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2013学年教职工全员聘任制方案
[作者: 集团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3/11/18 19:59:58]

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2013学年教职工全员聘任制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3]38号文)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等政策法规,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的改革,形成学校内部人事有效的竞争机制,优化教职工队伍,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特制订文三教育集团2013学年教职工全员聘任制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积极推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和合同聘任管理,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评聘分离,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建设一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师德修养好、敬业精神强、业务能力精、学历层次高、教学效果佳,结构合理、进取向上的教职工队伍。实现学校人事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人文化。

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实施要求及操作程序

(一)学校成立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评议小组和民主调解小组

1.教职工全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高荣法

组员:叶红梅、徐建忠、朱 东、陶敏青、陆月娟、吴桂芳

2.教职工考核评议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许小娟

组员:李秀娣、沈敏芳、冯激、王巧英、叶好丽、葛君、朱雪莲、王晓玲

3. 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名单:

组长:叶红梅

组员:李春燕、李美芬、丁亚琴、袁向群

(二)聘任原则

1.双向选择原则。遵循学校和教职工“平等、协商”的原则,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可以聘或不聘任,教职工也可以应聘或拒聘。

2.以岗定人原则。学校根据教育局核定编制数,并结合教育教学工作量,设置工作岗位,教师根据工作实际及优势发挥选择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定受聘人员。

3.择优聘任原则。聘任以德、能、勤、绩为主要依据。同时以学历、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作为参考,优秀者优先聘任,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4.统筹兼顾原则;体现“择优奖勤、治懒罚劣、顾老兼弱”的原则。

5.契约化原则。经过双向选择,学校和教职工应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严格履行。

6.民主集中制原则。学校聘用工作小组、学校考核评议小组负责对人员的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有关事项提出意见,报学校行政领导班子,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择优聘用。

(三)增强编制意识,规范用人管理,合理设置岗位。

1、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学校人员编制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编制外用工人数。

2、合理设置岗位,严格控制中层干部职数。

2013学年集团下属共有文三街小学、嘉绿苑小学、文苑小学、文理小学四所小学,共有教学班80个,现设置如下岗位:

1校级领导岗位:其中总校长、总书记岗位1个,副总书记岗位1个,副总校长岗位4个。

2)中层领导岗位:                        

集团办公室主任、小学办公室主任、小学教导主任、小学科研室主任、小学总务主任、小学安保干部。

3)教职工岗位

 

岗位

主要工作任务及要求

备注

1

低段语文班主任

能胜任低段语文教学和班主任工作

 

2

中段语文班主任

能胜任中段语文教学和班主任工作

 

3

高段语文班主任

能胜任高段语文教学和班主任工作

 

4

低段数学班主任

能胜任低段数学教学和班主任工作

 

5

中段数学班主任

能胜任中段数学教学和班主任工作

 

6

高段数学班主任

能胜任高段数学教学和班主任工作

 

7

科学

能胜任科学教学工作

 

8

音乐

能胜任音乐教学工作

 

9

体育

能胜任体育教学工作

 

10

美术

能胜任美术教学工作

 

11

计算机信息技术

能胜任计算机教学工作及网络管理

 

12

外语

能胜任外语教学工作

 

13

劳技

能胜任劳技教学工作

 

14

图书

能胜任学校图书工作管理

 

15

档案

能胜任学校档案工作管理

 

16

卫生、校医

能胜任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管理

 

17

会计

能胜任学校会计工作管理

 

18

出纳

能胜任学校出纳工作

 

19

食堂人员

能胜任学校食堂工作及管理

 

20

其他

能胜任住校生生活管理及其他后勤保障

 

3.聘用条件

中层领导岗位聘用条件
岗位修养:

1)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2)严于律己,忠于职守,开拓进取,顾全大局。

3)作风民主,办事公正,廉洁奉公,乐于奉献。

4)管理育人,尊重教师,关爱学生,团结互助。

5)不参与赌博、迷信等不健康活动。

岗位工作: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积极、主动、创造性开展条线工作。

3)期初有计划,期中有检查,期末有总结。

4)密切联系教师,做好相关的指导、服务和考核工作。

5)及时处理临时性事务及突发事件,不拖诿。

岗位能力:

1)树立现代先进的教育理念,能有效指导条线工作。

2)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在分管领域能起示范带头作用。

3)所带班级或所任学科教育教学质量处领先水平。

4)具有较高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带领群体有效开展工作。

5)注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能切实有效解决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6)能得到绝大多数教职工的尊重、支持,群众威信高。

岗位绩效:

在原有的岗位上做出出色的成绩。

教学一线岗位聘用条件

岗位修养:

1)政治表现好,认真参加政治学习。

2)敬业爱岗,尽心尽职,乐于奉献。

3)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师德规范和校纪校规。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顾全大局,团结互助。

5)关爱学生,尊重家长。

6)不参与赌博、迷信等不健康活动。

岗位工作: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主动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

2)开展"四心"(爱心、诚心、热心、耐心)教学,做到教学"五认真"

3)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教研活动和竞赛活动。

4)教书育人,活动育人,切实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5)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与反思,提高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

岗位能力:

1)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基本功,能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有独立驾驭教材的能力,目标定位准确,重难点突出,环节设计科学合理。

3)有较强的课堂调控能力,能灵活有序地组织师生与生生间的交往活动,动静结合,收放自如,能运用教育现代化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4)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能进行课题研究,经常对教学现状进行反思和总结,写出较高质量的论文。

5)在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及科研等业务竞赛活动中获得较好成绩。

6)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和教育艺术,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学生思想风貌和行为习惯好。

7)在所任学科的教学中,学生的学习基础扎实,能力较强,兴趣较浓,发展主动全面。
岗位绩效:

在原有的岗位上做出出色的成绩。

教学辅助及后勤岗位聘用条件

岗位修养:

1)敬业爱岗,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2)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团结互助。

3)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

4)态度端正,服务热情,不谋私利。

5)语言举止文明,服务育人,为人师表

6)严于律己,遵守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岗位工作:

1)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及任务。

2)工作精益求精,准确无误,群众满意率高。

3)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

4)同事间相互协调,按时保质完成临时性任务。

5)工作勤劳,手脚勤快,吃苦耐劳,办事效率高。

6)参加学校规定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岗位能力:

1)能胜任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精明能干。

2)立足本职,刻苦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

3)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相关的业务培训活动。

4)专业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上岗证书。

岗位绩效:

在原有岗位上做出出色的成绩

4.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择优聘用新进人员。

为保证2013学年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要求区内跨校聘用或调出的教职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告知校长,未及时告知校长的,校长要根据学校实际,在确保教学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决定。

不断完善名校集团内部教师流动机制,集团内“三长”以上干部、教师流动比例达1015%,教师在职务评聘、干部提拔时要有交流或轮岗经历。

(四)聘用工作程序

1.在校务公开栏向全体教职工公布聘用方案,实行竞争上岗。

2.教职工根据学校岗位要求和本人的情况提出应聘申请。

3. 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初审。

4一学年累计请假2个月以上(产假除外)与考核、聘任挂钩,请假六个月及以上(产假除外)不参加当年或者次年的职称评定。

5.聘用工作小组、学校考核评议小组对教职工的工作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6.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受聘人员,并予以公示。聘用的各岗位,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及学历要求。

7.签订聘用合同。

三、教职工对学校聘用情况有争议的,按以下程序处理

1、先向学校聘用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的意见;

2、学校聘用工作小组对教职工提出的异议进行复议,并予以书面答复;

3、如教职工还有异议的,向学校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提出调解申请,学校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进行调解,并写出书面调解结果备查;

4、如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要求调解。仍无效的,当事人可按有关规定向区人事局申请仲裁。

四、聘用工作安排

聘用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订教职工聘用方案;区内跨校应聘。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竞争上岗,择优进行岗位聘任。

第三阶段:签订有关合同;区内跨校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学校上报聘用工作小结。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以视情节轻重待聘或解除聘任关系: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任条件的;

2.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对学校造成严重影响的;

3.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

4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

 

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 (总校)           

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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