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西湖区学校开展核酸检测的通知
——
      当前文章分类: 首页>校园动态>上级通知
更新时间: 2022年04月14日

关于在西湖区学校开展核酸检测的通知

 

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各镇街和有关单位:

根据杭防组办[2022]1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和建设“无疫学校”的通知》要求,需要强化学校重点人员核酸检测,特别是在风险加大时期需要强化核酸监测频次,现就学校做好核酸检测的要求如下:

一、检测对象

西湖区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局直属单位(含市直属学校、专修学院、市属高校)师生教职员工。

二、检测频次

1.被划入“三区”(封控、管控、防范)的师生员工按照属地防控要求落实核酸检测。

2.发生疫情镇街(不含“三区”)的学校师生员工每天核酸检测比例不低于20%,1周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

3.风险降低后,学校师生员工每月可按10%进行检测,相关学校由区教育局负责分组排定检测时间。

4.校医每2天做1次核酸检测;学校食堂、保安、保洁、收发等后勤服务人员每周至少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3-4天)。

三、实施时间

即日起开始实施。

四、工作职责

1.区教育局:负责摸清西湖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局直属单位(含市直属学校、专修学院、市属高校)师生教职员工底数,确定相应学校和单位核酸检测联系人,将相关信息交属地镇街;协调各学校和有关单位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做好所有学校单位检测数据的汇总、分析和总结;协助做好阳性检测者的应急处置工作。(其中辖区内高校由高校专班牵头落实)

2.区卫健局:负责分镇街组织医务人员按要求做好学校和单位师生员工的核酸样本的采、送、检和结果反馈,原则上由属地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对辖区学校(单位)的校医(医务室医护人员)进行核酸采样培训;指导学校和镇街按需合理设置临时采样点;做好阳性检测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各镇街:落实专人按照区教育局提供人员名单,牵头做好本辖区学校和相关单位的核酸检测工作;做好核酸采样点运转期间的后勤保障和秩序维护;做好辖区社会面免费核酸检测点的规范、高效运行,向学校校医和后勤服务人员提供核酸采样服务。

4.各学校(单位):负责按照本校(单位)师生参加核酸检测比例,组织动员师生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做好数据统计报区教育局;联系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本校(单位)校医(医务室医护人员)进行核酸采样培训;负责督促本校(单位)重点人员定期参加核酸检测;协助镇街做好本单位临时核酸采样点运转期间的后勤保障和秩序维护;协助做好阳性检测者的应急处置工作。

5.其他:区财政局做好核酸检测相关经费保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临时采样点的医疗废弃物的规范处置;区公安分局做好各采样点及其周边环境的秩序维护。

五、其他事项

1.校医,学校食堂、保安、保洁、收发等后勤服务人员由校医(医务室工作人员)采样后,样本送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送检,或自行到属地镇街免费核酸采样点采样检测。

2.辖区内各学校(单位)主动与各镇街联系人对接,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西湖区学校核酸采样工作联系人。

 

 

 

西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





 
主办: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总校)   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55号   电话:0571-28879123   浙ICP备05001993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2925号