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六:
杭州市上泗中学教师争A创优考核表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自评 | 部门考核 |
1.工作量 | A等:根据各教工的岗位职责要求,超规定工作量标准的为A等;B等:根据各教工的岗位职责要求,满规定工作量标准的为B等;C等:根据各教工的岗位职责要求,不满规定工作量标准的为C等。 |
办公室 | |
2.出勤 | A等:全勤为A等;B等:病假不超过3天或事假不超过1天为B等;C等:病假超过3天或事假超过1天的为C等。 |
办公室 | |
3.教学常规 | ①期初按时按质拟定各种计划,期中、期末有质量分析,期末有总结。 ②有教案,上好每一节课,课堂秩序良好。 ③听课12节次以上并有记录;参加校内教研活动或集体备课等,不少于7次并有记录。 ④能熟练使用多媒体设备。 ⑤作业适量适度,及时批改,及时反馈。 A等:达到5项;B等:达到4项;C等:不足4项。 |
教学处 | |
4.教学效果 | ①所任教班级在平行班中合格率超年级平均。 ②所任教班级在平行班中优良率超年级平均。 ③所任教班级在平行班中平均分超年级平均。 ④所任教班级在平行班中平均分名次进步1名。 ⑤所任教班级在平行班中优良率进步1名。 ⑥所任教班级平均分超区平均分,本大项直接评A。 A等:达到3项。B等:达到2项。其余C等。 (接班的任教老师,先进行自评,最终结果由学校校务会议谈论决定。) |
教学处 | |
5.科研与专业发展 | ①完成1篇论文并按时上交 ②案例、征文、论文或课题在区级及以上获奖的,或课题在区级及以上立项,并完成结题的。 ③优质课、教学设计、课件、命题、解题、微课等教学技能比赛在校级及以上获奖的。 ④担任青年教师师傅或担任知乐学社导师并履行相关指导任务的,指导年轻教师在区级及以上各项比赛中获奖。 ⑤任教学校社团课程,且按要求完成的;或参与学校课程开发的。 ⑥指导学生在区级及以上各项比赛中获奖。 ⑦积极参与校本研修,且有经验总结在教研组、年级组及以上交流。 A等:达到4项。B等:达到3项。C等:不足3项。 |
科研室 | |
6.师德师风 | ①全勤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和升旗仪式,认真完成学习强国的学习任务。 ②上班时间没有发生玩游戏、炒股、看电影、追剧等现象。 ③尊重学生与家长,没有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发生。 ④工作积极主动,服从组织与领导安排,有奉献精神。 ⑤讲大局、讲正气,同事之间团结互助。 ⑥遵守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法规和条例不从事有偿家教和校外辅导班上课。 A等:达到6项。B等:达到5项。 C等:不足5项。 |
书记室 | |
7.满意度 | 家长满意率得分和学生满意率得分按年级均在前50%的评定为A等;家长满意率得分和学生满意率得分均在后15%且得分比平均分低10分以上的评定为C等;其余评定为B等。 |
德管处 | |
8.班主任工作 | 班主任学期考核优秀的为A等,合格的为B等,其余的为C等。 | 德管处 | |
9.特殊表现 | ①维护学校荣誉,关心学校发展,积极为学校管理、学校发展献计献策且富有成效。 ②中考、课改成绩突出。 ③运动会、科技节、艺术节等重要活动中成绩突出的。 ④为学校带来巨大积极影响的特殊事迹。 |
校长室 |
备注:
(一)考核的优先原则
1.同年级学科教学成绩列前者优先。
2.班主任工作考核成绩列前者优先。
3.教育教学工作量明显较重者优先。
4.乐意承担学校特殊困难者优先。
5.承担学校社团或拓展性课程,学生特长培养成绩优异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考核不能评优秀
1.师德师风考核达不到A等
2.教学效果为C等。
3.不遵守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法规条例.
4.教育教学工作量因主观原因不足者。
5.产假二个月或病假一个月或事假三天以上或岗位检查 3 次以上不到(未请假)者。
6.教师中闹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者。
7.对学校安排的工作无理拒绝者。
(三)教学效果项目的考核
1.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或提供统一试卷,教师考核采用表格中方法,若教两个班,则两个班成绩合并统计;若跨年级,则以成绩较好班级考核;若一个年级同一位教师任教,则与同类型学校比较,若不能比较,则该教师等第为B等;如接班则酌情考虑。2.区教育局未统一组织考试或提供统一试卷,由教务处制定方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