甲方提供操作维护、管理等培训,至熟练操作为止。
5.2 乙方提供免费维修(即质保期):硬件要求提供原厂商不少于3年7×24免费设备保修和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系统软件产品的保修执行原厂商的标准保修服务和投标人的承诺,因使用不当更换设备材料费用按不高于投标报价价格收费。
5.3 保修期内,乙方每三个月免费对系统进行一次总体检测,每半年免费对系统进行一次复调,保修期满后为甲方提供一套完整的运行记录。
6.验收
甲方对所供设备进行最终验收。采购机构将组织有关专家随机对所供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乙方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罚。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共同签署《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验收回复单》或验收报告,一式二份,一份交甲方留存,一份由乙方用作结算凭证,同时由甲方填写《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该表与设备运行期内甲方的反馈意见,都将作为考核乙方售后服务和质量的依据。
7、工程价款及调整
本招标工程采取固定总价承包,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除以下列明的价款调整和计算方法之外,所有费用包干,不予调整。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要求报价,缺项、漏项和设备选型偏离视作报价已包含在其它子项中,不予以调整。允许乙方对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方案在投标价格不增加且能扩大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可提出合理化建议或优化方案,做出其优越性、先进性等详细说明。
工程价款的调整和计算方法::1)工程量按实结算。投标工程量如未实施或多计算,应按实扣回。2乙方为优化、完善或者实施系统工程而作的深化设计所增加的内容,不予增加费用;但如造成工程量的减少,则相应扣回。 3)对于工程量(含清单工程量)增减调整:按投标综合单价套用,若原报价偏离市场价,则增减部分套用(2010)版定额(只计取规费、税金)结合市场采价(参信息价正刊)定价2
8.支付
本次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    元),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30日以内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到货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集成等,并完成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并出具初步验收合格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凭甲方签字盖章的支付通知书、初验报告向甲方办理合同总价100%的款项支付手续。
9.延期交付与核定损失额
如果乙方在正常情况下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付使用,乙方应承担相应后果。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满3年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0.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11.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1.1 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向甲方委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
11.2 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的工作。
11.3 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项目、本合同有关的技术、资料等,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甲方的知识产权。
11.4 负责本系统项目建设及整体联动,负责处理好与其他项目实施单位的协调。
11.5 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标准、规范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甲方的建议权;
11.6 项目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项目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的甲方的同意;
11.7 项目实施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项目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
12.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2.1甲方应当主要负责项目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联系与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12.2 甲方应当按合同专用条款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与项目建设有关的项目等资料。
12.3 甲方应当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逾期应视为甲方同意。
12.4 甲方应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项目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
12.5 甲方有与乙方订立补充合同的签订权。
12.6 甲方有对项目规模、设计标准、规范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项目建设、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12.7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工作月度报告及专项报告等。
13.安全施工
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执行JGJ59-99标准,并参照通用条款第20、21、22条,安全生产措施费专款专用并已包含在报价中,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而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其他一切事故,其责任、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4. 合同生效、变更和终止
1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由乙方向甲方缴纳5%履约保证金,经采购机构鉴证,区政府采购办备案后生效,至合同期止
14.2 在乙方的责任期即合同的有效期内,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甲乙双方协商,重新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因乙方的责任,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违约责任处罚。
14.3 在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乙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项目时,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该项目的完成时间应延长。当恢复执行项目时,是否需增加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由双方协商确定。
14.4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天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15 违约责任
15.1乙方必须在整个项目安装调试开通全部完成后半个月内,会同甲方、及有关部门共同按有关规范验收,如因产品质量和项目实施质量问题,不能按期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此而造成推迟交货的时间按超期天数计算,每超过一天乙方按本项目总价款的2‰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工期相应顺延。
15.2 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达不到项目规定的技术指标,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超期30天内,每天扣合同金额的0.5‰;累计超期30天,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5.3 如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等级的,则必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15.4 乙方承诺的项目部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必须全部按投标承诺名单及时到位,项目负责人月到位率不足80%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项目经理月到位率达不到90%的,或者投标承诺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擅自更换的,每人次扣除人员履约保证金的1%;项目班子管理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月到位率达不到90%的,每人次扣除人员履约保证金的1%。乙方应严格依法经营,严禁将项目转包。发现私自转包或挂靠经营现象,所有履约保证金归甲方,同时赔偿甲方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
15.5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单位其他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酿成重大事故(正常工作日系统中断一天或一天以上)的,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为项目总价的50%。
15.6 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5.7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6.项目质量
16.1 乙方保证按ISO9000系列标准或相应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对项目安装、调试、检验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和质量控制。
16.2 乙方须严格按设计方案和国家现行项目实施验收规范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施工、记录、检验。
16.3 项目的质量、技术标准如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的国家或专业(部)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部)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16.4 项目竣工验收:应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国家和(部)颁发的有关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相关的国际标准为依据,并有相关专业测试单位出具相应的测验结论报告。
16.5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乙方项目实施人员在施工中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或施工现场防范措施设置不明造成人员伤害事故,一切责任均有乙方负责。
17. 争议处理
17.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7.2 对于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由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
解决,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
18.1 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和将部分合同项下的义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
18.2 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18.3 乙方人员在甲方场地工作时,应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
18.4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电报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8.5 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由采购机构鉴证,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8.6 招标文件[编号:wsjyjt -2014-0726]、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8.7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8.8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乙方各执肆份。
18.9 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8.10 以上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包括但不止于以上条款(如安全生产责任状以及廉政合同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                       或受委托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 约 地:
                                            签约日期:2014年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声明书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情况,将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无效。
二、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
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以下格式进行,装订成册。
 

一、投标响应
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总校):
                                                (投标人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学校监控系统工程[编号:wsjyjt-2014-0726]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投标人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6)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7)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
3、提供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具体内容为:
(1)投标(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明细清单;
(2)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3)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投标(开标)一览表;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6、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a)至e)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公 司 盖 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注:未按照本投标响应函要求填报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可能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二、投标(开标)一览表
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总校)
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标书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投标(开标)一览表的价格完成编号为wsjyjt-2014-0726的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学校监控系统工程]之标项   的实施。
投标(开标)一览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标项_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工程量清单
 
 
技术服务费用
 
 
培训费
 
 
总包配合费
 
 
其它
 
 
合计
 
 
 
1、本投标文件及其所附文件涵盖了我方要约的全部内容。
(1)我方要约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
(2)我方同意标期可作延长;
(3)在标期内,我方受投标文件之价目表上我方要约金额的约束。
2、本投标文件,你方之接受函,包括条款栏,标的规格要求栏和其它有关文件在内的投标文件对我们双方均具约束力。
3、根据具体情况而拒绝任一或所有标书完全取决于你方。你方没有义务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标书或某一特定标书,也不需为拒绝某一标书作出任何解释。
4、另外,我方承诺还将就你方所要求的进一步信息提供给你方。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提供如下优惠条件:
(1)                                                         
(2)                                                         
(3)                                                          
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公 司 盖 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三、   报价明细清单
标项_
类别
项目名称
报价
备注
一、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总价
 
 
 
 
 
 
 
 
 
 
 
 
 
 
 
 
 
 
 
 
 
 
 
 
 
 
 
 
 
 
小计
小计
 
 
安装调试费
安装调试费报价
 
 
税金
税金报价
 
 
合计
 
 
二、其它
 
 
三、合计(总报价合计)
(小写)
 
(大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2014年 月  

四、   工程量清单
标项_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1
 
 
 
 
 
 
 
 
 
……
 
 
 
 
 
 
 
 
小计
 
 
 
 
 
 
 
注:以上表格要求按标项中各个系统的设备清单及工程量细分项目及报价,栏目不够可自行添加,包括有关本项目建设所需的技术方案编写、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和验收费、系统集成费、质保期运行维护、技术支持、测试费、培训费、售后服务和税金等费用均计入报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2014年 月  
 
五、授权委托书
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总校)
兹委派我公司                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学校监控系统工程[编号:wsjyjt-2014-0726]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若中标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2014年 月 日起至2014年 月 日止。
    特此告知。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发日期:2014年 月   日
 
六、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2014年 月   日
八、投标产品有关证书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11.3第七条要求编制)
附表:本项目投标产品有关证书情况表
投标产品有关证书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已具备的证书
主要投标产品有关证书名称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产地
制造厂商/颁证机构
证书有效期(起止年月)
证书复印件所在页码
投标产品原厂商授权书
 
 
 
 
 
 
 
 
 
 
 
 
 
投标产品原厂商质保承诺书
 
 
 
 
 
 
 
 
 
 
 
 
 
国家强制3C认证证书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认证证书
 
 
 
 
 
 
 
 
 
 
 
 
 
 
 
 
 
 
 
 
 
 
 
 
 
 
 
 
 
 
 
 
 
 
 
 
 
 
 
 
 
 
 
 
 
 
 
 
注:投标人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细化编制,已取得相应证书的投标产品都应当在以上表格中详细填写,未取得相应证书的投标产品可不必在上述表格中填写。

、廉政承诺书
 
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总校):   
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
好处;   
六、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诚实守信,合法经
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区政府采购办。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2014年   月   日
 
 
 
 
 
 
 
投标文件封面
正(副)本
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学校监控系统工程项目
编号:wsjyjt-2014-0726
 
投标方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2014年 月 日
附件:
上一篇: 2014年西湖区教育系统学校食堂物资联合采购中标企业公示
下一篇:

登录
免责申明:
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总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