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三教育集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方案
为做好集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杭州市教育局等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实际,特制订本评审方案。
一、申报条件
(一)凡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应依法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必须具备合格及以上学历。
(四)资历要求
1.评审
现聘职务 | 申报资格 | 所需聘任现职务年限(按实际聘任年限计算,至2012年底) |
中学一级 | 中学高级 | 5年 |
小学(幼儿园)高级 | 小中高 | 5年 |
实验师 | 高级实验师 | 本科5年、大专6年以上 |
中学二级 | 中学一级 | 4年 |
小学(幼儿园)一级 | 小学(幼儿园)高级 | 本科4年、大专及以下5年 |
助理实验师 | 实验师 | 4年 |
2.初定
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为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须满一年),可初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从不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同级转任到现岗位,应在本岗位工作1年,经考核合格,原任职务年限与现任职务年限可合并计算。
(五)凡
(六)应取得相应资格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七)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八)论文要求
1、凡申报中级教师须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并至少提交一篇任现职以来在合法刊物上发表或获奖(区学科论文评比获奖及以上),或经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专业对口的中学高级教师评审认定“符合申报 (中级职务)教师论文要求”的教育教学论文或课件、案例。
2.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应提交代表本人教科研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科研成果四篇及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的两篇论文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其中任现职以来的两篇论文须已在合法的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已获优秀论文评选县级一等奖、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
(九)班主任龄计算到当年7月底
申报职称 | 班主任年限 | 其中任现职以来 |
中学一级 | 2.5 | 1 |
中学高级 | 6 | 1 |
小中高 | 8 | 1 |
(十)工作量要求
凡要求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任现职以来要一直上课且工作量足,教育教学效果好。晋升高级教师资格的还需有指导和培养新教师的能力,并取得较好的效果。中层以上干部必须兼课,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原则上是:中层不少于正常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校领导不少于正常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且近3年累计兼课已满5个学期,并且截止到申报时仍在兼课。兼任其他工作的教师,工作量不得少于正常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十一)教育教学能力及外语考试要求
1.凡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者均须参加由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形式为笔试。一般应取得C等及以上成绩。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对晋升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专业技术资格者除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外还将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的说课与论文答辩。凡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笔试、面试)取得C等及以上成绩和晋升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外语考试的合格成绩三年有效。
(十二)支教要求
西湖区紧密型教育共同体支援学校骨干教师到受援学校支教的年限,可视作到农村支教年限。2012年起集团化办学的下属各校区教师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应有交流或轮岗的经历。2013年起,在评聘中级资格时,应具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或支教一年及以上的经历。
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为
对于教育教学水平确实较高,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或贡献的,在学历、资历、考核证书、班主任龄、论文等方面有欠缺的,也可予以送审。
备注:
方案中有关条款如与上级领导部门有关政策不符时,以上级政策为准,并及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