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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泗中学教师争A创优考核表

作者:|文章来源:杭州市上泗中学|2022-11-28

附件

杭州市上泗中学教师A创优考核表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自评

部门考核

 

1.工作量

A等:根据各教工的岗位职责要求,超规定工作量标准的为A等;B等:根据各教工的岗位职责要求,满规定工作量标准的为B等;C等:根据各教工的岗位职责要求,不满规定工作量标准的为C等。


 

办公室

 

2.出勤

A等:全勤为A等;B等:病假不超过3天或事假不超过1天为B等;C等:病假超过3天或事假超过1天的为C等。


 

办公室

 

 

3.教学常规

①期初按时按质拟定各种计划,期中、期末有质量分析,期末有总结。

②有教案,上好每一节课,课堂秩序良好。

③听课12节次以上并有记录;参加校内教研活动或集体备课等,不少于7次并有记录。

④能熟练使用多媒体设备。

⑤作业适量适度,及时批改,及时反馈。

A等:达到5项;B等:达到4项;C等:不足4项。


 

 

教学处

 

 

4.教学效果

①所任教班级在平行班中合格率超年级平均。

②所任教班级在平行班中超年级平均。

③所任教班级在平行班中平均分超年级平均。

④所任教班级在平行班中平均分名次进步1名

⑤所任教班级在平行班中进步1名

⑥所任教班级平均分超区平均分,本大项直接评A。

A等:达到3项。B等:达到2项。其余C等。

接班的任教老师,先进行自评,最终结果由学校校务会议谈论决定。)


 

 

教学处

 

 

5.科研与专业发展

①完成1篇论文并按时上交

②案例、征文、论文或课题在区级及以上获奖的或课题在区级及以上立项,并完成结题的。

③优质课教学设计、课件、命题、解题、微课等教学技能比赛在校级及以上获奖的。

担任青年教师师傅或担任知乐学社导师并履行相关指导任务的,指导年轻教师在区级及以上各项比赛中获奖。

⑤任教学校社团课程,且按要求完成的参与学校课程开发的。

指导学生在区级及以上各项比赛中获奖。

积极参与校本研修,且有经验总结在教研组、年级组及以上交流。

A等:达到4项。B等:达到3项。C等:不足3项。


 

 

科研室

 

 

6.师德师风

①全勤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和升旗仪式认真完成学习强国的学习任务。

②上班时间没有发生玩游戏、炒股、看电影、追剧等现象。

尊重学生与家长,没有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发生。

④工作积极主动,服从组织与领导安排,有奉献精神。

⑤讲大局、讲正气,同事之间团结互助。

⑥遵守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法规和条例不从事有偿家教和校外辅导班上课

 A等:达到6项。B等:达到5项。 C等:不足5项。


 

 

书记室

 

7.满意度

家长满意率得分和学生满意率得分按年级均在前50%的评定为A等;家长满意率得分和学生满意率得分均在后15%且得分比平均分低10分以上的评定为C等;其余评定为B等。


 

德管处

8.班主任工作

班主任学期考核优秀的为A等,合格的为B等,其余的为C等。


德管处

 

9.特殊表现

①维护学校荣誉,关心学校发展,积极为学校管理、学校发展献计献策且富有成效。

②中考、课改成绩突出。

③运动会、科技节、艺术节等重要活动中成绩突出的。

④为学校带来巨大积极影响的特殊事迹。


 

校长室

备注

(一)考核的优先原则

1.同年级学科教学成绩列前者优先。

2.班主任工作考核成绩列前者优先。

3.教育教学工作量明显较重者优先。

4.乐意承担学校特殊困难者优先。

5.承担学校社团或拓展性课程,学生特长培养成绩优异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考核不能评优秀

1.师德师风考核达不到A等

2.教学效果为C等。

3.不遵守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法规条例.

4.教育教学工作量因主观原因不足者。

5.产假二个月或病假一个月或事假三天以上或岗位检查 3 次以上不到(未请假)者。

6.教师中闹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者。

7.对学校安排的工作无理拒绝者。

(三)教学效果项目的考核

1.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或提供统一试卷,教师考核采用表格中方法,若教两个班,则两个班成绩合并统计;若跨年级,则以成绩较好班级考核;若一个年级同一位教师任教,则与同类型学校比较,若不能比较,则该教师等第为B等;如接班则酌情考虑。2.区教育局未统一组织考试或提供统一试卷,由教务处制定方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